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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拿大學員致中國大使館及中國政府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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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慧網2000年1月7日】 尊敬的大使先生及使館各位官員並轉呈中國政府領導人:

    中國政府已對前法輪大法研究會李昌等四人進行了審判,對此,我們深感痛心和遺憾。整個審判過程特意選在聖誕節期間、星期天進行,有意避開新聞媒體尤其是西方媒體的採訪,並限制旁聽人員,一公里以外佈置警力,地鐵口檢查證件,一旦發現法輪功學員,立即逮捕……這無論如何也難以使我們在海外的法輪功修煉者相信這是一個“依法治國”的法制國家政府所為。

    法輪大法是基於宇宙特性“真、善、忍”的一種傳統修煉方法,平和且沒有政治目的,自92年在中國傳出以來,對健康人民身體,提升社會道德起到了巨大的促進作用,得到了包括中國在內的世界許多國家善良人們的喜愛和尊重。

    李昌等四人及成千上萬被扣、被關押、被送勞教的法輪大法修煉者僅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行使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卻受到了不公正的審判。這不禁讓我們想起了秦始皇的“焚書坑儒”、梁武帝“滅佛”、清朝的“文字獄”、五十年代的反右和六十年代的“文化大革命”。難道歷史上的災難被少數人在中國大面積地複製時,你我仍然無動於衷嗎?我們真的不希望看到歷史的悲劇這麼頻繁地在新中國的歷史上重演。

    希望通過大使先生及使館各位官員,向中國政府領導人轉達我們對這一事件的關注;希望中國政府尊重憲法、履行世界人權宣言,真正做到“依法治國”。同時我們也希望中國政府領導人為人民負責,為社會負責,為了人民和社會的利益,也為領導人自身的利益,實事求是,和平、公正地解決法輪功問題,還法輪功以清白。

    我們深信:善惡終將有報,正義終將戰勝邪惡。

    加拿大蒙特利爾法輪大法修煉者 2000年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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