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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時報》誹謗法輪功案終審 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彙集蒙特利爾(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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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10日】參與起訴《華僑時報》的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彙集蒙特利爾出席今日在加拿大魁北克省高等法院開始的終審。主審法官表示本案非常重要,並經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協調,特別預定了可容納200多人的大型法庭,接待來自加拿大東部各地的眾多原告。

魁北克省高等法院

歷時兩年的「《華僑時報》誹謗及煽動仇恨案」,源於蒙特利爾中文週報《華僑時報》於2001年11月3日發表了誣蔑、謾罵法輪功、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及法輪功修煉者的骯髒文章,並拒絕法輪功學員的接觸,連續發表更多詆毀材料,還連篇累牘一字不差地重複江氏集團的誣蔑謊言。在法庭於2001年12月10日下達禁止令之後,《華僑時報》仍於2002年2月2日發行了12版全面詆毀法輪功的特刊(被控「藐視法庭罪」,另案處理)。

作為制止誣蔑與仇恨宣傳的法律案件,本案終審時將直接涉及江氏集團在海內外對法輪功的邪惡謊言和殘酷迫害,對近期內江氏集團在海外被起訴的一系列案件具有一定的影響。

預計終審在11月25日結束。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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