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大慶市法輪功學員於春豔女士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被警察綁架、關押。近日獲悉,於春豔約一個月前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十個月。這是於春豔因修煉法輪功第二次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 於春豔今年63歲,單身獨居,她在大慶市薩爾圖區萬峰路團結汽配城租住(東風新村萬峰大市場附近)。二零二五年四月九日,三名女法輪功學員到於春豔家中拜訪時,被突然闖入的大慶市薩爾圖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家中的電腦、打印機等大量私人物品被警察搶劫一空。 同一時間,薩爾圖公安分局警察還綁架了另外五名法輪功學員:郭敏(60多歲)、張寶榮(80多歲)、史麗(50多歲)、姜姓等,其中張寶榮老人遭綁架時發病,被送醫。據警察稱已經監控她們很長時間了。 其他八位法輪功學員先後被放回家,於春豔被警察劫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 因於春豔拒絕寫放棄信仰、誣蔑法輪功的所謂「三書」,當地公檢法對她進行司法迫害。近日獲悉,於春豔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零十個月。目前,她仍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 於春豔十九年前曾遭酷刑折磨、枉判三年的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日,讓胡路龍崗分局警察闖到廣廈小區於春豔經營的小吃店,將她綁架,並非法抄家,搶走法輪功書籍和真相資料等。 因於春豔拒絕說出資料來源,龍崗分局、大慶國保警察和大慶政法委不法人員對她進行刑訊逼供,實施灌辣椒水等酷刑折磨。於春豔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看守所五個多月,期間她絕食抵制迫害,遭野蠻灌食折磨。後她被讓胡路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現今,於春豔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再次被讓胡路法院枉法冤判。 (責任編輯: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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