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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六名法輪功學員在山東寧津縣被非法判刑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河北東光縣五名法輪功學員程桂君、宋桂芬、張文萍、門丙城、於永利與阜城縣法輪功學員李珍英,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遭山東德州市寧津縣警察綁架、關押構陷,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八日在寧津縣法院被非法開庭。近悉,六位法輪功學員均被非法判刑,其中李振英四年,程桂君、於永利各三年,張文萍兩年,門炳城一年六個月,宋桂芬一年,均被勒索罰金3000~10000元不等。五位法輪功學員依法提出上訴。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九日,法輪功學員張文萍、程桂君、宋桂芬去鄰縣山東省寧津縣趕集,善心給有緣人講真相,被寧津縣國保警察綁架。當日下午,寧津縣國保大隊警察出動多名警察,跨省到東光縣,夥同當地派出所警察,闖到張文萍、程桂君、宋桂芬的家中非法抄家。同時,東光縣公安局警察闖入東光縣的法輪功學員門炳城、於集鄉的於永利和衡水市阜城縣碼頭鎮的李珍英家中,將他們三人分別綁架和非法抄家。

這是寧津縣公安局的一次蓄謀已久的對大法學員的迫害。寧津縣國保大隊警察於二零二四年二月始對這幾位法輪功學員進行了蹲點、跟蹤、定位等監控,聲稱對幾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的日常活動、信息瞭如指掌。

程桂君等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山東省德州市看守所。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九日,六人被寧津縣檢察院非法批捕。據悉,寧津縣檢察院曾經退回公安局補充「偵察」。九月二十四日左右,構陷案卷現再提交到寧津縣檢察院,主管檢察官鄭芳榮。十月上旬,案卷已被構陷提交到寧津縣法院。

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八日,六位法輪功學員在寧津縣法院被非法開庭。寧津法院在開庭的前三天,以「排除證人」為藉口,電話通知當事人家屬,提前上報每家參與旁聽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與當事人關係等信息,並限制每家只許兩名。到達法院的當事人家屬和辯護律師,被告知法庭要求一個律師、一個家屬辯護人依次進入法庭。當事人家屬抗議非法剝奪其他直系親屬的旁聽權。然而法院無視抗議,先要求律師依次進入法庭。五名家屬辯護人與其交涉,未和律師一同進入,均被禁止進入法庭。

此次非法開庭出現嚴重違法,在家屬、律師對其強烈抗議、當場報警、投訴的情況下,非法庭審上午依然野蠻強行推進。為了制止其嚴重違法,為了依法維護被違法剝奪的辯護權、旁聽權,當事人家屬被迫通過當即解聘辯護律師,使強行推進的非法庭審於下午宣布休庭。

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至十三日中午,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庭審,五位學員自辯無罪,家屬辯護人堂堂正正作了無罪辯護,五位聘請律師均作了無罪辯護,對公訴人的非法構陷進行了批駁,指出辦案人員在辦案過程中的種種違法事實。公訴人無言以對。

十一月十四日獲悉,六位法輪功學員均遭到誣判,其中李振英遭誣判四年,於永利遭誣判三年,程桂君遭誣判三年,張文平遭誣判兩年,宋桂芬遭誣判一年,門炳城遭誣判一年六個月,均被勒索罰金3000~10000元不等。五位法輪功學員依法提出上訴。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

中共自篡權以來,血雨腥風,運動不斷,殺地主、殺資本家、殺中共自己隊伍中還有良知的人、殺知識分子、殺學生,殺的都是精英,中國有一半以上的家庭遭受迫害,傳統的儒釋道文化、珍貴的歷史文物都被毀掉,空氣、水等自然環境被毀壞,現在迫害信仰真、善、忍的好人,把人們心中的道德、是非徹底破壞、顛倒,假、惡、鬥橫行中華大地。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無理迫害的受害者。現在的天災人禍一波接一波的,那是上天對人作惡的警告,為甚麼還不醒悟呢?!

山東省寧津縣國保大隊
辦公電話 0534-5218110
隊長李雪峰
寧津縣法院院長:任運通;
刑庭庭長:范世靜;副庭長:徐豪傑;副庭長:朱磊;
法官助理:商京迪,電話17853409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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