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報導)山西省大同市64歲的法輪功學員陳忠麗,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被大同市平城區古城派出所警察跟蹤、綁架並抄家,隨後被關押迫害。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她被雲岡區檢察官非法起訴至法院。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雲岡區法院對她非法開庭,但辯護律師和家屬均被拒絕進入法庭。據悉,六月十六日法院將再次開庭,具體情況仍在調查中。 陳忠麗曾患先天性心臟病和冠心病,長期病發,無法工作,也無法照顧家庭。她隨身攜帶速效救心丸,在病痛與對生命的恐懼中艱難撫養年幼的女兒。她的女兒曾說:「我從小生活在隨時可能失去母親的恐懼中。」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五日,陳忠麗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以「真、善、忍」為準則,她的身體奇蹟般康復,多年未再犯病。女兒由衷地說:「感謝大法給了我一個完整的家,感謝大法讓我擁有了健康的媽媽。」 然而,就是這樣一位善良的母親,卻遭到警察跟蹤、綁架與陷害。 警方強行帶走並破門抄家 財物損失上萬元 自二零一五年陳忠麗依法向最高檢遞交控告江澤民的信件後,她長期遭當地公安、國保、社區人員騷擾。 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下午約五時,陳忠麗在回家途中被古城派出所警察跟蹤並強行帶走。警察未出示任何法律手續,要求她回家開門。她拒絕配合後,兩名警察粗暴扭擰她的胳膊近一小時,最終叫來開鎖匠強行破門。 警察非法抄走法輪功書籍、法輪功師父的法像、現金及電子設備,造成上萬元財產損失。隨後,陳忠麗被帶到大同平城公安分局審訊,並被要求在扣押清單上簽字,她拒絕。當晚,她被送往大同市陳莊看守所(大同市公安局監所管理支隊)非法關押。 羈押期間遭毆打、威脅及生活用品剝奪 陳忠麗被綁架後,家屬多次尋找律師,但許多律師因壓力不敢接案。直到九月二十一日,家屬才找到願意辯護的律師。 律師首次會見時得知,陳忠麗在看守所遭受嚴重虐待。看守所警察郭佳佳指使在押人員李思賢(音)、孫雲翔(音)毆打她,並強迫她觀看新聞聯播,不看就打。她稍有動作慢了也會被打,臉被打得青紫。郭佳佳在旁裝作沒看見。這種毆打持續了兩三天。 後來,其中一名毆打她的犯人生病,陳忠麗一直照顧她。可能是被感化,之後陳忠麗才不再被打。但律師會見時,她臉上仍有明顯傷痕。 律師將毆打情況反映給監所檢察官,看守所聲稱會「嚴肅處理」,但郭佳佳並未停止迫害,改為語言恐嚇。每次律師會見後,她都會惡狠狠地威脅:「你和律師說的話我都聽見了,我肯定不放你出去。」 國保人員李國遠(音)也到看守所逼迫陳忠麗「認罪認罰」,並威脅:「不配合就把你的家人綁架。」 陳忠麗的生活用品也被剝奪。家屬九月十一日就在陳莊看守所為她存了錢,但因她拒絕背監規,看守所連毛巾等基本用品都不讓她用。她只能借別人的毛巾,只有洗澡時才能洗臉。 被公檢法合謀陷害 非法開庭 剝奪辯護權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在沒有任何合法依據的情況下,平城區檢察院秦秀娟對陳忠麗實施批捕。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一日,案件從平城區檢察院轉至雲岡區檢察院。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雲岡區檢察官何峰將案件起訴至雲岡區法院。法院公然違法,不允許律師閱卷。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三十八條,被告人有權委託辯護人,律師自審查起訴起可查閱全部案卷材料。公檢法阻礙辯護,屬於執法犯法。 二零二六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點,雲岡區法院開庭,主審法官苑晨桄,公訴人何峰。辯護律師和家屬被阻攔在門外,無法進入法庭。法院公然剝奪辯護權。據悉,六月十六日將再次開庭。 這不是個案,而是持續近二十七年的系統性信仰迫害。當「真、善、忍」被打壓,謊言、暴力與冷漠便被縱容。這不僅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更是對人類良知與道德底線的踐踏。呼籲所有有良知的人關注陳忠麗的遭遇,關注仍在中國發生的信仰迫害,共同制止這場反人類、反道德的暴行。 相關責任人員信息 山西省大同市雲岡區檢察院(山西省大同市雲岡區泉落路26號) 收件人:何峰、雷學軍 電話:何峰 18536569036;雷學軍 03524505840 山西省大同市雲岡區法院(山西省大同市雲岡區南環西路1853號) 收件人:苑晨桄、王少清、劉保平 電話:苑晨桄 03525331988 / 03525331069;劉保平 03525331016 平城區公安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區魏都大道1069號) 姜寶舉:03522055492 大同市公安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區恆安街339號) 袁小波:035220554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