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發表聲明──甘肅大法弟子肖彥紅的嚴正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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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3月6日】 我叫肖彥紅,是甘肅省蘭州市的一名大法弟子,工作單位是甘肅省婦幼保健醫院,職業是護士。我首先聲明,我於99年給單位及公安分局寫的保證書全部作廢,我於2000年在甘肅省第一勞教所期間所寫的保證書、決心書、悔過書及所有不符合大法原則的東西全部作廢。

我很慚愧,作為大法弟子,我不是合格的好弟子,但我決心今後作一名真修弟子。無論我曾經摔過多大的跟頭,都要勇敢地爬起來,繼續往前走,因為我認定自己選擇的路沒有錯,是一條光明大道。無論我曾經寫過甚麼,我都絲毫沒有產生過放棄大法的念頭。其實這是根本的基點問題,在維護所謂人的東西,無形中就是對邪惡的一種放縱,是在助紂為虐。

在勞教所期間,我曾經歷過嚴重的身體消業反應,全身疼痛,行走困難,重則兩天不能進食,在兩個多月時間內,體重下降十幾斤,但兩個多月後,身體、體重很快就恢復了正常。在這期間,管教人員曾逼迫我服藥,甚至叫來幾名勞教人員要強行灌藥,無奈之下我將藥含在口裏,但從未下咽過一粒藥。我在沒有經過任何治療的情況下,身體完全恢復了正常,我的親身經歷充份說明大法是超常的。

在勞教所裏給法輪功學員「上課」期間,管教人員為了叫大法弟子寫下我們不能接受的內容,他們叫來幾名勞教人員分別按下大法弟子,被動握筆強行書寫,這種行為是極其卑劣的,毫無人性的表現,也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任何一個有頭腦、有正念的人,在是非面前不會去同流合污,而作為大法弟子堅定正念更為重要。回顧自己所走的路,我深刻體會到學法的重要性,我看到了自己的差距。在今後的道路中,我要加倍努力,彌補損失,跟上正法進程。

大法弟子 肖彥紅
2001.2.19

註﹕肖彥紅為蘭州市最早去北京證實法的弟子之一,從北京回來後,又投入了帶動學員整體提高的工作中,為大法做了很多工作。警察到肖彥紅家抄家時,看到家裏除了床,幾乎甚麼都沒有,卻發現了準備帶往地縣的幾千冊大法書籍,警察也頗為感動。1999年在路上行走時無辜被抓,關進了西果園看守所,受盡了折磨。三個月後被判勞教一年,送往平安台勞教所。一年期滿後,因不寫保證書,又被加刑半年,在被關押期間,身心倍受折磨。然而從平安台勞教所出來後,不許回家,又被關押進了七里河區辦的「法輪功」轉化班(某戒煙所),不轉化不許出來。肖彥紅愛人,原蘭州市七里河區輔導站站長李明一仍然被非法關押在平安台勞教所。我們呼籲世界上善良的人們能夠關注一下蘭州市大法弟子的遭遇。

(大陸弟子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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