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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遷安市國保警察張新遭惡報猝死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十月十九日】(明慧網河北消息)河北省遷安市國保大隊38歲的臨時工警察張新,積極賣力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底在打球時猝死。一個年僅三十多歲的生命猝然離世,留給家人的只有無盡的淒涼與痛惜。

回顧張新的經歷與結局,發人深省,也給社會留下了深刻的警示與思考:

一、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各級國保大隊(政保大隊)的主要所謂「工作」就是迫害當地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

遷安市扣莊鄉唐莊法輪功學員王豔芹,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七日在家中遭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浦永來等人綁架。浦永來等人開來兩輛警車,十多個人把王豔芹家前後門堵住,當時王豔芹正在家中掰玉米,她被他們叫到屋裏,當時就被戴上手銬,他們將王豔芹的家翻了一遍之後,由八個人強行將她抬到車上,手朝後背著,趴在車座上,一個叫張新的人打她嘴巴、揪住她的頭髮,用力將頭往車座上撞,還惡狠狠地說:「使勁打你,這時我們打死你,都算你自殺。」王豔芹被送到拘留所十五天後,又被囚禁到洗腦班。兩個月後,即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她被非法勞教一年。

遷安市閆家店鄉提嶺寨村宋耐文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屢遭中共流氓集團酷刑折磨:毒打、煙頭燙、超強度「訓練」、電棍電生殖器達半小時、「肘子肉」、「刀切麵」,在冀東監獄被非法關押六年,身心遭受極大的傷害,於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含冤離世。宋耐文生前訴述:二零一三年七月二十八日被綁架,第二天在公安局遭逼供,被警察張新毒打。

作為一名國保大隊的臨時工警察,張新的家境本不寬裕,或許他曾寄希望於在針對法輪功學員迫害的所謂「工作」中積極賣力、表現突出,以此作為謀求轉正或升官發財的「捷徑」。然而,把個人的出路建立在迫害善良、踐踏人性的基礎之上,註定是一條沒有未來的死路。

二、惡行殃及家庭

古語說: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作惡帶來的陰霾,往往會波及最親近的人,讓整個家庭承擔沉重的代價:

父母受累:張新的父母因兒子的逆天暴行受牽連,雙雙身患癌症,飽受病痛折磨。

妻子痛苦:作為至親的妻子,失去了家庭的支撐,不得不獨自面對家庭破碎與生活重擔的折磨。

幼子無依:家中尚有兩個不滿十歲的幼子,年幼喪父,未來的成長之路充滿了艱難與淒涼。

三、給執法者的警醒

信仰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法輪功學員群體始終堅持真善忍的理念,修心向善,對社會百利而無一害。參與對正信的迫害,不僅觸犯了國家法律、違背了基本的人道主義原則,在天理與良知面前更是重罪大錯。盲從命令、積極效力,絕非免責的避風港,反而是在為自己種下苦果。

柏林牆倒塌後的審判中,有一句著名的法理啟示:「當法律與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準則;當執行命令與踐踏人權重合時,你可以選擇將槍口抬高一釐米。」

對於身處體制內的執法人員而言,面對不公與邪惡的指令,保持一份良知與底線,是保護他人,更是保護自己與家人最明智的選擇。切莫為了眼前的微小利益充當馬前卒,成為中共邪黨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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