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六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東營市53歲的法輪功學員邱紅梅女士,於二零二四年五月在廣西桂林旅遊期間向民眾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龍勝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及龍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她隨後被非法關押在桂林市第二看守所,並遭到構陷。二零二四年年底,桂林市中級法院對她非法開庭。近日獲悉,邱紅梅已於二零二六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邱紅梅原是東營市勝利油田東辛採油廠新大勞動服務公司職工。修煉法輪功後,她身體健康,道德提升,工作認真負責,家庭和睦幸福。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迫害後,邱紅梅因堅持「真、善、忍」信仰,曾多次被綁架、勞教。在王村第二女子勞教所,她遭受軟縮帶、吊打、熬鷹、灌不明藥物等殘酷折磨。 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邱紅梅與法輪功學員李紅莉女士在桂林旅遊時,因向民眾講真相、發放真相卡片遭人惡意舉報。二人被龍勝縣國保大隊及龍脊鎮派出所警察綁架,並被非法刑拘,關押在桂林市第二看守所。一個多月後,李紅莉被所謂「取保候審」回家,而邱紅梅則一直被非法關押。 關押期間,龍勝縣國保警察始終不允許家屬會見邱紅梅。面對家屬的強烈抗議,梁姓等幾名國保人員仍不斷羅織材料、捏造罪名,企圖推動對邱紅梅的進一步司法迫害。 二零二四年五月下旬,龍勝縣國保大隊梁某等三名警察跨省到山東東營,夥同東營市濱海公安局濱東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強行破門闖入邱紅梅的住所,非法抄家,搶走她的法輪功書籍、音象資料、筆記本電腦等私人財物。東營濱海公安局濱東分局警察還給邱紅梅在外地工作的女兒打電話,企圖脅迫她回東營作偽證。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六日,桂林市中院在沒有任何親屬獲准旁聽的情況下,對邱紅梅非法開庭。庭審結束後,法院既不宣判,也不放人,更不允許家屬會見。邱紅梅的家人只能承受原本完整的家庭再次被迫害撕裂的痛苦。此後,她一直被關押在桂林市看守所。 近日傳出消息,邱紅梅已於二零二六年五月在廣西桂林被非法判刑三年半。由於消息封鎖,在她被非法關押的兩年中究竟遭遇了甚麼、司法部門如何暗箱操作、如何枉法判決,目前仍不得而知。若信息有誤,懇請知情者補充更正。 相關信息: 廣西桂林市龍勝縣公安局: 地址:廣西桂林市龍勝各族自治縣龍勝鎮日新路安龍街3號,郵編541700 電話:0773-7514713、0773-7514716、0773-7511791 局長龔厚清(男,漢族,1974年8月生,廣西資源人) 國保大隊警察梁某18878305857 龍脊鎮派出所: 電話:0773-7512211、0773-7582221 地址:廣西桂林市龍勝各族自治縣龍脊鎮古龍路35號,郵編541799 桂林市中院: 地址:廣西桂林市轄區毅峰路19號 郵編:541004 電話:0773-5856004 法院院長:楊曉春 (男,侗族,1967年8月生,廣西三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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