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 65 歲法輪功學員於春香,於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正月十六)上午,被大連市西崗分局國保大隊和北京街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家中抄家、綁架,隨後被劫持到大連姚家看守所非法關押並遭構陷。五月十二日,大連市甘井子檢察院已將她非法起訴到甘井子法院。 於春香是一位溫柔賢惠的妻子、孝順善良的女兒和兒媳,也是負責的母親、慷慨體貼的好鄰居。她曾患嚴重的月子風濕病,夏天也要關門閉戶、穿毛衣毛褲,不敢見風,常常疼得流淚。修煉法輪大法後,這個折磨多年的頑疾徹底康復。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她曾被大連站北廣場派出所與西崗分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並構陷。同年九月四日,西崗區法院在未通知家屬、無律師在場的情況下突然「開庭」,隨後非法判她四年,將她劫持到瀋陽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再次被警察入室綁架 二零二六年三月四日(正月十六)上午九點三十分左右,西崗分局國保大隊夥同北京街派出所多名便衣警察闖入於春香家中,強行抄家,並試圖限制她行動。於春香拒絕配合,警察甚至亮出手銬威脅,被家屬制止。 國保一進門便質問她的女兒:「明慧網上的實名文章是你發的嗎?誰給你發的?文章是不是你寫的?我們都看了。」 警察抄走救人資料、幾張紙幣,並拿走部份私人衣物、錢包和皮包。 隨後,三個男警察與兩個女警察(姓名待查)將於春香帶到北京街派出所非法審訊,並強行搜身,要求她脫鞋、光腳站在地下室瓷磚上,於春香拒絕。警察聲稱她「外出發東西」,並試圖拼湊所謂「證據」,甚至尋找「小白鞋」等衣物特徵構陷,但於春香根本沒有這些衣物。 當日下午一點三十分左右,她被轉押至大連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大連姚家看守所。因血壓偏高,看守所拒收,警察便強行給她餵藥(所謂降壓藥),並連續強行扎了三個吊針(稱為「治高血壓」)。三月四日晚,於春香被迫在公安局木板上坐了一整夜。 三月五日(正月十七)早八至九點間,她再次被劫持送往姚家看守所。 三月五日上午,西崗分局國保打電話給於春香女兒,要求其到分局領取母親的衣物鞋子等私人物品,並強迫家屬簽字按手印,否則不予歸還。同時要求在所謂「拘留通知單」上簽字按手印。於春香女兒拒絕,兩名警察隨即搶走她手中的「拘留通知單」。家屬提出郵寄,被拒絕。 隨後,於春香被西崗分局國保構陷,大連市西崗檢察院非法批捕。三月十七日十五時,西崗檢察院批准西崗分局執行非法逮捕。 被構陷到檢察院、法院 三月二十三日,家屬聘請律師前往姚家看守所會見,卻被告知必須辦案機關同意。家屬聯繫西崗國保大隊,對方拒絕透露辦案負責人姓名、拒絕提供案情信息,只稱「保密」,並不允許會見。律師表示,從未見過如此違法的阻撓會見行為。 四月二十三日,構陷於春香的所謂「卷宗」由西崗檢察院檢察官安佳移送至甘井子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為胡同軍。家屬與律師多次依法要求閱卷,均被胡同軍拒絕,並被推到案管窗口。案管窗口工作人員表示電子卷宗必須輸入律師三證號才能調出,而紙質卷宗仍需胡同軍批准,他們也無能為力。 家屬再次要求閱紙質卷宗,胡同軍稱「他一個人說了不算」,拒絕提供,並給出所謂理由:「怕家屬辯護人串供」。甘井子檢察院所謂「上級領導」出具的文書理由明顯不合法,家屬到場查看後拒絕簽收。 在此期間,西崗分局持續限制律師會見,於春香在看守所被登記為「涉密」,必須公安機關解除限制才能會見。但家屬多次撥打西崗國保電話均被推諉,隨後電話長期無人接聽。 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二日,於春香被甘井子檢察院構陷到甘井子法院非法起訴。 結語 無論以何種名義迫害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都是違法犯罪行為。這些傷天害理的行徑終將受到追責與審判。每個人都在這場大是大非中檢驗著自己的良知,也將見證最終的結局。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使中國的法治愈加黑暗,道德愈加淪喪。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 負責的檢察官(公訴人)是:胡同軍,電話:0411-39915240 西崗檢察院電話:0411-82116564 西崗檢察院負責檢察官是:安佳(女),電話:0411-82116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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