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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葫蘆島市劉聰被劫持入瀋陽女子監獄迫害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葫蘆島市龍港區45歲的法輪功學員劉聰女士,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凌晨被闖入家中的警察綁架、關押構陷,二零二五年六月被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枉判四年、勒索罰金兩萬元,罪名是因郵寄講大法真相的信件。劉聰提起上訴,被葫蘆島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十二月八日她被非法轉入遼寧省女子監獄,目前在十二監區四小隊被強制轉化迫害。

劉聰是一位心地善良的女士,四年前,她與渤海造船廠高級工程師欒長輝結為伉儷。可僅過了50天,她丈夫就因為學大法做好人,被龍港區當時的西街派出所所長華正濤等警察在工作崗位上綁架,後來被龍港區檢察院檢察官王福飆與連山區檢察院的檢察官龍膽非法起訴到連山區法院。後欒長輝被以莫須有的罪名枉判四年,投入瀋陽第一監獄。二零二五年七月,她丈夫冤獄期滿回家,但妻子又被非法判刑,夫妻仍天各一方。

在丈夫被非法關押期間,劉聰認為丈夫修煉真、善、忍無罪,她為丈夫上訴、申冤,給相關公檢法機構相關人員寫信,說明事實真相,指出對欒長輝冤判是違法的,希望有關人員明辨是非,還欒長輝以公道。她還寫信給渤海造船廠相關人員,向他們說明欒長輝是個好人,單位因為他煉法輪功判刑而開除他是不對的。

法輪功是高德大法,修煉法輪功不違法

法輪功遭受迫害已長達26年。了解真相的人都知道,法輪功不僅祛病健身效果顯著,更是教人重德行善、返本歸真的佛家修煉法門,是高德大法。修煉者在精神上信仰真、善、忍,在行為上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最終修成無私無我、為他人的生命。

根據中國刑法,犯罪的首要特徵是「具有社會危害性」。而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人,顯然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更不是犯罪。

截至目前,中國現行法律(約300餘部法律、600餘部行政法規)中,沒有任何一條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也沒有任何一條規定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或向民眾講述真相違法。依據「法無明文不為罪」的原則,法輪功學員修煉、講真相完全合法。

在法庭上,當律師要求法官、檢察官出示「法輪功是×教」的法律依據,以及指出破壞了哪一條法律的實施時,所有人都無言以對。事實上,普通公民或社會群體根本沒有能力破壞國家法律的實施,只有掌握公權力的人,才可能以權代法、干預司法,破壞法治。

簡而言之,過去26年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執法」,本質上是在破壞法律實施。所有判決都是依據內部通知,暗箱操作,嚴重違反「罪刑法定」原則。

當年法輪功一經傳出,民眾奉為至寶,短短幾年修煉者達上億人。如果當權者江澤民不因妒忌而鎮壓,而是順應民意、尊重信仰,中國社會不會陷入道德滑坡、民怨沸騰,更不會出現頻繁的社會問題與災禍。

江澤民不僅鎮壓信仰,還將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作為活體器官庫,進行活摘器官牟取暴利。如今,這種罪惡的黑手甚至伸向普通百姓,近年來兒童、婦女、大學生失蹤案件大量增加,且大多查無結果、不了了之。在中共的邪惡統治下,人人都處於危險之中。

涉案主要責任單位責任人:
葫蘆島市龍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 劉明濤:13470610002、
葫蘆島市龍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教導員王奎:15898218922
葫蘆島市原龍港區公安分局局長 鄭永智:13700199777
葫蘆島市公安局局長 劉耀南:13998844890
葫蘆島市龍港區公安分局原西街派出所所長 華正濤:13898983616
葫蘆島市政法委書記 劉陽春:15998276767
葫蘆島市連山區政法委書記張建黨:13904295005
葫蘆島市龍港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王福飆:0429-2298063
葫蘆島市連山區檢察院檢察官杜揚:15124267788
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法官:王月秋0429-2164052
葫蘆島市連山區法院刑庭庭長:王連廷0429-2164605
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王亨
葫蘆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法官朱丹:1800989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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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吉林省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種種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