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重慶報導)重慶市巴南區法輪功學員葉文秀,二零二一年四月被「收監」,非法關押在重慶市女子監獄。二零二三年三月,她被迫害致死,具體時間家人都不知道,望知情者提供詳細情況。 葉文秀,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二日出生,家住重慶市巴南區走馬二村5號附8號,二零一八年被重慶市巴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因身體原因,監外執行。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二十多年的迫害中,這是葉文秀第三次被非法判刑。葉文秀曾在二零零四年二月十二日被巴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被巴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 第三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一日,葉文秀從家出門去趕場(土橋),遇到六十多歲的街道辦社區人員盧安詳,這天他休息未穿制服。葉文秀見到了,善意地講法輪大法真相,盧安詳不僅不聽真相,還將葉文秀拉住不放手,同時打電話,叫來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劉穎和徐世輝,然後他們幾人強行將葉文秀綁架至李家沱派出所。 隨後,李家沱派出所的警察對葉文秀非法搜身,並到她家中非法搜查,搜走了她的私人物品。第二天,警察宣布對她「監視居住」半年,由巴南區分局土橋派出所負責執行。 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日,巴南區檢察院向巴南區法院提出對她非法公訴。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重慶市巴南區法非法庭審葉文秀。葉文秀沒有請律師,自己做了無罪辯護,但沒說幾句,就被法官宣布結束庭審。整個非法庭審大約進行一小時,沒有當庭宣判結果。主審法官是刑庭庭長蔣明霞,公訴人是巴南區檢察院的黃慧繪。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一日,當時73歲的葉文秀,被重慶市巴南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勒索金額6000元。葉文秀在被非法起訴期間,因身體原因,一直是「取保候審」。 葉文秀上訴,巴南區法院在二零一八年十月下旬時給她下達了一份因血壓很高和器官受損暫予監外執行一年的決定書,通知她的警察讓她到重慶市巴南區魚洞街道辦下屬的居委會報到。 被「收監」迫害致死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葉文秀與法輪功學員陽旭(陽春容)、朱忠蘭、朱美英等六人,在重慶市巴南區魚洞鎮石洋街南環物業小區集體學法輪功書籍時,被魚洞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天,葉文秀被警察放回家中;隨後她又被兩個警察從家中綁架。 後經落實,當時已經76歲的葉文秀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收監,被非法關押在重慶市女子監獄。同時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陽春容、朱宗蘭被劫持到重慶市巴南區看守所關押、構陷,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被重慶市九龍坡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三年四月初,陽春容被非法判刑六年九個月、朱宗蘭被枉判四年。 葉文秀被劫持在監獄不到兩年,二零二三年三月被迫害致死,至今都不知道死因。重慶女子監獄有不可推的責任。 重慶市女子監獄,位於九龍坡區走馬鎮樂園村,全監舍均裝有監控,包括廁所。被關在監獄裏的法輪功學員只要拒絕轉化,就不准上廁所,屎尿只能拉在褲子裏、還不允許換褲子長達幾天,只能穿乾;下次又拉在褲子裏又穿乾,這樣反覆折磨,直到所謂「轉化」為止。 被非法關押在重慶女子監獄的法輪功學員都受到了折磨。警察指使犯人監視、毆打法輪功學員,抓著她們的頭髮往牆上撞,並且不准法輪功學員洗漱,不准上廁所。吃飯、睡覺時都強迫法輪功學員罵大法、罵師父,否則就不准吃飯、不准睡覺、不准洗漱等折磨。重慶市合川區64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文鳳女士,二零二五年上半年(大概是二月至三月份),在重慶市女子監獄被迫害致死。監獄負責「轉化」的獄警共有五人:唐安智(負責人)、王一迎、周小小、李靜、徐詩晧。 重慶市九龍女子監獄: 地址:重慶市九龍坡區走馬鎮樂園村金馬路,郵編 401329 電話:023-65777611、023-67720291、023-65771906、023-49334345 傳真:023-65771909、023-9334565 監獄長:朱德華 政 委:唐景鴻 政治處主任:陶莉 政治處副主任:胡紅梅 獄政科長張勇:13500351928 教育科長李曉娟:13983256985 獄政科長:張勇 13500351928 教育科長:李曉娟 13983256985 一監區監區長:王歡、劉方明 一監區教導員:鄭潤 獄警:唐安智 一監區電話:023-65777500、023-65777505、023-65777506、023-65777503、023-65777504 重慶九龍坡區檢察院駐女子監獄檢察室主任(檢察官):柴冬梅 重慶市監獄管理局 地址:中國重慶市渝北區黃龍路4號 郵政編碼:401147 傳真:023--67086333 政務值班電話:023--67086300 投訴、舉報電話:023--67086361 市監獄局黨委書記、局長古明洪 市監獄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羅文生 市監獄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彭正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