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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拿群眾當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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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月20日】 江澤民一夥為求其一己之私利,置國家與民族的利益於不顧,對外喪權辱國,對內巧取豪奪,造成貪污腐敗之風盛行,社會醜惡現象層出不窮,全國人民怨聲載道。為轉移國人視線,阻止自己被徹底鏟除的下場,捍然扯下「民主」、「法制」的遮羞布,冒天下之大不韙,竟然對法輪大法大潑污水,瘋狂鎮壓。難道今日中國官場之腐敗、社會之混亂、道德之淪喪是由於億萬群眾修煉法輪功而造成的嗎?

江澤民一夥殘酷鎮壓法輪功一年多來,非但沒有收到預期的效果,反而日益暴露了自己的邪惡面目,在國內外引起了強烈的不滿與抗議。廣大法輪功修煉者更是不怕邪惡,放下生死,明知會被江澤民及其爪牙抓、打、關、押,甚至折磨致死,仍然堅定地走出來向世人說明真象,要求「還法輪大法以清白」。廣大法輪大法修煉群眾的凜然正氣暴露出江澤民一夥的邪惡嘴臉,讓世人真正看清了究竟孰正孰邪!

當一切招數統統失靈之後,他們又打出了「群眾」的招牌,說是「根據群眾要求」來鎮壓「法輪功」的,妄圖把鎮壓法輪功的滔天罪行推到無辜群眾的頭上,挑動群眾鬥群眾,自己坐收漁人之利,妄圖逃脫最後的審判。

那麼他們眼中的「群眾」是甚麼呢?國務院新聞辦負責人1月15日的答新華社記者問時所列舉用以充當「群眾要求」的文章的作者,無非是幾個一貫靠顛倒黑白、造謠惑眾來撈取政治資本或向主子邀功請賞的文痞、科痞而已。如何祚庥在《我不贊成青少年煉氣功》一文中列舉的所謂「身邊真實的事例」,其實都是他歪曲事實編造的謊言。而大量刊載讚揚法輪功及其修煉者的文章,卻諱莫如深,隻字不提。例如:1997年3月17日《大連日報》載文《無名老者默默奉獻》,報導了一位名叫盛禮劍的古稀老人,利用一年時間,默默為村民修了4條路,全長約1100延長米,當人們問他是哪個單位、給多少錢時,老人說:「我是學法輪功的,為大夥兒做點好事不要錢」。1998年2月21日《大連晚報》報導了大連海軍艦艇學院學員袁紅存,2月14日下午從大連自由河冰下3米,救出1名掉進冰窟窿的兒童,被稱為活著的羅盛教,學院為他榮記二等功。袁紅存已經修煉法輪功2年。1998年5月15日,國家體育總局伍紹祖局長視察了長春開展全民健身活動的情況,中央電視台和長春電視台及長春各大媒體均作了報導,其畫面和圖片中反映的基本都是法輪功修煉群眾的煉功場面。《北京日報》1998年8月11日第六版,登載一篇介紹京城晨練情況的文章,全文1600餘字,與法輪功修煉者有關的文字達1200餘字,還配發了法輪功修煉學員煉功的壓題照片,該文提醒讀者:「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最好親自嘗一嘗;你若修煉正法氣功的話,你的身心會出現意想不到的神奇變化。」《中國青年報》1998年8月28日刊載《生命的節日》一文,記述瀋陽亞洲體育節中華傳統健身活動週開幕式情況,全文1200餘字,其中盛讚法輪功的篇幅達400餘字,同時還配發兩幅法輪功學員參加開幕式的壓題照片(因篇幅所限不一一例舉)。難道這些文章讚揚和報導的人不是群眾嗎?江澤民一夥眼中的「群眾」究竟是甚麼貨色不是一目了然嗎?

挑動群眾鬥群眾並不是江澤民一夥的發明,而是歷史上一切邪惡之徒的慣用手法,當然也從未得逞過。今天江澤民一夥步其後塵,只不過變換了花招,更惡毒陰險而已。例如,規定某單位只要有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去了天安門,就扣除這個單位所有人的獎金。又如逼迫單位簽訂所謂「責任書」,強迫群眾不許看、不許聽、不許傳有關大法真象的資料,要求揭發大法修煉者,否則整個單位從上到下都要在政治上和經濟上遭受打擊。更有甚者,最近北京演出了所謂「群眾簽名運動」,要群眾以簽名的方式表示「自願」要求政府鎮壓「法輪功」。這種強姦民意的小兒科的拙劣把戲居然有臉拿出來在電視上播放。

大家可能還記得中央電視台和各大報紙都登載過這樣的消息,說取締「法輪功」的鬥爭取得了重大勝利,百分九十五以上的法輪功修煉者已經轉化。為了顯得「實事求是」,《北京日報》甚至作了首都師範大學法輪功修煉者百分之百已經轉化的報導。既然大法修煉者百分之九十五乃至百分之百地轉化了,今天為甚麼還要興師動眾地抬出「群眾」來作戲呢?

江澤民一夥甚麼時候尊重過群眾?當他們把自己的家人安排到各個重要崗位上的時候,他們問過群眾的意見嗎?當他們把自己的親信調到北京,調到中央工作時,他們問過群眾的意見嗎?群眾是歷史的主人,自古以來愚弄群眾的人從未有過好下場。奉勸江澤民一夥別拿群眾說事兒,記住「水能載舟亦能覆舟」的古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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