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南報導)河南省鄭州市法輪功學員馬鵬飛,二零二四年四月再次被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大石橋派出所警察綁架,他絕食抗議二十多天,被放回家「監視居住」。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馬鵬飛被不法警察繼續羅織材料構陷到鄭州市下轄新鄭市法院。這半年多來,新鄭市法院夥同金水分局和大石橋派出所使用各種流氓手段,非法剝奪馬鵬飛委託的辯護人的辯護權。十二月二十六日,大石橋派出所再次騷擾馬鵬飛,妄想通過不法手段對他開庭。 馬鵬飛,一九八二年八月出生,鄭州本地人,畢業於許昌學院體育教育專業。他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五日下午,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大石橋派出所幾個警察在鄭州東郊攔截了馬鵬飛,並把他按倒在地,向他臉上噴辣椒水,用寬膠帶將他的手腳纏住。把他抬上警車後,警察繼續向他臉上噴辣椒水。馬鵬飛被劫持到了金水分局辦案中心,他雙手被銬上背銬、雙腳被戴上鐵鏈,被抬進了辦案中心觀察室。當天晚上,金水分局一國保警察對馬鵬飛揚言:只要你能配合我們找出部份手機,就放你回家。如果不配合就逮捕你,即使這次你還能絕食出去,以後還會再抓捕你,你再出去,再抓捕……而每次絕食對你的身體影響都很大,讓你一直活在恐懼中,直到你死亡為止。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凌晨,馬鵬飛被十幾個警察劫持到楊金路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體檢,在強拉硬拽中進行著各項檢查。約凌晨三點,馬鵬飛被抬回金水分局辦案中心觀察室,雙手分別被銬上、腳上也銬上腳鐐。一輔警說:你只要能配合,我這個輔警都能轉正。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七日,馬鵬飛被鄭州市金水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並被劫持到鄭州市第三看守所關押迫害。馬鵬飛絕食抗議,被野蠻灌食,五、六個人按住他的全身,並捏住鼻子,用木棍撬開他的牙,用注射器將流食打到他嘴裏,再將他的嘴捂住防止吐出,但大部份他都吐了出來。在醫務室,馬鵬飛被戴上手銬,幾人將他按在床上,護士把胃管從他的鼻孔插到胃裏,再用注射器打入流食。馬鵬飛的鼻孔裏插著胃管,還被強行輸入大量的液體。 二零二四年五月八日中午,絕食抗議二十三天的馬鵬飛回到家中,並被非法「監視居住」。此後,馬鵬飛仍被公、檢、法人員繼續構陷,羅織誣陷材料,過程不詳。 二零二五年五月二十七日,馬鵬飛被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和大石橋派出所構陷到新鄭市法院。十二月二十六日,大石橋派出所再次騷擾馬鵬飛,妄想通過不法手段對他開庭。 相關信息: 新鄭市法院 地址:河南省新鄭市金城路249號 郵編:451100 電話:0371-62671216 吳小鋒 黨組書記 院長 18595677069 楊廣印 黨組副書記 副院長 劉明波 副院長 17803832028 馬釗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刑事審判庭(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主要是刑事審判庭): 張連中 庭長 0371-56182055 17803832171 徐科研 副庭長 0371-56182097 17803832061 張延麗 法官 0371-56182096 13938205153 陳潔 法官助理 0371-56182022 17803831391 郭婷 法官助理 0371-56182093 17837108606 新鄭市檢察院 第一檢察部檢察官:王小佩,劉春莉,高坤,柳向紅 檢察官:趙國華 張麗君 劉曉圃 霍曉莉 陳金榮 楊麗 崔學斌 王建偉 兌小偉 吳閣 河南省公安廳廳長鄭海洋 鄭州市公安局局長石秀田 河南省委政法委章巍 鄭州市政法委呂挺琳 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張鵬,李新建(政保大隊領導) 鄭州市大石橋派出所: 丁二留,警號是010238,所長 徐晶-副所長 魏建州,隊長,警號是100936, 應偉,警號-FJ8086,手機號13253319110 鄭州市第三看守所: 王曉峰-所長 李向浩-副所長 蔡國金-副所長 張允佩-副所長 付彪,一大隊頭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