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者見聞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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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2月12日】王姨

  一個東北的中年婦女。到天安門廣場煉功,正抱輪時,幾個警察上來拳打腳踢,她依然堅持,被架上警車後繼續挨打。

  警察打累了:「誰有皮帶?」

  「我有。」王姨說著解下了自己的皮帶遞給警察。
  警察用皮帶抽她(過了一會):「我打你的手特別疼,給我錢看病。」
  王姨:「行!我就一百塊錢,給你吧!」
  警察接過錢(轉了一圈回來,不好意思地):「這錢給你吧,我不要了。」
  王姨(真誠地):「我既不恨你也不怨你,你就拿去看病吧。我們是好人。」
  警察:「......」


獄中的鼓勵

  一個大連同修講,上次到天安門被警察抓住送回當地後,在獄中,同修們給犯人弘法。這群人中都是「大知識分子」,起碼是大學生。

  犯人說:「你們這些人都學,肯定大法好!」「一看你們就是好人,我們也學。」監號裏無一犯人打罵大法弟子。

  一天,一個功友消業,顯出痛苦的樣子。一管教看見,便說:「你肯定沒煉功。趕緊煉!趕緊煉!」出去後又返回來:「別說是我說的!」

  出獄前叫大家寫「保證」,有寫的有不寫的,但寫者多用師父的話證實大法,如寫「要知道人一旦知道了真理和生命存在的真正意義,為其捨命而不足惜的。」(摘自《我的一點感想》),警察見了說:「寫得好!」然後把他們放了。


15歲男孩

  白白淨淨一中學生,和媽媽同修煉,但有一位當人民警察的爸爸。

  曾是優秀班幹部的他,在校時在壓力面前證實大法是正法--第三次(第一次有點怕沒進去;第二次猶豫了一下錯過了時間)鼓起勇氣,一下課便跑到廣播室宣讀證實大法的文章,使全校都感到震驚;在課堂上義正辭嚴地澄清和糾正校方對大法的誣蔑。

  一天母子外出交流,認識到應走出來。那天回家較晚。
當警察的爸爸:「……你們給我滾!」
  男孩對媽媽:「機會來了,應該走了!」

  媽媽沒走出來,到外婆家去了,他為護法放棄學業隨其他功友來到北京。

 「我能為大法做點甚麼?」男孩問。
 「你就幫著接功友吧。」一功友。
 「太好了!我爸抓功友,我接功友。給他們看看!」

  某天,男孩一回來就不好意思地擺手,因為接來了身後的兩個便衣!功友們客氣的接待了兩個便衣,他們說:「我們只來接我們地區的人。」看看沒有就走了。臨行前,其中一位面善的便衣與功友合十告別。

  小男孩不好意思又頑皮地:「我的『工作』也該結束了。」

  第二天,他拿著一面橫幅去了石景山中級人民法院,之後下落不明。



等車

  週末幾位同修一起在北京某車站等車......

  一三輪車夫(過來看了看大夥):「你們是煉法輪功的吧?!今天不上班(指信訪辦),你們找個地方吃點東西,休息好了明天再來。」
   大夥衝他笑笑。
  「有沒有書給我一本?!」他又說。
   一同修:「派出所有。」當時因大夥沒帶書。
  「那我可不敢去,他們會把我鼻子打歪!」「法輪功好,能讓我吃飯。」(每天有學員乘坐他的車去上訪。)

  等了一會兒,車夫又轉過來講:「法輪不轉,國無寧日!」

  後來車夫問在他旁邊一位相識的婦女,「你怎麼不煉法輪功?你看人家煉得多好哇!」「如果你到廣場人家問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你敢說『是』嗎?」
  「我敢!」那位婦女毫不猶豫地說。

(2000年2月10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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