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牡丹江市東寧市法輪功學員申金祥、楊奎、賈豔鳳、蘇宏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三十日遭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審,家屬聘請律師和家屬辯護人做無罪辯護。針對法官、檢察院公訴人的公開違法,家屬辯護人和律師據理力爭,庭審無法強行推進,只得跨年度延期。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午10:30─11:45;下午3:30─15:45),海林市法院非法庭審申金祥(男、65歲)、楊奎(男)、賈豔鳳(女)、蘇宏(蘇紅,女)4人。家屬聘請律師和家屬辯護人(申金祥女兒申琳、楊奎的女兒楊靜、賈豔鳳的女兒楊南溪)依法做無罪辯護。庭審過程中,海林法院主審審判長閆俊龍數次打斷當事人、家屬辯護人和律師的正當陳述,庭審延期到十二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上午,海林市法院繼續非法庭審申金祥、楊奎、賈豔鳳、蘇宏。開庭後,楊奎針對法院庭審不能按照法律程序進行提出異議。針對法院這一違法行為,楊奎的兒子當庭抗議,楊奎的兒子被法警從旁聽席上驅逐出去。 家屬辯護人楊靜和楊南溪針對檢方公訴人執法犯法的行為,請求法庭讓違法犯法的公訴人迴避,對整個庭審過程中很多違法審理程序,依據法律條款提出異議,針對法官的粗暴和蠻橫的態度,依據法律據理力爭。 庭審過程中,審判長閆俊龍數次打斷律師和家屬辯護人的正當陳述,並且蠻橫無理的強行推進庭審,企圖草草結案。當看到不能保證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正義無法伸張的情況下,家屬辯護人楊靜、楊南溪當庭提出解除自己家屬辯護資格和解除與辯護律師的合同的請求。休庭幾分鐘後,辦理了解除手續並且提出再請其他律師的要求。 最後法庭宣布:休庭到二零二六年一月八日或以後根據具體情況另行通知。 四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構陷經過 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八日下午四點左右,東寧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刑偵大隊、東寧市第一派出所、第二派出所的警察分別綁架了十位法輪功學員,多名學員遭非法抄家。兩名男性法輪功學員申金祥、楊奎被關押在東寧市拘留所。女法輪功學員賈豔鳳、蘇宏、蘇英被劫持到牡丹江看守所;王秀芝、郎淑香、孫偉麗非法拘留10天,劫持到東寧拘留所;彭守鳳被非法拘留15天,劫持到東寧拘留所,彭守鳳因摔傷,10天後回家。 警察從楊奎家搶走三萬八千元,第二天公安局不得不歸還這些錢。但是警察仍然扣押了楊奎賣菜的零錢袋,並以查案為由拒絕歸還家屬。 蘇英、蘇宏是姐妹,姐姐蘇英從山東來妹妹蘇宏家探親。政保大隊警察從蘇宏家偷偷拿走了蘇英的一萬九千元退休工資,事後家屬發現這筆錢不見了去東寧市公安局政保大隊要錢,政保大隊長魏鑫以查案為由拒絕歸還家屬,說代為保管,事情結束才會返還。 警察綁架賈豔鳳後拿走了她家的門鑰匙。政保大隊長魏鑫等三人在明知賈豔鳳家中沒人的情況下,於七月二十五日拿鑰匙闖入賈家住宅,碰巧被外地返回家中賈豔鳳的女兒撞見,三人未著警服,未出示證件,僅憑空白的搜查證非法抄家,非法扣押了賈豔鳳的私人物品、鑰匙等,並且凍結了她的銀行卡。 王秀芝、孫偉麗、郎翠香、蓬守鳳四人後被釋放回家。其中蓬守鳳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摔傷,導致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九日,東寧市公安局政保大隊將構陷申金祥、楊奎、賈豔鳳、蘇宏四位法輪功學員的案件移交到海林市檢察院。八月二十五日,蘇英以「取保候審」形式回家。八月二十七日,申金祥、楊奎被從東寧市看守所劫持到海林市看守所。 九月二十三日,楊奎的女兒楊靜和賈豔鳳的女兒楊南溪去海林市檢察院見檢察官范佳瑤,詢問案情及交給其一封勸善信,范佳瑤拒絕接受。楊靜、楊南溪又去了海林檢察院的案管中心,將勸善信交給案管中心人員段濤,委託段濤轉交給范佳瑤。段濤先是沒要,後又主動要了勸善信。楊靜、楊南溪又去了檢察院申控科。這過程中,段濤叫來了警察,楊靜、楊南溪被六個警察綁架到派出所,當天被放回。 海林市檢察院、海林市法院被指定專門對東寧市、海林市、寧安市、穆稜市、綏芬河市、林口縣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司法迫害。 海林市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蓮花路1號,郵編157100 電話:0453-7321011、0453-7321008、0453-7117286、0453-7117213、0453-7117218 審判長:閆俊龍 審判員:林虹 陪審員:孟祥龍 書記員:黃菲 海林市檢察院: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海煙路456號,郵編157199 電話:0453-7103908、0453-7103907 信訪:0453-7223350 公訴科:0453-7103921、0453-7103923 公訴人:范佳瑤、閆成旺 檢察院檢察官:范佳瑤19804539998 東寧市公安局: 地址: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東寧市河北新區景明路1號,郵編157200 電話:0453-3673820 局長徐發利13945331888 副局長李業國13945332882(主導此案) 政保大隊長魏鑫15765104345 辦案政保警察楊威138363991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