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欄目時報:法輪功學員想念家人(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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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2月28日】

圖片:法輪功學員艾米-李三年前逃離中國以免於被送進勞改營。她最大的願望是能與她的丈夫及7歲的女兒團圓。

欄目時報2002年12月26日報導,三年前逃離中國以免於被送進勞改營的法輪功學員艾米-李在業餘時間裏寫信和打電話給政治家及執法官員們,期望她的努力有一天能使她與她的女兒及丈夫團圓。

今年35歲的李女士現住在[紐約市]艾姆荷斯特(Elmhurst),她臥室的門上貼有她7歲女兒畫的畫,李女士站在畫前說,她每個週末都給她的家人打電話,她的女兒總是問她:「媽,還要多少天我們才能在一起?還要多少天?」

李女士說,儘管她的女兒羅夢琳(音譯)已在六月份拿到了政治避難簽證,但她一直無法離開中國,因為中國[江氏]政府拒絕給她簽發護照。

李女士說她多次打長途電話到廣州警察局詢問為甚麼她的女兒不能拿到護照,後來一名女警察告訴她說法輪功的家人是絕對拿不到護照的。

中國駐華盛頓DC大使館的一名官員說,李女士女兒的案件是由廣州地方當局決定是否簽發護照的。

「你知道,我的心都碎了,」李女士盯著她女兒畫的圖片說。畫面上是一位媽媽和女兒,她們周圍飛舞著螢火蟲。「我曾無數次夢到我們在一起。」

李女士說,她第一次被捕是一九九九年在她的出生地廣州,是在中國[江氏]政府開始鎮壓法輪功後。法輪功結合了佛道兩家的理論及特殊的功法。好幾百名學員住在[紐約]皇后區並定期參加煉功。

和大多數學員一樣,李女士修煉法輪功是因為她相信法輪功使她的身心健康。當中國[江氏]政府開始批判法輪功時,李女士寫信給地方政府告訴他們法輪功好。

「他們把我列入黑名單,然後他們到家裏來強迫放棄法輪功,」李女士說。

李女士和其他許多學員一起到北京為修煉法輪功的權利而呼籲。法輪功被中國[江氏]政府詆毀為威脅國家安定的「X教」。李女士說,她被關進監獄15天,沒有床或其它設施,並受到折磨。

「六名警察把我打得不省人事。他們打每個學員。他們揪著你的頭髮從一個房間跑到另一個房間,」李女士說。「我非常震驚。我想『這是中國政府嗎?『我[甚至感到]難以相信[自己親身經歷的]這一切。」

李女士說,15天後她被轉到廣州的一家監獄,在那裏她受到審問並被要求寫出其他同修的名字。當她的女兒和丈夫來探望她時,她被告知如果她回答一些問題,便可以和家人回家,如果她拒絕,她會被投入監獄的。

「我拒絕了。我說:『他們是好學員。你們為甚麼要逮捕他們呢?』」李女士說。

李女士說,從2001年6月至7月,她被送入一個「洗腦班」,在那兒她被強迫反覆觀看那種所謂法輪功是「邪惡的」及所謂法輪功學員「自殺」的錄像。

李女士說。她被釋放後,警察一天二十四小時監視她,並警告她如果不簽一個表示放棄修煉法輪功的聲明,她將被送去勞改幾年。

幸運的是,李女士有護照,她在中國警察沒察覺到時出了國。

李女士是一名時裝設計師,她說:「我在鎮壓以前就有護照,因為我因公出國很多次。他們是不同的部門,海關不知道法輪功,而警察不知道我有護照。」

在朋友的幫助下,李女士逃到了香港,並於2001年底來到了美國,女兒留給了丈夫照看。

李女士試圖尋找各種就業機會,從餐館服務員到照看小孩,她回應了一個登在「婦女便裝」時裝報紙上的廣告,被海斯森(Haselson)國際公司聘為時裝設計師,該公司的辦公室設在帝國大廈的第五十三層。

「我很幸運。我有一份非常非常好的工作,」她說。「我幾乎難以相信我能夠在一家西方公司裏找到一份工作。」

李女士的同事幫她寫信給州參議員和眾議員,公司為她付學費去學英文。

她說,生活在美國的一個最大的好處是她隨時隨地都可以自由地修煉法輪功。這些日子她通常每天早上從7點到8點和其他不同種族的學員一起在靠近她家的一個小公園裏煉功。

此外,李女士說她很高興能幫助將中國法輪功學員的處境公諸於世,這些學員在中國被強迫送進勞教所。

據法輪功的網站說,一九九九年法輪功被[江氏集團]取締前在中國大約有一億人修煉法輪功。九九年後,成千上萬象李女士一樣的法輪功學員被逮捕和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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