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正正地走出去

——江西學員在天安門公安分局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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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1月4日】新年的第二天(2000年1月2日)我們見到了江西學員劉姐。當時她的原貌幾乎無法辨認,腦門兒頂著一個大腫包,雙眼眶全部紅腫著,一隻眼底充血。臉上多處被打傷。當劉姐把外褲脫掉後,我們看到整個兩條大腿外側全部是黑紫色,小腿及膝蓋也都是一塊塊的青紫斑。劉姐講述了她在北京護法的經歷。

12月22日上午我們7位從江西來的大法弟子來到天安門廣場。大約十點左右,我和另外兩名學員開始煉功,抱輪的動作剛剛做了幾秒鐘,周圍的警察就衝上來抓人。上車後警察就開始打我們,搜查口袋,讓我們把衣服脫掉,把我們的頭往車窗上撞。與此同時警察趕緊將車窗窗簾拉上,以免「有不良影響」。

未等我們穿好衣服,就被送到了天安門公安分局。警察一個一個提審我們,問我們是從哪兒來的?有的學員說是從宇宙中來的。當警察問我時,我說我是從這兒來的。警察叫我們七個沒有說出從哪兒來的學員面牆而站,把我的頭往牆上撞。後來警察叫我們把腳後跟抬起,腳尖踮地,把師父的像片放在我們的腳後跟下。當時我心裏非常平靜,一直踮著腳尖,始終沒有踩下去。也不知這樣站了多久,直到其他學員把師父的像片從我的腳下拿走,我才踩下來。之後警察讓我們雙手向後背,做「飛機式」體罰。警察說我年輕,手要背得高點兒。

23日凌晨一點多鐘,一個姓X的警察聽說我還沒說出從哪兒來時,上來就給我腦門兒重重的一巴掌。我一直笑著。X警察看見有人打坐,就踢打坐人的腿腳,直到把盤的腿踢下為止。兩點左右X警察開始審訊我們,讓我們把衣服脫掉,直到最裏面的內衣,連內衣也要向上翻起,褲子要脫到只剩下一個小褲頭。之後我只穿著一條褲子在地上打坐。

X警察審訊一段時間後,拿起《洪吟》讀了起來,一邊讀一邊談自己的認識:「《轉法輪》我看過了,你們都是好人。我一般不打法輪功的人,我一般打犯人。不過我打你們也不是無緣無故的。」過一會兒他又說:「你們老師在借用我們公安人員提高你們的層次。」三點左右,警察要睡覺去了。我對他說:「你還沒審出我呢!你不是說審不出就不睡覺嗎!」 警察說:「不行,受不了了,受不了了。」

23日上午十點左右又進來許多功友,警察不許大家說話,說話就打,用棍子打。一個五十多歲的婦女頭被打破,血流了一地。功友們趕快用衛生紙給她止血,血很快就洇透了衛生紙。我們又用兩條方毛巾為她止血,可還是止不住。我就喊了起來:「公安局長在哪兒?」看到此景警察驚呆了,不出一聲。後來我們又用衛生紙堵住血口,再用圍巾裹住。我拿著那兩條紅通通的方毛巾從警察面前走過,他們都不出一聲。我對這位受難的功友說:「你流出的都是不好的血,你看你現在精神多好,頭都比剛才抬得高了。」

23日下午,警察叫一個精神病人和兩個賣假發票的人打我。他們一邊打我,我一邊笑。警察見我笑,就過來拽開我胸口的衣服將一瓶水灌進我胸口,之後叫我做「飛機式」,這次是倒過來做「飛機式」(頭朝下,頂著一個桿上,手反過來朝上拉著一個桿子,腿要伸直)。

後來我又被提審,看見別人都被手銬反銬著(一手從上背過,另一隻手從下背過),我就主動把手抬起。反銬我時,我的身子不得不往下蹲,這時手銬鬆動了兩下。我心裏知道是誰在幫助我。警察發現我的銬子老鬆動,就把一個瓶子插進手銬裏,可一會兒瓶子就掉了下來。我始終覺得師父在護著我們。在銬我們的時候,警察用棍子打我們的手。打我的時候沒有甚麼知覺,打別人時我就數著次數,一般打二十多棍為一個回合。

24日警察繼續審訊我:「為甚麼你們都要到北京來?」我說:「因為法是在北京被破壞的。」「明天晚上放你走,你去哪兒?」我回答:「我四海為家。」「你的臉誰打的?是不是公安打的?」警察一再問誰打了我。我說:「你不用問了,這是我應該承受的。」「我怎麼聽不出你是哪裏人?為甚麼不回家?」我說:「法不正過來,我絕不回家。我堂堂正正地走進來,我也要堂堂正正地走出去。」最後警察說:「你的願望已經實現了,你的目的已經達到了,你可以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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