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漵浦縣三位女性法輪功學員在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遭懷化市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楊蘭英被枉判三年半,毛豔萍三年,王菊英三年。沅陵縣法院開庭未通知任何家屬到場,並不許三位法輪功學員上訴。 三位法輪功學員近年遭中共迫害事實簡述 楊蘭英是漵浦縣麻陽水退休小學教師,今年67歲,她因堅持給民眾講法輪功真相,多次遭中共警察騷擾、綁架、非法拘留、關洗腦班。毛豔萍(毛燕萍)、王菊英年齡不詳。以下是三位法輪功學員曾遭中共迫害部份事實: 二零一六年五月二十九日,楊蘭英、毛豔萍因發放真相資料被漵浦縣水東派出所警察綁架,兩人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被劫持到懷化洗腦班迫害。 二零二零年五月八日,楊蘭英、毛豔萍因去漵浦縣政府發放大法真相資料,分別在家中被漵浦縣「610」人員、國保大隊及西湖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一年一月九日,毛豔萍、王菊英在湖南漵浦縣水東嵩口灣發法輪大法真相傳單時遭人惡告,被水東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從二零二三年六月開始,在漵浦縣政法委的指使下,漵浦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新任大隊長夏豪峰負責組織實施,對漵浦縣法輪功學員進行跟蹤、監視,在十月十六日晚六點左右,警察統一行動,闖民宅綁架了楊蘭英、毛豔萍、王菊英、舒秋菊、張曉英、張春燕、陳德順、舒婉蘭、文桂華、張美英等十名法輪功學員,其中三人當天回家,另七人被非法關押天數待查,其中毛豔萍於十一月二十九日回家。 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左右,漵浦縣「610」主任鄭鐘兵、國保大隊長夏豪峰親自指揮縣公安局及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法輪功學員楊蘭英、毛豔萍、王菊英、舒秋菊、張玉桂、高杏清、張圓翠等七人。張玉桂、高杏清、張圓翠三人當天被放回;楊蘭英、毛豔萍、王菊英、舒秋菊四人被劫持到漵浦縣拘留所非法關押。第二天(四月二十五日),楊蘭英、毛豔萍、王菊英三人被劫持懷化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天數待查)。 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毛豔萍、王菊英再次被漵浦縣公安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懷化看守所。 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楊蘭英、毛豔萍、王菊英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 在三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期間,家屬無法得到她們確切的信息,直到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家屬到相關部門追問時,才得知三位法輪功學員已在二零二五年五月七日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六月十九日,家屬探視時才得知,沅陵縣法院不許三位法輪功學員上訴。 沅陵縣法院惡行累累 據明慧網信息,沅陵縣法院追隨中共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多年來惡行累累。以下僅是曾遭沅陵縣法院司法迫害的部份法輪功學員: ◎沅陵縣法輪功學員李典型,男,終年84歲,沅陵縣水利局原副局長、退休水電工程師。二零二零年十一月,李典型因發放真相資料遭人惡告被警察綁架,後取保候審。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李典型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六個月。二零二二年七月十四日,老人被劫持到攸縣網嶺監獄。當李典型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結束冤刑回家後,遭沅陵縣人社局以老人被非法判刑為由對他進行經濟迫害,扣押老人的退休金,並逼老人退還已領取的養老金,李典型老人受到強烈精神刺激,於四月三日突發腦溢血逝世。 ◎沅陵縣法輪功學員彭國慶,女,現年約72歲。二零零一年二月,彭國慶因講真相被警察綁架,後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二零零九年九月十八日,彭國慶被闖入家中的縣「610」、國保大隊和城南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六月十六日,彭國慶在縣城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時遭人惡告,被城東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非法刑期待查)。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彭國慶因郵寄真相信件被警察綁架,後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沅陵縣法輪功學員宣荷花,女,現年約73歲。二零零一年二月,宣荷花因寫「法輪大法好」標語被警察綁架,後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四日,宣荷花在烏魯木齊兒子的住處遭警察綁架,八月八日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沅陵縣法輪功學員代麗雲(戴麗雲),女,現年約70歲。二零零一年二月,代麗雲因製作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抄家,後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沅陵縣法輪功學員熊一健,男,時年約30歲,二零零一年四月因在沅陵縣「610」辦公室講真相被惡人綁架,後被沅陵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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