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伊春市金山屯區物資處退休幹部汪志謙,男,81歲。因按照法輪功「真、善、忍」修心向善、樂於助人,他在當地被公認為好人。然而,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以來,汪志謙遭受了長期、殘酷的迫害:兩次被非法勞教共七年,又被非法判刑十二年,累計被非法關押十九年。在冤獄期間,他的養老金被停發;出獄四年後至今仍未恢復,基本生存權被嚴重侵害。 早期迫害與第一次勞教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旬(迫害開始前),金山屯公安以汪志謙擔任法輪功義務教功輔導員為由,將他綁架並非法關押在洗腦班數日。七月二十日迫害全面展開後,身心受益於大法的汪志謙,依據《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自由與言論自由權利,依法前往北京上訪,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卻遭非法抄家、搶劫和拘留。 同年十月,片警通知他可依法取回被沒收的物品。汪志謙前往公安局後卻被再次非法拘留,並於十月十八日被劫持到伊春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金山屯公安分局警察認為「處罰太輕」,又到勞教所對他實施毆打,並捏造藉口加期一年。 在伊春勞教所的兩年中,他遭受多種酷刑:冬天被關進鐵籠二十天,窗戶敞開,遭受凍刑;每日僅給三碗玉米糊,飢寒交迫。另有兩天被吊掛在暖氣管上,腳尖著地,承受吊刑折磨。隨後他被轉至綏化勞教所繼續迫害兩年。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
綏化勞教所的酷刑 二零零一年九月,汪志謙被轉至綏化勞教所。二零零二年因拒絕洗腦,被獄警以電棍電擊。為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綏化勞教所動用多種酷刑,包括電刑、「上大掛」、各種警械,甚至用竹籤釘入手指甲。在新建的專門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大樓浴室內,警察逐個施以酷刑,逼迫寫「三書」。汪志謙被吊打至昏死,大、小便失禁。  酷刑演示:用竹籤扎手指(繪畫) |
第二次勞教與持續酷刑 二零零五年九月二十三日凌晨兩點,「六一零」警察肖靖宇、公安副局長董德林等四人翻牆闖入汪志謙家,將他拳打腳踢後綁架。在看守所期間,他再次遭受多種酷刑,被打昏一次。隨後被非法勞教三年,關押在綏化勞教所,多次遭拳打腳踢、電棍電擊等折磨。 二零一零年被綁架與十二年重刑 二零一零年四月十二日早晨,65歲的汪志謙在前往法輪功學員聶淑梅、國慶安家時被警察闖入綁架。當晚,金山屯刑警隊張偉、王志成、王學剛、陶緒偉等人將他頭部蒙住,帶到刑警隊小屋刑訊逼供,用手銬反銬在背後,拳打腳踢,直至生命垂危才停止。從綁架到送入看守所前,他一直被固定在鐵椅子上,臀部長出疥瘡並蔓延全身,生不如死。 二零一零年九月九日,金山屯區法院非法判處五名法輪功學員重刑:汪志謙十二年、聶淑梅十年、國慶安七年。汪志謙被劫持到佳木斯蓮江口監獄。在監獄中,他拒絕寫「三書」,堅持信仰真、善、忍。獄警為追求所謂「政績」,指使刑事犯對他實施暴力與酷刑,使他多次瀕臨死亡。 出獄後的監控與騷擾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歷經十二年冤獄,77歲的汪志謙回到家中。然而,他仍被非法監控,社區、派出所、公安人員頻繁上門騷擾。 後來他與老伴李豔榮到哈爾濱居住,仍不斷遭到當地社區與金山屯公安的騷擾與監視。因在監獄中被迫害致聽力嚴重受損,每次敲門騷擾都由李豔榮開門。李豔榮因修煉法輪大法,也曾多次被非法拘留、勞教一年,被關押在佳木斯西格木勞教所迫害。 二零二五年上半年,頻繁的敲門與騷擾使李豔榮長期失眠、精神壓抑,出現心跳加速、心慌等症狀。二零二五年五月,她在驚恐中摔倒離世,含冤而終。 養老金被扣發,生存無以為繼 汪志謙在冤獄期間,金山屯政府對他實施經濟迫害,社保局按上級指令扣發養老金。自二零二二年出獄至今近四年,金山屯社保局與人社局以各種藉口拒絕恢復養老金。四年來,八十多歲的汪志謙多次在親人陪同下前往相關部門,始終無果。如今他獨自生活,沒有任何經濟來源。 汪志謙年輕時參加工作,幾十年任勞任怨,為國家和社會做出貢獻。他的養老金是其勞動價值的正當所得,任何扣發行為都是違法的,終將受到法律追究。善惡有報是天理。金山屯刑警隊陶緒偉、王學剛多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兩人後來均遭遇車禍身亡。 在當今社會,生活處處需要費用:取暖、水電、物業、糧油……汪志謙已是耄耋老人,無法勞動,只能依靠養老金維持基本生活。然而,他卻在層層阻力下無法領取本應屬於自己的養老金,生存條件被嚴重削奪,有理無處申,有冤無處訴。 呼籲良知 修煉法輪大法有益家庭與社會,本應受到尊重與保護。法輪功學員堅持信仰、講清真相,不僅是為自己討回公道,也是維護社會正義與良知,理應受到憲法與法律的保障。 懇請金山屯社保局與人社局的辦事人員秉持良知,依法辦事,伸出援手,讓這位耄耋老人早日領到本應屬於他的養老金。這不僅是善舉,也將為您和家人積累福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