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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市朝陽區派出所和看守所的慘痛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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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22日】我三次無辜被公安拘留關押。

第一次是因99年10月上北京依法上訪,第二次是2000年7月,分別關押近一個月。

下面是第三次的經歷:

2000年10月24日晨6時左右,我正在家煉功,朝陽區派出所丁金明(副所長)、宋學軍來家將我帶到派出所6樓辦公室,丁金明、鄭東平等三人將我用手銬背寶劍三個多小時(10點左右)。丁金明將我雙手扭到背後按在地上,當時右半邊身子及臉全部貼在地上,丁金明用膝蓋跪在我背上,像捆柴一樣用力往下壓,我只覺得胸悶上不來氣,感覺肋骨要斷了一樣。快下班時,歹徒用手銬將我銬在暖氣片上,直到下午上班。晚上吃晚飯時,歹徒把我帶到二樓會議室,我雙手被手銬吊在窗戶上,腳尖著地。歹徒繼續逼供,半夜時,丁金明上來叫別人拿測謊儀,可實際拿的是電警棍。丁親自動手,從後脖往前,到臉、手都電遍了,後又用警棍打,在此期間不許上廁所,不許吃飯喝水。夜裏他們加餐下雞蛋麵條,吃時嘴帶響,還說「飯好香,有人吃不著。」夜裏不讓睡覺,一直吊在那裏,稍微一閉眼,就把我叫醒。那兩天一直在下雨,他們把窗戶打開凍我。第二天也是一直銬一會、放一會。26號晚我被放回家。在朝陽區派出所許多大法弟子被打,其中,王傳琴頭頂後右側被電棍打了一個5公分的窩,幾個月還沒好。

29日朝陽所宋學軍、丁金明把我送往第一看守所,我拒絕簽拘留證。在看守所,為證實大法,我與孫永梅,林玉英,梁紅敏,鹿克華等等十三名大法弟子堅持集體煉功。有一天中午煉功時,10多人被關進禁閉號。

在被拘留期間,劉嵐她們集體煉功,中午被發現後背上銬子被關進禁閉號,劉嵐她們在走廊裏被戴戒具時一直高喊:法輪大法好,煉功沒有罪,窒息邪惡,除惡等。

2000年12月24日全市大搜捕,抓了許多學員,又從新開了兩個女號(39,40)。學員集體絕食抗議這種迫害,因絕食被關禁閉的有:趙家蓮,霍光駿,魏立坤等。大法弟子在看守所不配合邪惡的要求:不穿黃馬甲,要集體煉功,並以絕食方式抗議被迫害。在絕食期間,學員們被看守所幹部和外牢灌鹽水、麵糊等。其中劉嵐絕食28天後,被插管又送入醫院搶救,朱致遠在絕食7天時暈過去被灌鹽水,魏立坤灌食嗆進肺中被送入醫院做氣管切開。

匯遠、孫永梅不配合灌食被外牢犯人打得腿、臀部都青紫。孫永梅臉被打破,暴徒又給她們戴上一種叫「穿襠銬」的戒具,幾十斤的腳鐐從手銬裏穿過,四肢就被銬在一起,整個人就像一個弓型,倦曲在水泥地上。因絕食身體極度衰弱,沒站起來報號,當時警察官信國口罵髒話,並和楊XX、李培華安排外牢用一斤鹽兌了三碗濃濃的鹽水,說往死裏灌她們。她們對姓程的犯人說:你連豬都殺了好多,還治不了她們,把你殺豬的勁使出來等髒話。官讓外牢把我們手銬腳鐐銬在梯子上,腰部用黑色的電線捆在梯子上灌鹽水,並讓外牢把襪子脫了堵嘴,如還不行就把褲頭、褲子脫了堵嘴,可見其慘無人道,全無半點善心。當濃鹽水灌下去,只覺得喉嚨像火燒了一般。被灌後暴徒把襪子塞在她們嘴裏,並把鼻孔堵上,拽著頭髮並用她們的膝蓋跪住頭不讓其動彈。由於不能呼吸,鹽水都嗆到肺裏去了。兩個外牢把我雙手銬起來拖回號扔在地上,當時胸悶背痛,呼吸非常困難,並大口吐出鹽水和粉紅色的泡沫液體。喊劉醫生來以後,把手銬打開,我被送往醫院搶救室,在搶救室一直在吐血,脈搏、血壓都測不出來,心率達每分鐘160多次。打針找不到血管,診斷為急性左心衰、重度休克。

有一次,被關押在42號牢房的大法弟子集體煉功,有孫永梅、王九紅我們三人。崔XX來後,不讓我們煉,我跟她講:法輪大法這麼好為甚麼不讓煉。崔幹部說:好,你們煉。用手銬把我銬在靠近廁所水泥柱上24小時,期間,我提出要上廁所。夜裏值班的幹部打電話給李培華,李講:她要煉就讓她一直煉下去。直到第二天中午。打開手銬後,我馬上又打坐煉功,教導員拿著照相機照相,說是證據。

大年三十晚上在進入新的一年時,我們三人開始煉功,向師父拜年。當時又是崔幹部值班,我告訴她,我們採取各種形式迎接新千年,我們是煉功,就採取煉功形式迎新春。

學員被人民路派出所毒打的有張永霞(市糧食加工廠)。因去北京上訪,在人民路派出所被暴徒用手銬背銬著吊起來,暴徒並把師父法像放在其腳下,五六個人圍著打,還不准叫,如叫出聲,就用廁所拖把塞進嘴裏。暴徒並把痰吐在地上讓其跪在地上把痰舔起來,不服從再毒打。兇手有人名路派出所所長胡壯飛、高所長、姓崔的惡警等。張永霞被放下來後腿走不了路,雙手被背銬著,被胡壯飛一腳從樓上踢下去,直滾到一樓。在看守所被提審時,人民路派出所惡警把張永霞從號子喊出來即毒打。看守所幹警制止後,張永霞被帶到所長辦公室,被邪惡警察一腳踹到沙發上又彈回來,回到號裏,張永霞臉又腫又紫。

劉明芝到北京上訪被帶回後,被暴徒背銬吊起來打,背上寶劍銬打半天。期間,張永霞也被提審,暴徒不由分說把她用手銬背銬吊起來,甚麼也不問。回號裏後,整個胳膊一點知覺都沒有。

余芬因去北京上訪被關進看守所。提審時,被帶到人命路派出所,高、胡兩所長把於芬背上寶劍吊在窗戶上,並說:我看你能成佛,還是菩薩,還是羅漢。腳尖著地,並把師父的法像放在其腳下,問話不說就打,並來回晃盪學員,加大學員痛苦。被吊7個半小時,放出來後,胳膊在醫院檢查嚴重拉傷,生活不能自理。

還有兩名學員到北京上訪回來,被關進看守所,其丈夫拿來離婚協議書。

學員李天芬被送進精神病院遭受摧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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