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高作奎,因為善意向周邊百姓贈送「法輪大法好」的真相資料,被葫蘆島市連山區公檢法枉判三年半,後又被葫蘆島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目前,高作奎的家人已代他向中級法院提交申訴狀,再次申明:高作奎無罪。 修煉大法後脫胎換骨:從沉迷賭博到行善積德 高作奎,現年63歲,家住葫蘆島市鋼屯鎮。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他的身心發生了徹底改變。 修煉前,他沉迷打麻將、玩撲克,家裏靠賣豆腐維持生計,他卻輸得比掙得多,還常借錢賭博,導致家中一貧如洗。他身體狀況也很差,心臟、胃長期不適,整日昏沉,家務不做,十餘年生活渾渾噩噩。 修煉法輪功後,他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徹底戒掉賭博和牌癮;誰家有困難,他主動幫忙;在單位裏,別人不願幹的活他搶著幹。二零一三年賣豆腐時,一位生活困難的單身租戶多次向他借錢,共九百多元無力償還,他對家人說:「就當咱家做善事積德。」 從昔日的迷失沉淪,到修煉後的善良正直、勤懇踏實,他贏得了周圍人的尊敬,也讓家庭重新和睦。他深知這一切來自大法,因此希望更多人受益,便到農村發放真相資料,讓更多人了解事實。 善意傳真相遭惡意舉報 三年半後被跨區綁架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七日晚,高作奎在寺兒堡鎮向當地百姓贈送大法真相資料,被一名村民惡意舉報至寺兒堡鎮派出所。因當時疫情原因,他被放回家。 之後,因他不在戶籍所在地居住,警方竟以此為由將其誣陷為「網逃」。三年半後,即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二日,警察在他工作單位將其綁架。 連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一審枉判三年半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三日,高作奎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參與批捕的是檢察官龍膽及助理劉曉涵。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連山區法院對高作奎枉判三年半,並勒索罰金一萬元。判決書編號為(2026)遼1402刑初18號。參與一審非法判決的人員包括: ﹒ 審判長:張關中 ﹒ 陪審員:李寒茉、高金星 ﹒ 法官助理:孫瑤 ﹒ 書記員:周楚祺 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 家屬已提交申訴狀 家屬代高作奎向葫蘆島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中院作出(2026)遼14刑終68號裁定,枉法維持原判。參與二審的人員包括: ﹒ 審判長:王亨 ﹒ 審判員:姬天奇、劉曉棠 ﹒ 法官助理:楊碩 ﹒ 書記員:劉詩慧 六月十六日,家屬再次向中級法院提交申訴狀,指出對高作奎的判刑完全不公,高作奎無罪,是一審、二審法官枉法執法所致。 高作奎因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屢遭中共迫害的事實,請見《遼寧葫蘆島市高作奎已被陷害到連山區法院》、《遼寧葫蘆島連山區法院對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責任編輯:蔣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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