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德惠市大法弟子劉東慧被警察折磨得遍體鱗傷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1月25日】德惠市大法弟子劉東慧,女,現年50歲,在德惠縣(市)保險公司工作。2001年12月上旬被送進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五大隊。

當送進勞教所的那一天,勞教所的衛生所醫生檢查身體時,劉東慧的手不能解扣脫衣服,是別人給解開扣的,醫生一看大吃一驚,發現遍體鱗傷,腹部、胸部黑紫色,全是電棍的烙印和鐵鏈子勒的痕跡,而且耳朵發聾;她說話很吃力,頭和脖子不能轉動,兩隻胳膊手心朝後耷拉著,一點也不能動。

醫生問她這是怎麼回事?劉東慧流著眼淚說:「我利用下班時間去居民家辦保險工作,正好這家正被公安局警察搜查法輪功資料,他們不問青紅皂白,把我也帶去公安局。進到公安局第一件事,那兩個惡警先翻我的辦公皮包,包內有500多元公款和一個價值2700元的小手機,一個惡警說這個小手機不錯我要了,另一個惡警說昨晚我打麻將輸了500多元錢,(罵人話)正好不夠了,就這樣這兩個惡警把我的錢和手機全分了。

然後把我弄到一個小屋子裏審問我法輪功的事,傳單哪來的?誰負責?都有誰?要我供出名單。我是來工作的,我根本就回答不出來。可是我沒有料到他們採取慘無人道的手段把我拉到長春刑警隊,在我這50歲的婦女身上進行了17個小時的毒打和各種刑具的折磨。惡警打她時還叫囂:打死沒事,打死算自殺。

一、 坐老虎凳17個小時(手帶鐵扣)。
二、 另一種老虎凳,有兩塊鐵疙瘩,兩邊臀部上各坐一塊。
三、 用火紅煙頭燒烤鼻孔。
四、 用兩層塑料袋套腦袋繫在脖子上勒緊,並用手捏鼻子。
五、 用竿簽紮腹部兩側肋條。
六、 用針扎手指尖。
七、 肚子膛在鐵鏈子上,兩隻胳膊倒背後(帶手扣子),吊起來,而且頭夾在胯下(最狠毒的一種刑具)。

用以上七種刑具反復進行了17個小時的折磨,劉東慧由於體弱又是50歲的人了承受不了昏過去幾次,最後啥也沒問出來,又送德惠縣(市)拘留所關押了21天,保險公司的領導去保,也沒有放回,最後被判二年勞教,送進了長春黑嘴子勞教所。由於劉東慧的傷痛嚴重,生活、吃飯、大小便不能自理,不到一個月勞教所把她放回家了,單位接回去了。

(勞教所管教告訴劉東慧受刑的事不要和別人講。)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2/5/18424.html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