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丹東市東港市法輪功學員潘強先生,因貼真相標語,於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被警察綁架並抄家。警察還將他未修煉的妻子一同帶走,非法關押七天後才釋放。 潘強隨後被非法批捕,現被關押在東港市看守所。據悉,此次迫害由東港市公安局政保大隊主導,向陽派出所、花園派出所及東港市看守所具體執行。相關警察奉命百般刁難家屬和律師,不許會見潘強。 一、八旬老母心急如焚 兩次到看守所均被拒見 潘強被綁架後,他82歲的老母親焦急萬分,兩次趕到東港市看守所要求見兒子,都被拒之門外:第一次看守所謊稱人不在他們這,第二次乾脆就說不讓見。 老人身心俱疲,卻始終無法獲知兒子的狀況。 二、律師第一次會見被阻:政保大隊下令「不准見」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潘母聘請的當地律師前往東港市看守所會見潘強。看守所人員拿出一份文件說「不讓見」,卻不允許律師查看文件內容。律師只看到落款是東港市公安局政治安全保衛大隊。 律師質問:「丹東市看守所都讓見,為甚麼你們不讓見?」對方回答:「我只是辦事的,你找上面去問吧。」 律師問:「就針對法輪功案子嗎?」 對方答:「是。」 三、八旬母親奔走多部門 講述自己與兒子修煉的經過 1. 花園派出所:拒絕告知辦案人 六月二十四日早上七點,潘母到花園派出所要求放人。等到八點半上班,她問警察:「誰是辦案人?」無人回答。 老人便講述自己修煉法輪功的經歷: ﹒ 修煉前患股骨頭壞死、喉癌,胳膊不能動、話說不出來; ﹒ 朋友告知修煉法輪功可以祛病; ﹒ 在朋友家看大法師父講法錄像時不知不覺睡著,醒來後胳膊能動了; ﹒ 接著,吐出喉癌的幾個包,全身疾病痊癒; ﹒ 二十多年未吃一片藥; ﹒ 兒子潘強得病不能走路,需坐輪椅,修煉法輪功後病癒; ﹒ 他貼真相標語是為了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 老人懇切地說:「我兒子是好人,他不偷不搶,不吃喝嫖賭,說真話做好人錯了嗎?」 警察仍拒絕告知辦案人,只說他們是「協助向陽派出所行動」。 2. 向陽派出所:推諉領導不在 潘母趕到向陽派出所,也講述自己和兒子的修煉經過。接待警察不斷打斷:「你不要在這裏講這些。」老人要求見領導,警察推說「不在」。 最終警察說:「要見人是政保大隊說了算。」 3. 東港市公安局政保大隊:電話中吼叫、攆人 潘母又趕到東港市公安局。接待人員接通政保大隊電話後將電話遞給老人。 老人說:「我兒子是好人,我的股骨頭壞死、喉癌都是煉法輪功煉好的,我八十多歲了,二十多年沒吃一片藥,我兒子也是煉功煉好的。」 政保警察在電話裏又喊又叫,攆她走,然後掛斷電話。 四、北京律師第二次會見仍被阻 所長被批為「法盲」 六月二十五日,潘母聘請北京律師再次前往東港市看守所。看守所仍拿出政保大隊的信函阻止會見。 律師立即撥通駐監檢察官電話。檢察官說:「怎麼不讓見?讓見。」並打電話給看守所所長要求放行。 但所長依然阻擋,並說:「我們執行政保大隊的命令。法輪功案子請律師有用嗎?」 律師反駁:「你們不讓律師會見就是違法。」 所長問:「你有法律依據嗎?」 律師拿出《刑事訴訟法》第39條。 所長推脫「要去開會」,匆匆離開。 律師追到車邊要求其看法律條文,所長仍推脫離去。律師離開時嘆道:「所長簡直就是個法盲。」 五、律師投訴後仍遭阻撓 政保大隊繼續封鎖會見 律師隨後到東港市檢察院投訴。離開不久,看守所所長來電稱「我們和政保大隊溝通一下」。 律師又前往政保大隊,隊長肖某推說「要調查一下」,明顯心虛。 第二天,駐監檢察官協調東港市看守所與政保大隊,但政保大隊仍堅持不讓律師會見。律師要求檢察官繼續協商解決。 目前,東港市政保大隊已將潘強構陷至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辦案檢察官為王聰。 東港市公安局: 地址:遼寧省丹東市東港市振興街193號,郵編118399 電話:0415-7144288、0415-7144956 局長:景旭 政保大隊
丹東市看守所: 地址:遼寧省丹東市湯池鎮金固村 電話:0415-6250324、0415-6250317 所長:戴智強 駐所檢察官:許可 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丹東市振安區九連城鎮九連城村668號,郵編118001 電話:0415-6276625、 0415-6276609、0415-6276611、0415-6276627、0415-6276608、0415-6276187 傳真:0415-6276696 公訴科:0415-6276658 立案庭:0415-6276681 檢察長:馬原野 辦案檢察官王聰 0415-6276685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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