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法輪功學員的日內瓦演講:法輪功學員的信仰和表達自由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4月17日】以下為一篇法輪功學員在日內瓦的演講,題為「法輪功學員的信仰和表達自由」:

主席先生、女士們、先生們,下午好!

去年二月的一天,我的太太給她遠在中國大陸廣州市的姐姐,一名32歲的會計師即法輪功學員打電話,雖然多次撥通,卻一直沒人接聽。因此她特別著急,就給她在廣州的朋友們打電話。讓她感到震驚的是,她得知姐姐已在沒經審判的情況下被判處了兩年的勞教。

我們獲悉她在勞改營裏要很長時間地工作,並受到折磨。比如,在勞教所裏她被吊起來達數小時,腳尖幾乎不著地。就是這樣,她還算是幸運的。而她的一個朋友,41歲的法輪功學員高獻民先生卻沒有挺過這場災難。據說高被強行灌下去兩磅鹽,卻只用了少量的水。他死後留下了年邁的父母和一個12歲的女兒。這就是他為爭取修煉法輪功而付出的最終代價。法輪功是植根於佛家和道家傳統的精神修煉,提倡「真、善、忍」的精神價值。

江澤民一夥由於對任何獨立的活動,特別是精神修習極為猜疑,所以從1996年就開始壓制該功派,1999年7月又禁止了這種煉習。自1999年鎮壓開始至今,已知有180名法輪功學員被折磨致死。更讓人擔心的是,過去6個月中被折磨致死的人數已經上升到前6個月的兩倍。許多學者和政界人士指出,江對法輪功的迫害近似於基督徒們初期遭到的迫害。但是,從某一方面講,當前的迫害更加邪惡。

由於70%的法輪功學員是女性,她們在這場迫害中首當其衝。王少娜(音)女士來自於廣東省深圳市,於2000年2月被迫流產,以便延期拘留。當時她已有6個月的身孕。5個月後,她被再次拘留30天,被迫再次流產。另外,在遼寧馬三家勞動教養院,18名法輪功女學員被扒光了衣服投入男監。另一位毛正芳(音)女士,29歲,是留學英國的研究生,她於1999年12月回中國時已懷孕8個月,只是因為煉法輪功,又帶有法輪橫幅,就被拘留了一個星期。

江澤民政權迫害法輪功的另外一個令人觸目驚心的事實是,他們把法輪功學員關入精神病院進行迫害。完全健康的法輪功學員被罰注射藥劑。用藥頻率和數量遠遠超過正常用藥,導致嚴重的身心反應,包括不由自主地身體顫抖,面容扭曲,精神失常,智力減退至兒童水平,劇烈頭痛,失語及視覺模糊。二月份,倫敦SOAS的一名頂尖研究人員羅賓.蒙羅(ROBIN MONRO)發表了一份130頁的報告,詳述了中國如何利用精神病院拘押和虐待法輪功學員及其他政府不喜歡的團體。

迫害的發生是大面積的。今年早些時候,中國的官方媒體披露,僅遼寧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就獲取了4200份法輪功學員的「決裂書」。這個數字顯示,被媒體廣泛引述的10000名被判勞教的數字可能遠遠低估了法輪功學員被虐待的廣泛程度。另外,數以萬計的學員被逮捕,拘押,開除工作,趕出家門,逐出校門,剝奪了上大學的機會,或受到騷擾和恐嚇。

在中國發生的踐踏人權實際上得到了江氏政權的允許和鼓勵。迄今為止,製造人權慘劇的官員和警察無一受到起訴,更不用說懲罰。山東省是發生致死慘案最多的省份,在那裏,安全人員們收到這樣的指示:「對法輪功,怎麼做都不過份」,法輪功學員打死就說是自殺。

由於江澤民政府的恐嚇及信息封鎖,已知的迫害致死學員數量只是冰山一角。2000年12月,37歲的滕春燕女士,由於收集法輪功學員在精神病院受迫害的證據而被判3年勞教。

請注意一點,儘管受到邪惡迫害,沒有發生一例法輪功學員報復警察或當局的事件。我深為人權組織(例如國際大赦)、各國政府和其它世界組織給予的支持而感動。2001年2月15日,歐洲議會投票通過了一項決議,呼籲中國給予宗教自由,特別指出要保障法輪功學員的權利。早在1999年11月,美國參眾兩院一致通過決議呼籲中國政府停止迫害。最為激勵我的是,一位加拿大藝術教授及法輪功修煉者張崑崙教授因為修煉和支持法輪功在中國被判3年勞教後於今年1月份提前釋放。張的釋放來之不易,是在加拿大人權組織、國會議員、加政府、律師及學術界緊鑼密鼓的行動下促成的。這也表示,來自國際社會的關注和壓力在中國處理人權問題時是有效的。

目前,邪惡的迫害仍在進行。同時,江澤民政權還在大規模地造謠欺騙。法輪功學員們僅僅因為和平地行使他們基本的信仰和表達自由--這一中國憲法和國際公約保障的權利,就受到懲罰。迫害必須停止了,我們希望更多的人們能夠幫助我們儘早地制止這場迫害。

謝謝您的關注。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