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近日得知,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法輪功學員趙喜華被哈爾濱市道裏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這是發生在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包括趙喜華在內的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和司法迫害中的一例。 趙喜華生於一九六四年十月二十九日,家住黑龍江省雙城市昌盛街四委三組。她是一個賢惠、善良的婦女,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做人,身心健康。她因為堅持信仰,曾經被關押到洗腦班、萬家勞教所,遭酷刑迫害。 一、在大綁架中遭劫持 被非法判刑 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力,綁架了阿城區、雙城區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其中,趙喜華在大街上被綁架。事後,趙喜華、劉富金、李秀寬、李彥文和楊振義、周傳英夫婦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刑事拘留。此次大綁架是由政法委督辦,參與綁架的有哈爾濱市公安局多個派出所警察。 二零二六年三月十八日,周傳英遭道裏區法院非法庭審,她被非法判刑七年半。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劉淑珍、石佐生、陳秀梅、李洪梅遭哈爾濱市阿城區法院非法庭審。劉富金也已遭非法庭審。 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趙喜華,在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後,被哈爾濱市道裏法院非法開庭,當庭無果。近日得知,趙喜華被哈爾濱市道裏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 二、曾經遭洗腦班、萬家勞教所酷刑迫害 1、在洗腦班中受折磨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臘月二十三(俗稱小年),人們都在忙碌著準備過年,從這一天開始,雙城中共邪黨人員動用眾多警力,從城裏到農村,大規模抓捕上千名法輪功學員,看守所人滿為患,全市近三十個鄉鎮辦起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 這年臘月二十三,孝順的趙喜華正給病危的婆婆洗頭,雙城鎮劉姓書記和街道辦事處曲波濤等邪黨人員闖到她家,撒謊說:找她談話,一會兒就回來。結果趙喜華被騙到城鎮辦的洗腦班,家中扔下八十多歲的病危婆婆、雙目失明的姐姐和一個九歲的女兒沒人照顧。趙喜華一進屋,那裏的人就逼她放棄修煉,寫「三書」。趙喜華不寫,幾個邪黨幹部閆善利(男)、鎮長於佔歧(男)、劉玉華(女)、周大勇(男)就打她,並用酷刑折磨她,「開飛機」(兩腿並攏站直,腰下彎,頭塞在桌子底下,雙手向後高高舉起)五、六個小時、雙腳離地吊在暖氣管子上、罰站、坐冷板椅子、不許睡覺等,趙喜華被折磨整整四個多月。 期間,趙喜華被關押三天後,她的婆婆在驚恐擔憂中去世。曲波濤竟然不允許趙喜華回家奔喪,後經鎮長同意,由邪黨人員周大勇監控著,趙喜華回家,給婆婆送葬。婆婆出殯後,趙喜華又被帶回洗腦班迫害。 在洗腦班發生的更多迫害事實,請見《雙城市洗腦班凶殘折磨法輪功學員並欺騙市民》。 2、在萬家勞教所遭酷刑折磨 趙喜華因為不放棄信仰法輪大法,被非法勞教,遭蹲小號、上大掛、電棍電、「彈燈泡」(彈眼球)、「刨錛」(穿硬皮鞋刨後背、踢腰)、反覆毆打等折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早上,趙喜華掛法輪大法好的條幅時,被雙城市公安局巡警綁架,送到雙城看守所迫害。趙喜華絕食抗議對她的迫害。她的身體被迫害的很糟,一王姓所長怕她死裏頭,才將她放回家。 一週後,看守所與派出所的警察來到趙喜華家,騙說帶趙喜華檢查身體,直接將趙喜華送到看守所。在雙城看守所,趙喜華被迫害三個多月後,由看守所的所長、女警察徐繼澤、王姓男警察直接將她送到萬家勞教所。因她身體不合格,勞教所拒收。雙城看守所的所長、雙城「六一零」、公安局人員就給萬家勞教所的所長和醫生好處費,這才收下趙喜華。 二零零二年三月份,趙喜華被非法勞教兩年,被關進萬家勞教所十二大隊。從第一天開始,趙喜華就被邪悟者「包夾」一週,不許她與法輪功學員接觸、不許說話、不許互相看。一週後,趙喜華進入班級,還是被強化洗腦「轉化」、罰站(從早上至晚上十二點前),期間不讓上廁所。男警察姚福昌用電棍電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被拉到廁所裏,警察偷著用腳踢、用拳頭打,其他法輪功學員在外面看不到。 二零零二年秋天,法輪功學員被轉到七大隊,隊長是張波(女)。三個女警察、四個男警察看著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警察強迫法輪功學員背監規,不背就強迫從早四點到晚兩點坐在小塑料凳子上,不許動,身體挺直,腳不許分開,一坐就是一個月。警察強制穿囚服時,趙喜華不穿,周姓女警察強迫她坐、蹲小號、上大掛,折磨趙喜華。 有一次因趙喜華拒絕寫「三書」,王姓男警察將趙喜華關進小號,將趙喜華兩手大拇指綁上,懸空吊起來,大字型分開。還用電棍電擊趙喜華的脖子、臉、周身。趙喜華疼痛難忍,無法言表。 在被迫害兩年的時間裏,趙喜華身上長滿疥瘡,渾身痛癢難耐,鑽心難受,眼睛閉不上,十八個月沒有睡過一宿整覺,還被逼迫做奴工勞動。 三、遭綁架未遂 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哈爾濱市雙城區承旭派出所警察及國保,闖入趙喜華家,因她沒在家,他們恐嚇她丈夫說出趙喜華在哪。警察搶走家裏的手機、電視機頂盒、大法書等私人財物。當時承旭派出所和國保大隊聯繫到哈爾濱市松北區公安分局北京路派出所,找到趙喜華的女兒的出租屋,趙喜華正在她女兒宣昭晶家裏。 這群警察強行要進屋,並說要給趙喜華判刑。她女兒擋在門口,不讓進,說:抓我媽肯定不行。她女兒據理力爭,說甚麼都不讓進,拼死都不讓進。他們看是小姑娘,沒法進,就威脅說:「你這樣做妨礙執法,對你的工作不利。」趙喜華的女兒是大學生、懂法律,知道是他們警察觸犯了法律。 警察無計可施,便使用暴力,拿起手槍,對著趙喜華的女兒的腦門,趙喜華女兒毫無畏懼,呵斥他們:你開槍吧!你開呀!今天動我媽,我們一塊跳樓一塊死。最終他們沒有把趙喜華抓走。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這伙警察到宣昭晶工作的單位把她綁架,藉口是妨礙所謂「執法」,宣昭晶被非法關在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後來,趙喜華不得不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直到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趙喜華再次被綁架,遭公檢法陷害,目前得知,趙喜華被哈爾濱市道裏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兩個月。 (責任編輯:蔣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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