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慧網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是衡陽市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近日,該城市的一名法輪功學員戴國和(男,62歲)去該市民政局附近探望朋友曹運徠(殘疾老人)時,被當地警察無故截查、構陷並給予十二天行政拘留。 戴國和當時正準備從該殘疾老人家離開,遇到兩名自稱來「看望殘疾人」的警察,兩警察中的一人為學院路社區民警蔣志新(警號023856,電話+8613378089108),另一人為女性,身份不詳、疑似輔警。 警察蔣志新看到戴國和挎著包出來,便要求他「站住」。後者未理會,他便追上將人截住盤問起來。在得知戴國和修煉法輪功後,蔣志新態度粗暴。被探望的殘疾老人當場替戴國和說話,表示「修煉法輪功的都是好人,不要亂管閒事」,蔣志新卻叫囂:「我吃共產黨的飯,今天就要管這事!」 隨後蔣志新叫來一名身份不明男子,與其一起將該戴國和強行帶走至蒸湘分局。 警方在戴國和身上只搜到少量真相幣,隨後強行回到之前的殘疾老人家中搜查,抄走幾份法輪功真相資料及往期《明慧週刊》(修煉者期刊),並誘供殘疾老人「承認資料來自戴國和」,企圖以此構陷。 戴國和的家屬致電紅湘派出所值班(電話+867348889551),對方聲稱該學員涉嫌「傳播×教內容」,準備對其行政拘留,並謊稱「從身上搜到很多重複資料準備宣傳」。 家屬多次追問真實性,對方均稱「確定」,隨即掛斷電話。次日早上,辦案警察周雨鑫(警號020388,電話+8619807345790)又稱最近在轄區發現大量資料,「昨天抓到現行」,並謊稱「在(戴國和的)電動車裏找到大量資料」。事實是,戴國和當天是步行去串門,並未騎電動車,而第二天早晨電動車突然丟失,不知被誰騎走。 警方說法前後矛盾,明顯存在偽造證據、調包構陷的嫌疑。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蒸湘分局向家屬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見下圖),其中羅織所謂的「事實」,包括稱該學員「騎電動車到蒸湘區民政局旁宣傳法輪功」「被民警當場查獲」「從其車筐內搜出大量法輪功印刷品」等,這些內容與實際情況完全不符,屬於捏造。 衡陽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62歲的法輪功學員戴國和處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由蒸湘分局送往衡陽市拘留所執行。然而整個案件的過程顯示,此案從截查、誘供、抄家到處罰決定,全程漏洞百出,證據明顯不實,是一起典型的有組織構陷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迫害事件。 法輪大法是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的佛家上乘修煉法門,自一九九二年傳出至今讓無數人身體康復、道德回升,至今世界上一百多個國家都有人修煉法輪功,很多國家的公共場所都可見到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並在煉功場所掛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等大型橫幅,這種和平祥和的場面和純正能量,令各民族人士感佩。 衡陽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的《行政處決定書》稱,戴國和在被警察蔣志新等人抓捕的過程中,當著警察和簡沿街民眾的面高喊「法輪大法好」,不知「法輪大法好」這句話錯在哪裏,如何影響了中國湖南省衡陽市的社會治安? 衡陽市公安局蒸湘分局的《行政處決定書》稱,戴國和是「違法人」,向曹運徠提供法輪功的最新內容。法輪功的所有原著、經文和修煉者交流的最新內容,都在法輪大法網站、明慧網公開地面向全社會發布,幾十種語言,為甚麼用中文分享給中國人就被中國警察成為「違法」呢?是中國大陸的人真的不需要真、善、忍呢?還是中共暴力剝奪了中國人信仰真善忍和受益於法輪功修煉的基本人權呢? 過了十八歲、當了警察,還不知道甚麼是好人、甚麼是壞人,不可悲嗎?你專門抓好人,那你不就是在當壞人嗎? 中共是徹頭徹尾的黑幫、邪教、魔鬼。現在還敢與中共為伍、敢為了中共的幾個錢就出賣良心、出賣自己的人,真是鐵了心想當中共的陪葬嗎?你把好人抓走關押,別人的父母妻兒不難過嗎?你自己的父母妻兒,他們知道你幹的這些缺德事,會怎麼看你呢? 「善惡有報」是宇宙的法則,不是不報,時候沒到;時候一到,全部都報。報應臨頭時那種地獄的痛苦和折磨,給你多少錢你覺得值得拿命換呢?  圖:衡陽市公安局蒸湘分局惡人迫害法輪功的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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