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昆明市85歲的法輪功學員黎燕雲自二零二六年三月底左右失聯,近日獲悉她已被送往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關押在九監區,估計已被關押約兩個月。她此次被綁架、關押的具體經過仍在調查中。 近期,中國各地持續對遭枉判的老年法輪功學員實施所謂「收監」迫害。黎燕雲老人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昆明市西山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罰金2000元。 退休主管護師 修煉大法後重獲健康 黎燕雲,昆明市海口白魚口療養院退休主管護師。二零一三年九月七日,她因向人贈送真相護身符、《九評共產黨》等真相資料,被東陸橋派出所與西山區國保大隊警察抄家。當時她的老伴患有冠心病,剛做了手術,被警察驚嚇得雙腿發抖、無法行走,不久便離世。 講真相遭惡意舉報 再次被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黎燕雲向一位舊同事講述法輪功真相,並贈送一本二零二二年真相小日曆,卻被該同事在國安部門工作的兒子惡意舉報。九月二十八日,西山區東陸派出所警察突然闖入黎燕雲家中,未出示任何法律文書,也未說明理由,便實施抄家。他們撬壞抽屜,搶走《轉法輪》等大量法輪功書籍與私人財物。由於黎燕雲年事已高、身體狀況不佳,看守所拒收,她隨後被所謂「取保候審」。 檢察院與法院多次違法操作 逼迫「認罪」 二零二二年七月底,東陸派出所一名馬姓警察突然傳喚黎燕雲,稱「根據上邊指示,要將案子轉到西山區檢察院」。黎燕雲表示:「我沒有犯罪,這是強加的。」馬姓警察說:「我們也沒辦法,這是上邊的意思,要走程序。」 二零二二年八月,昆明市西山區檢察院檢察官王柯景在派出所訊問她:還煉不煉法輪功?照片裏的書籍資料是不是你的?認不認罪?並威脅稱「認罪從輕,不認罪從重」。黎燕雲回答:「我修煉法輪功沒有犯罪,認甚麼罪?是你們在犯罪。」 非法庭審:無視辯護意見 枉判一年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昆明市西山區法院對黎燕雲非法開庭。審判長鄧睿、陪審員馬千茜、鄧惠元及書記員田夢霞等,無視黎燕雲的自我辯護與律師的無罪辯護,以公訴人捏造的「家中收藏法輪功書籍和資料是為犯罪準備」為藉口,援引《刑法》第三百條「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罪」對她非法判刑一年,並罰款2000元。 依法上訴:要求撤銷判決、歸還私人財物 黎燕雲收到判決後,認為自己依據《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修煉法輪功,沒有違法犯罪,法院判決適用法律錯誤、指控無事實依據,侵犯了她的合法權利。她已向昆明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要求撤銷判決、恢復清白,並歸還被警察搶走的私人財物。她在上訴書中指出:警察從家中抄走的法輪功書籍與資料,只能證明她是一名修煉者,而這些書籍教人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對社會只有益處。 雲南迫害現狀:大量案例仍被掩蓋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二零二五年全年,雲南省至少有61名法輪功學員遭受不同形式的迫害,其中4人含冤離世,24人被非法判刑,11人被綁架,13人被騷擾。由於中共封鎖信息、不允許家屬探視、暗中迫害等原因,仍有大量迫害事實未能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