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於2000年創立的執行委員會旨在觀察記錄中國的人權和法制發展。委員會由布什總統任命9位參議員、9位國會議員和5位資深政府官員組成。
報告陳述,中國公民由於以和平方式行使言論、結社和信仰自由的權利而受到拘押和監禁。執法部門經常無視中國的國內法律──有時則利用法律的漏洞──拘押嫌疑犯和被告,拘押時間超過中國法律或國際人權常規和標準許可的時間。複雜和盤根錯節的問題繼續困擾司法系統,這包括缺少合格的法官、腐敗現象普遍、對司法部門的獨立存在重大限制。
報告中指出,中國當局以反×教法繼續壓制精神活動團體,包括法輪功精神運動。中國公民享受不到言論自由或新聞自由。中國政府壓制言論自由,這不僅直接違反了國際人權常規和標準,也違反了中國的憲法。有一些無法獲得政府授權的個人和群體設法在小範圍內發行出版物,但他們採用的方法可能使他們受到行政和刑事懲罰。
報告中建議:
促進中國人民的人權
在2002年12月舉行的美中人權對話中,中國政府就人權作出了重要而意義深遠的承諾。總統和國會應當增強外交努力,促使中國政府兌現上述承諾,特別是釋放那些被無故拘押者以及無條件邀請聯合國反虐待特別報告員和聯合國反無故拘押工作小組訪問中國。
美國政府在防止監獄產品進入美國方面的努力由於在總體上缺乏信息和中國政府的合作而遭遇障礙。總統應當指示禁止進口中共監獄產品行動小組(根據《公法》第五篇106/09286條成立)建立已知中國監獄工廠數據庫,以便禁止全部或部份來自這些設施的產品進入美國。該數據庫還應當用於編製參與上述產品包裝運輸的中國出口商名單。
推動中國的宗教信仰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是一項不可缺少的權利。總統和國會應當敦促中國政府無限制地重新安排原來承諾的美國宗教自由國際委員會和聯合國宗教寬容特別報告員前往中國的訪問。
中國官方認可的宗教協會不公正地限制中國宗教信仰者的信仰自由,許多信仰者由於在政府控制的系統之外從事宗教信仰活動而遭受監禁。國會和總統應當向中國政府施加壓力,要求中國政府許可在官方宗教協會之外自由從事宗教信仰活動,釋放由於宗教信仰被監禁的所有人士。
為中國公民爭取信息流通自由
中國政府利用行政制約手段壓制言論自由和控制新聞媒體。總統和國會應當敦促中國政府廢除關於出版的此類限制。
中國政府繼續阻止公民從政府控制之外的來源獲取新聞,中文新聞來源受到的限制特別嚴格。總統和國會應當敦促中國當局停止拘押記者和作家,停止干擾新聞廣播和阻擋網站,為美國之音中文部的至少兩名母語為中文的記者頒發記者簽證和資格認證書。國會應當向開發技術、幫助中國因特網用戶存取中國政府目前阻擋的新聞、教育、政府和人權網站的項目提供資金。
為中國公民爭取法制和民間社團
富有生命力的民間社團和法制有助於一個國家在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等方面發展。總統應當申請──國會應當提供──大量補充資金,支持美國政府和美國非政府組織幫助中國建設民間社會體制和法制的項目。
隨著美國政府對法制項目的總體支持增加,某些小型美國項目產生的影響將超出其規模和資金。總統和國會應當擴大現有美國項目,儘快在美國駐北京大使館內設立一名永久性常駐法律顧問,並增加法制小額撥款項目的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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