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澳門的江幫邪惡曝光

【明慧網2000年12月19日】在江澤民抵達澳門的前夕,澳門警方對法輪大法學員採取了強行入屋搜查甚至妄圖栽贓嫁禍的邪惡行徑。

12月18 日夜約10時45分澳門情報科四個便衣(2男2女)說接到線報,懷疑學員家有無證人士,藏有槍械、彈藥及違禁品,要我們簽署在無刑事法官在場的情況下同意入屋搜查的文件。學員要求叫法官來。他們說如果我們不同意搜屋,立刻把學員全家四人(三人修煉)帶走。如學員再不合作,更可叫消防隊撬門強闖民居。

學員抄下他們的姓名、警號、確定何為他們口中的違禁品。他們收起學員們的身份證並進屋搜查。大法弟子堂堂正正,不怕他們搜。翻箱倒籠一無所獲,後看到一信封內有小撮茶葉,如獲致寶,想強行拿走。學員嚴正的說這是茶葉與鐵罐茶葉一樣。但他們一定要拿走。說只是懷疑身份這一條就可以拘留我們最少六個小時。

學員說把茶葉分兩包,封口,簽名,各拿一包,如他們栽贓茶葉是毒品,學員可以拿去公開化驗,他們不肯分,更堅稱要把茶葉和學員四人一起帶走。學員不從。 

此時,大批記者趕到,他們的面目就變了、判若兩人。之前,學員打電話都被他們多次按斷。現在,在媒體前不肯見光,總是背對傳媒。後來茶葉很不情願的分了二包,又要拿走。學員一定要他們寫是懷疑違禁品、封口、簽名後才能拿走。不然這是私人財物,不許拿。叫他們簽名他們就怕。後來寧願不拿也不肯簽名。他們栽贓的卑鄙用心暴露無遺。李洪志老師說:「因為打擊善的一定是邪惡的。目前它們迫害學員與大法,所有採用的行為都是極其邪惡的、見不得人的、怕曝光的。一定要將它們的邪惡叫世人知道,……」(新經文《理性》)

他們急著要走了。學員講既然你們查了,你們一定要簽檢查結果,有否非法居民、槍械、違禁品?他們又不敢簽。最後連學員該簽名、確認他們沒拿走東西的地方也不用簽了。不敢再留,從樓梯離去,連電梯都不坐了。

因為學員是法輪大法弟子,回歸紀念日臨近,近期很多學員及家人都有便衣24小時用汽車、摩托車、及走路跟蹤、盯梢。學員曾去司法警察局報案,不獲受理。更說如果學員有空也可以跟蹤他人。今天中午,學員與大批報社、電視台記者見面,設想邪惡因此而採取行動。這事是對澳門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手段卑鄙、無恥。

澳門是法治社會應依法執法,不能以任何藉口肆意踐踏人權。

在此衷心感謝支持公道的記者們。謝謝!

法輪大法澳門修煉者
林逸明
2000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