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四日】我今年六十三歲,是一九九七年有幸得法的女大法弟子。我剛得法兩年,邪黨就開始鋪天蓋地的迫害法輪大法。我由於學法不深,沒有集體學法的環境,待學不學,又因怕心,荒廢了五年時間。直到二零零五年,我經同修引導從新走回大法修煉,加入講真相、勸三退大潮中,走到今天。 下面講講我與C同修的修煉緣份。 上世紀九十年代,我和丈夫是開店做個體的。一九九二年,C到我店工作,包食包住。我對C姐妹相待,很關心她,C工作很勤快,有文化,聰明能幹,我丈夫很看重她,很欣賞她,由於倆人每天工作在一起,日久產生了好感,以至做了超出主雇的關係,暗中有了曖昧行為。C取得我丈夫的好感,在工作上得到我的信任,於是她在一個人看店時開始偷錢,手段就是,收客人一百元歸自己,然後從櫃枱拿零錢找給客人。因我們是家庭生意,沒有每天結算,被偷了多少錢也算不出來。 上述兩件事情,我都沒有實質證據,只是有懷疑,與C有了口角爭吵。C於是在一九九六年離開我店,去別的工廠打工,隨後與男友結婚。時間長了,工作又太忙,我慢慢就淡忘此事,但對C的疑心還時不時返出來。 一九九七年,C出了交通事故,面部毀容,一隻眼睛失明。得知C遭到這樣的難,我內心真心為她惋惜,放下了對C所有疑心,不再怨恨她。二零零二年,我已修大法,得知C找不到工作,就又請她回我店工作。沒想到,C當時得知她丈夫出軌,心情很低落,想報復她丈夫,加之與我丈夫舊情未了,兩人又有了不道德的行為。這次我全不知情。之後C又去了別的地方找工作,離開我店。我曾經向C洪揚大法,但因當時我本人也是帶修不修的,所以C沒能走入大法。 二零零五年,我從新走回大法修煉,得知C又找不到工作,出於同情心我再次請她回我店工作。或許我與她前世的因緣關係吧,這是C第三次到我店工作。當時C由於交通事故後遺症,身體出現很多問題,我向她洪揚法輪大法,因此C在二零零五年走上修煉路,得到師父救度。我倆共同精進,做著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那時我對丈夫的情還未放下,對丈夫出去社交,如打乒乓球、跑步等等都疑心重重,好像他真的有發生不好行為,很多負面思想,干擾我做三件事,很苦腦。有一次我和C交流,問她:「我丈夫是我想的那種男人嗎?」C當時不加思考直接說:「是真的。」並說出以前她與我丈夫發生過的事。過後我問C:「你為甚麼這爽快的把你們倆人的羞事說出來? 」C說她修煉後覺的以前做了很多傷害我的事,她心裏很內疚,很苦腦,但又沒有勇氣說出來。 可能是師父看我對情的執著吧,借C把他們倆的羞事一一說給我聽。 丈夫比我大十年,是個脾氣很好的人,甚麼事情都遷就我,我們夫妻非常恩愛。得知丈夫真的做了傷害我的事,我當時內心的痛苦與憤恨難以表達,心臟突突在跳,但假裝得很冷靜。回到家,我兇惡謾罵丈夫,憤憤不平,想想自己為生意、家庭的付出,委屈至極限,忘記了自己是個修煉人,行為非常不理智,連一個常人都不如,我想過離婚,想過很多的壞念頭……我陷入情的痛苦。 經過一段時間的掙扎,幸有師父的點悟,同時C的誠心道歉感化了我。如果是個常人,能把自己的羞愧事說出來嗎?是絕對不會的。是因C修煉了才會這樣做的。C說過,如果她沒修煉,不知自己會變成甚麼樣的壞女人,是法輪大法改變了她。C用法理開解我,幫助我走出情關,真心多謝C真誠坦白。 現在我和C都打開了心結,我們知道這都是舊世力的邪惡安排,想利用大法弟子對情的執著毀掉大法弟子。現在我與C持之以恆做大法弟子該做的三件事,共同精進,修去對情的執著。現在我丈夫也很認同大法,沒有了以前的行為。 我修煉之前是個內向、自私、心胸狹窄、得理不饒人、報復心很重、常發脾氣摔東西的惡婦人,對夫妻情要求非常專一,是不能觸動的。如果我沒有修煉法輪大法,在這個只向錢看,沒有道德底線的社會,我會和常人一樣,不會放過傷害過我的人。是法輪大法改變了我。 感恩師父的苦心安排,為弟子承受太多。今後唯有精進實修,走好師父安排的修煉路,才能對得起師父慈悲苦度。 (責任編輯:任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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