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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國會議員覆信澳洲居民關注在中國的法輪功學員親屬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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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3日】尊敬的李先生:

感謝您於2002年10月7日就您的未婚妻因信仰法輪功而被[江氏集團]拘禁之事致信總理。總理讓我代表他給你回信。

政府關注李迎女士的處境,同時也關注由於她被監禁而不能來澳大利亞與你團聚。外交部長亞力山大唐納議員已經為此要求外交部通過澳大利亞駐北京大使館了解李女士的境況,敦促中國政府能人道地處理她的案子,使她能與您團聚。

政府也關注中國[江氏集團]對待法輪功學員的方式這一更大範圍的問題。我們明確地、定期地就包括澳大利亞公民以及公民的親屬在內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國所遭受的待遇向中國高層官員和政府代表表達我們的關注。

唐納先生在2002年3月份會見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先生時,向他表達了我們的關注。在8月份召開的年度人權雙邊對話上再一次明確提出這些關注,我方特別提出了中國對結社、言論、集會、文化和宗教自由的限制,中國刑事司法系統,罪犯的待遇,酷刑,死刑和勞教系統等問題。

澳大利亞一直相信,人權雙邊對話是改進中國人權問題的最好途徑,我們也正在諸如司法改革和弱勢群體權利等方面向中國提供實際的幫助。這些活動旨在為中國處理人權案例帶來真正的改善。

請放心,澳大利亞將繼續在一切適當的機會敦促中國改善其對待法輪功的態度。

我已將此回信副本呈送議員麥歇爾-哈頓(Michael Hatton)先生和托尼-溫瑟(Tony Windsor)先生,他們兩人都將你的信轉交給了總理。

您真誠的,

彼得-斯雷坡(Peter Slipper)
國會議員兼總理國會執行秘書
2002年11月5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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