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五月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原山東省日照市政法委書記耿學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二零二六年四月被查。耿學偉的前任高傑二零二三年被判刑十二年半。 一、原市政法委書記高傑被判刑 據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日報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山東省東營市中級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原山東省日照市政法委書記高傑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罰金170萬,扣押在案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不足部份繼續追繳。 高傑,男,一九六三年三月生,一九八五年工作,一九九零年入邪黨。二零零一年起,曾先後任職山東省威海市經貿委副主任、黨委書記、威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山東省文登市委副書記、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委書記;二零一二年二月,任山東省日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五年五月起,先後任山東省日照市委常委、市委秘書長、市委宣傳部長、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二零二零年六月,任山東省日照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 高傑參與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事實,詳見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日文章《原山東日照市政法委書記高傑遭惡報獲刑12年半》。 二、原政法委書記耿學偉退休四年後被查 原中共山東日照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耿學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二零二六年四月被查。 耿學偉,男,一九六二年五月生,山東臨沂人。長期在臨沂市政法委系統工作,曾任臨沂市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二零一一年至二零一五年,任臨沂市蘭山區書記;二零一六年二月調任山東日照市,任日照市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一七年二月任日照市副市長、政法委書記;二零二二年二月卸任。 耿學偉,曾任日照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一年、任政法委書記的五年。六年間(二零一六年二月~二零二二年二月),他直接指揮、操縱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下了累累罪行。以下是部份迫害事實。 1、日照市公華等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日照市五蓮法院二零一九年一月十五日非法判法輪功學員公華(女)、屈正蓉(女)三年,孫平(女)二年,王延周(男)判一緩一。 二零一八年二月二日(臘月十七),日照市東港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和巨峰鎮派出所警察在巨峰鎮大集上綁架了公華、孫平兩名法輪功學員,當日又指派昭陽路派出所和泰安路派出所警察闖入法輪功學員屈正蓉家中,綁架了屈正蓉和屈家六姐屈正華及姐夫姚永倫,同時綁架了在另一處租房居住的李惠娟。二月三日,警察在租用的民房內蹲守,劫持了先後前去的法輪功學員王延週和王君玲,當日晚間六點左右對民房進行了非法查抄,搶走了大量物品。 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公華、孫平、屈正蓉三人被日照市東港區檢察院批捕科非法批捕,繼續被非法關押在日照市看守所。另外五人李惠娟、王均玲、王延周、屈正華和姚永倫夫婦則未予批捕,分別被勒索三千元所謂保證金之後,以「取保候審」名義釋放回家。十月十八日,日照市五蓮檢察院非法將法輪功學員屈正蓉、孫平、公華、王延周、姚永倫、屈正華六人起訴至五蓮縣法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日照市五蓮縣法院非法對屈正蓉、公華、孫平、王延周(取保候審)、屈正華(取保候審)、姚永倫(取保候審)六人開庭,兩位來自北京的律師分別為公華(女)、孫平(女)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同時指出該構陷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不當,應該當庭無罪釋放當事人。公華、孫平分別在法庭上申明自己信仰「真善忍」是天賦人權,講真相救人脫離共產邪教的魔掌更是無罪的。審判長表示均已記錄在案,當庭未作出判決。 2、日照市法輪功學員楊潔、韓公英被非法判刑 日照市法輪功學員韓公英(女,70歲左右)、楊潔(女,40歲左右)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在大集上講真相救人,被日照市東港分局國保警察、泰安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至派出所,隨後威逼韓的兒子、楊的丈夫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二人於當晚回家。 二零二一年四月,日照市東港分局國保警察非法延長取保候審,聲稱要移交檢察院繼續迫害。六月,楊潔、韓公英接到電話通知:已經被非法起訴到日照市五蓮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五蓮縣法院非法開庭。楊潔當庭揭露辦案警察刑訊逼供,他們追問誰打的?審判長說打人是不可能的,楊潔說出警察名字後,他們又說你現在說晚了,不要說了。審判長又蠻不講理地問楊打了哪兒?為甚麼不上醫院?當看到斷斷續續的播放韓公英的筆錄過程的視頻時,楊潔聽到國保警察於京濤高聲呵斥她的聲音在視頻上被錄了下來,楊潔於是當庭指認出來,他們不得不說不用楊的筆錄視頻作為犯罪依據。楊潔控訴警察刑訊逼供,不承認所謂誣陷,被迫給抹掉了。五蓮縣法院十月十三日非法判楊潔、韓公英一年零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3、日照市法輪功學員許傳香、許傳梅姐妹被非法判刑三年 日照市莒縣喬山鎮郝家洪溝法輪功學員許傳香散發真相資料被綁架,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被非法判刑三年,一月份將從日照看守所轉往濟南山東省女子監獄。 許傳香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在招賢鎮招賢大街張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招賢鎮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非法抄家,搶走三本大法書籍、電腦主機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扣押踏板摩托車一輛,並將許傳香劫持到莒縣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許傳香的妹妹許傳梅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在青島市北區嘉豪市場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開平路派出所警察綁架,被劫持到青島普東看守所關押迫害,十二月十八日被非法批捕,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五日被青島市北區法院枉判三年。 4、日照市莒縣六旬農婦崔建秀遭枉法判四年 法輪功學員崔建秀是日照市莒縣小店鎮薛家孟堰村人,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在夏莊鎮給一位清潔工一份真相資料後,被夏莊鎮中共黨委幹部岳青海惡意舉報,被夏莊鎮派出所不法警察綁架。隨後她被莒縣國保大隊不法警察構陷到莒縣檢察院,十一月底轉到五蓮縣檢察院。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下午,五蓮縣法院對崔建秀非法視頻庭審,維權律師依法為崔建秀做無罪辯護。三月上旬,五蓮縣法院法官楊傑非法判61歲崔建秀四年冤刑。在驚聞善良兒媳崔建秀再次被綁架的消息後,88歲高齡的婆婆於二零二一年農曆十月初十悲傷離世,撇下高齡老伴。 二零一八年七月下旬,崔建秀曾被莒縣法院非法判三緩四。八月初,莒縣司法局某工作人員與法院律師一同到日照看守所接見崔建秀時,司法局工作人員問崔建秀出去還煉不煉(法輪功),崔建秀實話實說,說了一句:不煉功就頭疼。莒縣司法局不法局長以這句話為把柄將崔建秀卷宗退回莒縣法院,迫使莒縣法院撤銷先前判決,將崔建秀枉法判刑一年冤刑。 人在做,天在看,作惡者終究逃不過天理的懲處。表面看,兩任政法委書記,都是因貪腐問題被查,實際上都是因迫害法輪功學員,遭天譴、懲罰。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法輪大法是佛法,迫害佛法修煉者,罪大如天。奉勸所有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以此為戒,停止參與迫害,善自為之,給自己與家人留條後路。否則,報應來時,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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