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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在看守所裏的親身經歷可以證明

——──大法弟子集體自殺是絕對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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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7月19日】我是一名大法弟子,曾經因到天安門正法,被非法關押在北京市三間房看守所裏,以我的親身經歷可以證明:大法弟子集體自殺是絕對不可能的。

從主觀上講,法輪大法的修煉者是絕對不可能自殺的。法輪大法的法理告訴弟子,「殺生這個問題很敏感,對煉功人來說,我們要求也比較嚴格,煉功人不能殺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門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門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煉,都把它看得很絕對,都不能殺生,這一點是肯定的。」「你想一想,這是一般的問題嗎?所以一旦做了這種事情就很難修煉。」《轉法輪》(p229)。自殺也是殺生。師父在悉尼講法時也明確指出自殺是有罪的。那麼一個修煉者如果他還想修煉,還在修煉,他怎麼可能自殺呢。而且大法弟子深知修煉大法是無比殊勝的,是萬載難逢的機緣,大法弟子的修煉是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的正法是堂堂正正的,又怎麼可能去自殺呢。大法弟子早把生死置之度外,所以他們會在最殘酷的血腥鎮壓中堂堂正正地走出來,但是大法弟子絕不會輕生,是因為他們無比珍惜大法給他們造就的新生命,為了大法,也為了他們自己。

從客觀上講,集體自殺是絕對不可能的。當你被帶進看守所裏,首先要經過三道卡。第一道:把你隨身攜帶的書包、錢包、手錶、鑰匙等物品收走。第二道:把你的頭巾、手套、皮帶等物品收走,冬天穿大衣,衣服上的帶子,如帽子上的帶子、腰間的帶子抽走,如果是拉鎖的衣服,就要把拉鎖剪下來,衣服上所有的金屬扣子要全部剪下來收走,衣服被剪得到處都是大窟窿。如果穿的是皮鞋,有時把皮鞋底拆開,把裏面的鋼片扒出來,整個一雙鞋就廢掉了,有時索性把鞋收走。女人頭上的卡子、頭飾、皮筋、頭繩全部收走。第三道:搜身。讓你把衣服一件一件的脫光,用手把衣服捋一遍,怕藏有硬物或夾帶紙片等。 這些檢查對大法弟子尤其嚴格、仔細。

在看守所裏,每個號裏都有一個蹲坑的小廁所,廁所沒有門,房間和廁所都安有監視器,24小時監控,房間和廁所的燈通宵不滅,每晚都有人值班看守,二人一班,兩班倒。值班時只許站著,不許坐著,更不許打盹。白天上廁所有定點時間,夜間只許小便不許大便。號裏的大門一天24小時敞著。每天早晨定時查號,點名。白天管教(警察)隨時檢查,晚上定時檢查2─3次。早晨疊好被子,白天是絕對不許動的。在號裏由犯人看管大法弟子,白天坐板時(一個人緊挨著一個人,以散盤狀坐著,橫排膝蓋頂著膝蓋,豎列後一個人的膝蓋頂著前一個人的腰),前面一排坐著犯人,最後一排坐著犯人,監視著大法弟子,如果他們認為對誰需要重點看管,就一左一右坐著犯人,把大法弟子夾在中間。晚上睡覺時,大法弟子都是頭對著腳,倆人蓋一床被子,最多時4─5人蓋一床被子,實際上就是一個人緊挨著一個人頭腳相對,頭在一邊的臉朝著一個方向,另一邊臉朝著另一個方向,側身躺著一夜不能翻身。一個月允許向管教借一次指甲刀或針,也是有時間限制的,到規定時間必須還。而且剪指甲時必須在「號長」(犯人頭)看得見的範圍內做,必須最快的速度做,否則規定的時間到了,別人還沒用就收走了。家裏人送來的生活用品或食品等,只要是從外面帶來的一律不准送進去,必須是在看守所經營的小賣店裏買的才准送入。

在如此惡劣嚴酷的環境下,大法弟子都是坦然對待,利用一切機會在洪法,在正法,在慈悲眾生。沒有自殺的動機,沒有自殺的機會,所以自殺發生在大法弟子身上是絕對不可能的。

在中國大陸,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的血腥鎮壓在不斷升級,他們殘忍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可是他們卻要粉飾自己的罪惡行徑,以最卑劣無恥的手段欺騙世人。但是天理不可違,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欠債是要還的,多行不義必自斃。那些良心還沒有完全抿滅的人,不要再助紂為虐了,為你自己的未來留一線生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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