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了整個人類而說真話

——我的護法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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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4月3日】 我是在98年4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通過學法煉功,使我多病的身體有了很大改觀,思想境界也同時得到了昇華,真正感到了「法輪大法」是宇宙大法,是性命雙修的功法。

但是99年7月別有用心的人開始對法輪大法進行打壓。我們修煉的人想不通;這麼好的功法對社會對人民都是百利而無一害,為甚麼有人要誹謗他?我深知法輪大法是正法,我要讓政府和人民了解法輪大法。

我真心地抱著為國家負責為人民負責的態度,行使一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來到北京證實大法。打聽到信訪局在天安門不遠,沒想到我還沒走到天安門,就被一個便衣給攔住了,問我是幹甚麼的,是煉法輪功的嗎?我當然說是。結果又跑來幾個警察和便衣把我像罪犯一樣邊打邊罵拽到警車邊,使勁推了進去。我這50多歲的人,真是頭一回坐警車,剛到車上看見一個警察在打一個大法弟子的嘴巴,我一看好難受,便說了一句:「不許打人,我們都是好人」。那個警察轉過來要打我,口裏罵到:「你這老不死的,這地方是你們來的嗎?你他XXX的找死」。我當時呆住了,這是怎麼了?人民警察不是應該向人民、敬禮愛護人民嗎?怎麼人民廣場竟有這樣的警察?他們罵罵咧咧地把我們拉到了一個院子裏,接著把我們都連著用手銬銬上,帶到地下室約6平米的小空房子裏,說你們在這站著不許說話,幾個警察看著我們一天一夜不許上廁所、不許吃飯,還不時查看人數,說:「抓到你們一個就可得一千元錢。」

第三天3點警察把我們送回居住地拘留所,關押了一個月。放回不久,我想宇宙大法受誹謗真是千古奇冤,我還得去證實大法。我又一次來到北京,當我到達天安門廣場邊兒,就看見廣場中有四、五輛警車,警察、便衣特別多,而遊人很少。聽說江澤民集團用重金從外地雇了許多流氓、打手來鎮壓法輪大法修煉者,他們殺氣騰騰,偌大個廣場仿如人間地獄。

我邊走邊想,我們大法弟子是堂堂正正做好人,堂堂正正煉功,完全用善的一面,讓國家了解法輪功,這沒有錯。正走著看見前面有三、四個人在打一個人,還有警察往那跑,原來是在搶一個大法弟子打開的「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這個大法弟子是個男學員,被打得倒在地上滿臉及胸前全是血。打手們還在踢他,我當時就大聲喊:「住手!不許打人!誰讓你們這樣幹的?在人民廣場前竟這樣打人?你們是犯法的!」這時衝過來一個警察狠命地踢了我一腳,上來就扯我的衣服,又來了幾個便衣把我推進了警車,我一再說我們是好人,不是罪犯,結果把我們押了一天半,又送回所在地拘留所。

第二天中午,他們把我叫去提審,兩個便衣警察見面就是一頓拳腳,打得我眼前冒花,頭髮木,接著就扒我衣服,只剩下一件單衣服了,這時我想別害怕,我沒做壞事,大法弟子要堅強,邪壓不了正。

他們根本不講理,也不問去北京原因,邊打邊說:「北京也是你們去的?你們的組織想幹甚麼?誰是你們的頭?誰讓你去北京的?」我便笑著說:「我們是佛法修煉,沒有組織,我們只告訴國家法輪大法是正的,因為他讓人做好人,你們要理解。」他們一聽更來氣,說聲給她動大刑,看她說不說,說著就拿來一根手指粗的繩索,他們把繩子往我頭上一掛,交叉勒上,把兩個胳膊往後使勁背,手腕子勒上繩子往上提。由於用力過猛竟一下斷了三節(後重新換了一根)。接著把我按在地上跪著,又拿個酒瓶子叉到我的胳膊窩裏硬擰著轉,後邊一人兩腳踩著我的腳脖子擰著踩。這樣的刑罰上了五遍、六遍我已記不清了,我從心裏反覆默念師父的教誨:「難忍能忍,難行能行。」我在昏迷中睜眼看見一個人正拿紙捲點火,從下往上燒我的臉,當時我想我是大法弟子,我不怕。

我朦朧中看見外邊有好幾個人正看呢,他們說:這不是共和國的江姐嗎?可江姐是常人,我是大法弟子,我是為了整個人類而說真話的。他們又讓我蹲馬步、站牆根,在蹲馬步時,我好像在做第二套功法抱輪,我心裏很坦然。他們還往後退幾步再往前猛踢我的胸口,那個二十多歲的獄警狠命地往我腰上用拳頭猛打。這時又進來一個他們叫科長的人,此人一進來就給我個大嘴巴,把我的頭打得像木瓜一樣,接著又撿起斷的繩子往我脖子上一套,用腳在我後背上一蹬,使勁地勒,當時把我的舌頭都勒了出來。看著他們這樣不知死活的造業,我覺得他們真的很可憐。就這樣我受刑15個小時,第二天早3點才把我放回監室。回來後聽到屋裏有兩人因為一次沒吃飯就空吊了一上午。

這些完全沒有了人性打手竟然是國家的執法人員。這就是江澤民集團鼓吹的「以法制國」的真實寫照。請問國法人權在哪?

大陸大法弟子200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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