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聯號制」背後的罪惡
獄方利用犯罪人員(賣淫、吸毒勞教人員)看管法輪功修煉者,名曰「聯號制」,用幹警的話說就叫「無處不連,無時不連」。站立時前後挾持,坐下時左右監視,使得修煉者在這個原本失去了自由的空間裏,更加失去了人身的基本自由。
在聯號中有一些心理變態的吸毒者在幹警們的慫恿下,對無辜的大法修煉者大打出手,充當可恥的幫兇、可憐的棍子。為了逼迫修煉者違心表態,有的用鋼針及拖把桿、笤帚桿紮修煉者的胸部、下身,扯頭髮、擰細肉、打巴掌。吸毒人員謝麗芳就曾因對數名法輪功學員採取極端下流的手段進行殘害,造成了嚴重的後果,引起了人們的公憤。為了掩飾勞教所的罪行,獄警蔣冬梅(教唆者)授意由謝麗芳個人承擔責任,加刑半年,並「溫言」安慰其說:「等風頭一過,我們就給你減刑。」
二、恐怖籠罩下的黑暗
為了強迫修煉者寫下所謂的保證,抄背所謂的「隊紀隊規」,幹警頭頂警徽,手揮警棍,動用暴力,公然幹著人性滅盡的勾當。指導員趙玉蘭親自「指導」如何電擊,南京法輪功學員凌芳芳就在長時間的電擊下昏死了過去……南通法輪功學員王某被趙玉蘭拖到無人的空房裏用幾根電棍連續電擊了近3個小時,全身傷痕累累;常州法輪功學員陸亞芹被連續電擊得左腳不能站立,額上出現一塊大血包,最後倒在了血泊裏……
勞教人員都知道,在女子分所四中隊,幹警要開始惡毒迫害法輪功學員時就會用喇叭放音樂,她們想用音樂聲來掩蓋其見不得光的惡毒行徑,而有時慘叫聲淒厲,連樂曲聲也蓋不住,真可稱為「音樂下的殺手」、「夜半中的慘叫」,這是這裏「公開的秘密」。
為逼迫修煉者抄背其炮製的「通告」,幹警張燕罰法輪功學員日夜蹲地。一位姓洪的法輪功學員和法輪功學員秦豔秋因不配合邪惡,竟被罰站長達十餘個晝夜;隊長李雲罰法輪功學員陳荷蓮連續4天5夜以立正姿勢站立,不許睡覺,稍感不滿意就指使著聯號的犯人暴打,並且不允許其洗漱,最後用「鯽魚熬湯」(把水澆在身上然後電擊)的方式致使陳荷蓮體無完膚,頭部腫起,紫黑不堪……
去年九月初,女子分所三中隊為了逼迫修煉者寫所謂的「作業」,不允許法輪功學員睡覺並讓聯號監督,想以此來摧毀修煉人的意志,法輪功學員們紛紛絕食嚴正抗議,最後才算勉強「同意」法輪功學員們從後半夜開始可以睡3到4個小時,而一到早上4點半,就要催學員起床了。就這樣一直持續了半個多月,直到國慶節來臨才解除了這一「處罰」。
三、塗炭抹灰的警官
作為女子分所三中隊的指導員趙玉蘭,她不是用良好的工作態度與作風來樹立警官應有的形像,而是在工作中一味地謾罵、污衊,發洩私憤。她見法輪功學員不肯穿牢服,便咬牙切齒地惡毒謾罵。幹警徐敏、蔣冬梅、張燕等人值班時吃的點心甚麼的都是由那些吸毒、賣淫女「孝敬」的,甚至在其洗頭洗澡時都要這些人來伺候。有一次,徐敏吃完了點心,把腳高高地蹺在辦公桌上,辦公桌上瓜子殼、糖果紙亂七八糟的一大堆。她拉著嗓門大喊:「叫一個勞教進來幫我收拾一下,再倒一杯水來!」自己都懶得動一下。在這裏許多法規都只是用來裝點門面的,形同虛設,而這些人就這樣以其自身的行為給警員的形像塗了炭、抹了灰。
江蘇省勞教局公布的《執法執紀十二條禁令》的第一條就明確規定,「禁止幹警打罵、體罰」,而石山頭女子勞教分所的大部份幹警根本無視法紀法規,對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大法修煉者進行著惡毒的迫害。相信到了法正人間的時刻,一切都會有報!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0/20037.html)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3/20/200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