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上午,河南省信陽市浉河區66歲的法輪功學員靳玉玲,在信陽市千盛百貨被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分局隊長王季陽(手機號:19638791256)等警察綁架。儘管她身體狀況明顯不合格,仍被非法關押在信陽市看守所。次日,家屬被告知她已被「收監」。 一、五年後突然「收監」:身體惡化卻被強行關押 早在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61歲的靳玉玲就曾被非法關押在看守所。當時她體重約130斤,精神狀態良好。然而在看守所內,她的健康急劇惡化。 二零二二年二月:靳玉玲發現乳腺處出現大腫塊,要求外出檢查卻被拒絕,只被允許在看守所內吊針治療。一週後病情無改善,精神狀態明顯下降,看守所才將她送往信陽市腫瘤醫院檢查,醫生建議立即住院治療。 就在她身體極度虛弱之際,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信陽市中級法院突然通知當天下午進行二審開庭。辯護律師在庭上提出三點辯護意見: 1. 靳玉玲的行為不具社會危害性,依法不構成犯罪; 2. 一審適用法律錯誤; 3. 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家屬在庭上看到靳玉玲的臉色灰暗、眼窩深陷、體重驟減,與被關押前判若兩人。擔心她生命危險,家屬於四月二十八日前往看守所要求放人。 四月二十九日:信陽市中級法院為她辦理半年監視居住。六月十五日: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然而四年後,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浉河公安分局王季陽突然再次綁架靳玉玲,並於次日向家屬遞交潢川縣法院的「刑事裁定書」,稱監視居住折抵刑期,決定對她「收監」。 二、五年前的綁架與枉判:健康老人被強行構陷 靳玉玲退休前在信陽市體育中學擔任會計,工作認真負責、清廉自律,連續三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退休後因表現優秀又被返聘。修煉法輪功前,她患有多種疾病,尤其是胃下垂,人瘦得皮包骨,臉上布滿黃褐斑。修煉法輪功後,她身體迅速恢復,精神愉悅,容貌也明顯改善。 1.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入室綁架、抄家搶劫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分局國保大隊聯合工區路派出所警察趙明亞(手機號:18837691173)等人闖入白玉珍家,綁架了白玉珍和靳玉玲,並抄家,搶走大法書籍、資料、播放器、人民幣等私人物品。 兩人隨後被構陷至信陽市潢川縣檢察院,再被移送潢川縣法院。 2.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看守所內非法開庭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潢川縣法院在信陽市第一看守所內開庭審理。靳玉玲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罰金八千元;當時八十歲的白玉珍被非法判刑三年、罰金五千元。 兩位老人身體虛弱、步履不穩,卻在庭審中仍被強制戴著手銬。 公訴人吳微晨(潢川縣檢察院)明知修煉法輪功合法,卻仍以《刑法三百條》羅織罪名,將警察非法抄走的私人物品作為「罪證」,並出示商場監控中模糊不清的戴口罩、戴帽子的身影作為所謂「證據」。 辯護律師進行了充份的無罪辯護,指出指控缺乏事實基礎,所謂證據不具合法性與關聯性。 3.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潢川縣法院下達枉判判決書 潢川縣法院下發(2021)豫1526刑初408號判決書。 參與人員包括: 審判長:張軍軍(13526060979、15137610365) 陪審員:王道德、黃琳 書記員:王登輝 公訴人:吳微晨(13839799819) 檢察員:徐士坤 靳玉玲向信陽市中級法院上訴,信陽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參與人員包括: 信陽市中級法院審判長:朱虹; 審判員:陳鑫、冷寶楊;法官助理:金磊;書記員:劉沛 非法收監責任人: 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分局王季陽隊長:19638791256 潢川縣法院審判長:張軍軍 13526060979 案件責任人: 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分局辦案警察趙明亞:18837691173 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分局 辦公室電話:0376-6610119 0376-6524689 法制大隊電話:0376-6524633 督察大隊電話:0376-6524692 網絡安全保衛大隊電話:0376-6524699 紀委電話:0376-6524066 政治安全保衛和反恐怖大隊電話:0376-6524678 