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疆學員致人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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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3月4日】致九屆三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尊敬的各位代表:

您們好!
我是新疆的一名法輪大法修煉者。在三月五日人大會議召開期間,我想向您們反映我的心聲。

我今年四十九歲,在沒有修煉法輪大法以前,身體不好,嚴重神經衰弱,生孩子後類風濕病以及其它病嚴重困擾著我,所以學了許多氣功,但是效果都不好。於1997年3月有緣得了法輪大法。當我只看了幾頁書就愛不釋手,心裏想怎麼沒有早點得此大法。當我只看書還未煉動作,身體就發生了變化,心靈得到昇華。李老師講的「真、善、忍」這宇宙大法深深的吸引了我,使我懂得了做一個好人和更好的人的法理。從此在廠裏工作再也不為名、利的事去爭,處處以一個煉功人的要求去做。當廠裏生產不景氣,需要下崗分流時,雖然按條件我不屬於下崗的,但我也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分擔了廠領導的困難而從崗位上下來了。就這樣好的宇宙大法,卻在1999年7月22日被取締。當時我腦子裏一片茫然,不禁從心裏問自己,難道做好人錯了嗎?難道世上還嫌好人多嗎?我不解。

從我們煉功點上看,幾十人煉法輪功沒有一個出偏的(倒是不許煉以後許多人舊病復發了)。再看電視上所講的所謂煉法輪功出偏的那些人的情況,顯然都沒有按法輪功的要求去做。李老師在《轉法輪》一書中對我們修煉的人要求十分嚴格:「我們人人都向內去修的話,人人都從自己的心性上去找,那做得不好自己找原因,下次做好,做事先考慮別人。」教人積德向善,以德化功;要求修煉者以「真、善、忍」為指導修煉心性,不斷提高思想道德水準,整體昇華到高境界等。電視報導的那些人,一看就知道他們根本不是真修者。真假不難分辨,看了電視我更加明白我修法輪大法修對了。

1999年10月政府又將法輪功定為邪教。他不是邪教,而是佛家高層次修煉大法,不然不會吸引一億多中國的、外國的、各種膚色、各個階層、男女老少有緣之士來學法輪大法。我學了三年都是在公園等公共場合煉,每人都是自願來的,書也是在書店買的,而且煉後不但身心健康沒病了,家庭也和睦了。通過中央電視台看到介紹其它國家邪教的情況,使我更認識到法輪大法是最正的,因為我們是按照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修煉的,如果「真、善、忍」是邪的,那在這個世界上還有甚麼是正的呢?

我國憲法規定每個公民有信仰自由,中國民間一直就有修佛修道的方法流傳,法輪大法也是佛家修煉的一法門,那為甚麼就不能修煉呢?我想憲法賦於我們公民的權利是正當的。所以我在人大召開之際向您們反映我的心聲,因為您們是人民的代表,您們就是為人民說話的。請給予法輪功恢復清白;請還李洪志老師清白;讓法輪功修煉者有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

此致
敬禮!

新疆大法弟子:× × 2000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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