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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聽審《華僑時報》誹謗案過程中的心態


    文/加拿大大法弟子 孫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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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2003年12月14日】師父明確地告訴修煉人,“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可是陷在事情當中,很難擺正心態,守住心性。在《華僑時報》誹謗案庭審過程中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對同修作證的心態

    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我們都希望《華僑時報》誹謗案庭審順利進行。但是面對庭上作證的同修,可能許多人與我一樣有著複雜的心理變化過程:首先希望作證的同修做得好,表現出大法弟子的風範,讓法官了解、認可我們這個群體,因此開始正念很強支持同修。作證的同修表現得越好,我們的正念越強,感到整個場特別寧靜、祥和。可是當作證的同修陷入困境時,我們的心也隨著浮動,陷在具體事情當中,為同修著急,而不是跳出來,站在更高的角度來對待。當時我還自以為自己沒動心,很冷靜地觀察著動心的同修,甚至還告訴同修,不要動心,現在最起作用的是我們的正念。自己也試圖用正念扭轉當時的局面,但效果不顯。其實我還是動心了,只是表現的形式不同。我想依靠整體的力量,沒有獨當一面的自信。看到同修們心態不穩時,我也表現得無能為力。這是我修煉中一直存在的最大問題,障礙著我證實法。

    庭審後與同修交流,發現很多同修有這種想法:當同修作證不利時,有自己比作證的同修強的感覺,認為自己能說得清楚,甚至想怎麼不讓我去作證呢?這使我想起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申公豹與姜子牙的故事。想更好地證實法這一點沒有錯,也許自己對這個問題的認識確實比作證的同修認識得高,可是此時不是比誰好,不是帶著挑剔的眼光看待作證的同修,而是純淨心態下對同修的正念支持。其實整個修煉過程就是修這顆心,證實法靠的也是這顆心,一顆純淨的心。

    另外,還有兩種心態:一是看到同修作證不很順利,反而流露出暗自高興的心理。聽到這種想法,嚇了我一跳。但是平靜下來後,突然想起自己以前也曾有過一次與此相同的想法。那是因為促動了自己執著不放的東西時,完全站在人的基點上,攙雜著妒嫉心、爭鬥心的表現。當時也知道不好,可是沒有這麼大的觸動,其實是非常可怕的。正法走到今天,在證實法的關鍵時刻,修煉人居然有這種想法,這是多大的障礙呀。師父告訴我們:“妒嫉心要不去是不得正果的,絕對不得正果的。”(《轉法輪》)而且這種心是在干擾著正法呀!

    與此相反的是另一種心態,在大家普遍認為作證的同修做得不很理想的情況下,先後有兩個同修跟我說,“其實作證的同修做得都非常好。此時不應該挑同修的毛病,而是想辦法去圓容。”同修的真誠話語深深打動了我的心,使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打消了我心中不正的想法。

    我明白了,看問題的基點不同,得出的結論也不同。這種正的力量,不就是在證實著法嗎?試想,如果我們都是這樣想的,那會是多大的正念之場呀!相反,每個人都帶著自己的觀念看待作證的同修時,發出的是甚麼樣的場啊?

    每個生命的特點不同,講清真相、證實法的方式也不同,不能用自己悟到的理去衡量同修的對與錯,只要是站在法的基點上認識問題,那種正的力量是巨大的。當然作證的同修做得不很理想的時候一定有他(她)執著的物質在,但是我們不是盯著同修的執著不放,甚至加強它,而是想辦法去圓容。

    我們的思維就是物質,我們的一思一念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實不僅僅是12名同修作證,而是所有大法弟子在作證。事情雖然過去了,但是沒做好的,我們向內找,提高上來也是非常必要的。

    2、面對法官、律師和工作人員的心態

    兩年來律師和負責做案子的同修不斷地接觸,對大法有了一定的了解,而且在聽了作證同修講的修煉經歷後對大法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因此我們的律師在開庭前後講的一些話很在法上,甚至有的同修說像大法弟子講的話。隨著庭審的進行,法官及法庭工作人員對大法也有了一定的了解。面對這些,我們應如何擺正心態,同樣非常重要。

    首先要注意不生歡喜心,同時我們為這些生命能明白真相而高興。再有,我們要明白是我們在起決定性作用。師父說:“你們是修煉者,一切的變化都在你們的修煉與正法中產生;你們自己所證悟的一切,你們要得到的一切,都在你們自己走的這條路中產生。決不要考慮舊勢力會給我們甚麼恩惠,常人社會會幫助我們甚麼。是你們在救度常人社會,是你們在救度眾生!” (《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

    個人認識,不當之處請指正。

    (English Translat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3/12/24/43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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