局長接訪熱線:0376-6524086 局長接訪短信:15037672212 國保大隊長高智海 國保警察李士偉 國保警察趙明亞 手機號:18837691173 0376-6524678 國保警察李保軍 信陽市公安局浉河區檢察院 杜牧平:0376-6617012 1390376967 非法批捕檢察院:信陽市浉河區檢察院: 檢察長高興日13598597899、辦0376-6617001 副檢察長胡海濤13937675196、辦0376-6617005 副檢察長穆柏川18737681818、辦0376-6617006 副檢察長13937682663、辦0376-6617007 潢川縣檢察院公訴人:吳微晨 13839799819 公訴人助理:黃真安 17739572077 辦公室電話:0376-3116165 潢川縣法院審判長:張軍軍 13526060979 信陽市看守所 0376-6368877 所長 閔月龍 18837652926 所長 石生文 18837652867、13803768970 彭濤 18837652890 仝澤勤 18837653617 郭金堂 18837652857;13598551132 汪 波 18837652856;13503765282 郭曉清 18837651128 顏 敏 18837652881 姚學強 18837652950、13633761110 譚平山 18837652920、13253806060 陳海濤 18837652863、13837666985 郝長鑫 18837652935、13837609276 余 晉 18837652930 胡光武 18837652910、13939779900 吳鋒昌 18837652932 李國平 18837652952、13526072020 殷利昌 18837652907、13837627231 李繼紅 18837652887、13837606687 宋相啟 18837652937、13513766565 尹 俊 18837652905 劉瑞臣 18837652970、13663978990 周萬敏 18837652893、13837666705 王國鵬 18837652953、13033701616 林德寶 18837652839、15978360156 余尚凡:18837653262、18348452198 王世磊:18837651127、18338682267 陳永生:18837651129、13839772808 尹 俊:18837652905、13837606636 馮 明:18837651130、13603761864 紀燁驍:18837651126、18737650060 胡 泉:18837651093 劉培才:18837652931 張興旺:18837652915 信陽市市委書記:張宏偉 信陽市市長:盧希望 信陽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信陽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督察長:劉磊,男,漢族,中共黨員。聯繫公檢法司、政法委等部門。 信陽市政法委書記:楊進0376-6225528 信陽市政法委副書記、「610」主任防範辦主任:張學森 13603760796 信陽市委防範辦副主任滕延利:0376-6366800 13937672335 信陽市「610」辦調研科科長黃新樂:0376-6366806;13703766251 信陽市政法委防範辦綜合科科長張君:0376-6366807 17737667521 信陽市政法委 值班電話:0376-6366812 傳真:0376-6366803 郵箱:xyzfwbgs@163.com 信陽市政法委(綜治辦、維穩穩辦、610辦) 電話:0376-6251202、0376-6225528、0376-6609626 傳真:0376-6229206 常務副書記張進:0376-6366787;13903761566 副書記奚啟鋒:0376-6366788;0376-6360011宅;15903761789 紀工委書記徐法傑:0376-6251203、0376-6202788;13937675398 政治部主任黃斌:0376-6366794;13803769133 綜治辦副主任康庭勝:0376-6366795;13903760096 綜治辦副主任陳澤聖:0376-6366796;13503760958 維穩辦副主任黃德敏:0376-6366797;13939761829 610辦副主任張永新:0376-6366800;13603769991 綜治辦秘書科長魯玉明:0376-6366801;13937616607 政治部副主任於泓:0376-6366801;13939708829 研究室主任吳衛:0376-6366804;13939787508 督查科長王玉剛:0376-6366813;13700769219 紀工委副書記:孫勇剛 監察室主任:0376-6366817;13837631275 綜治辦指導科長謝毅:0376-6366816;13939755058 維穩辦信息科長夏承彬:0376-6366808;13837655660 辦公室負責人王亞:0376-6366812;13939760656 信陽市公安局黨委委員:李希瑞 張海兵同志任信陽市公安局情報指揮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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