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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七旬關成林被庭審陷害 親屬做無罪辯護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瀋陽市法庫縣70歲的法輪功學員關成林,因通過手機快手APP轉發法輪功真相視頻,遭到法庫縣公安局國保警察構陷、起訴。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關成林被遼寧省新民市法院非法庭審。兩位親屬辯護人為他做了無罪辯護。


關成林
關成林

關成林家住法庫縣秀水河子鎮喇嘛營子村。他於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修煉之初,就是為了強身健體。通過修煉,以前身上的毛病都好了,身心有了很大的變化。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關成林因為堅持信仰,被法庫縣公安局綁架到當地洗腦班,失去人身自由,遭受所謂的強制「轉化學習」、非法監禁三個月。

(一)被非法刑拘一個月後 再遭構陷

1、被它案牽連遭綁架 瀋陽遼中區檢察院不予批捕

關成林被構陷係由瀋陽市法輪功學員宋洪漫等人被構陷中引起的。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瀋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在構陷宋洪漫等人中,向陝西省咸陽市公安局調取所謂「涉案人員」的抖音、快手等APP中有關法輪功音視頻等電子「證據」,其中發現關成林快手ID註冊信息表、播放量列表及音視頻資料。

於是,陝西省咸陽市公安局、河南省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遼寧省瀋陽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在非法執行公安部督辦案件中,由瀋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向法庫縣公安局提供非法線索後,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關成林老人被法庫縣公安局秀水河派出所警察綁架、審訊,被非法關押到法庫縣看守所。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八日,瀋陽市遼中區檢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關成林被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後,被釋放回家,但仍繼續遭到非法監視居住。

2、被法庫縣公安局構陷至新民市檢察院

法庫縣公安局為進一步實施對關成林的迫害,採取非法手段補充所謂構陷「證據」。秀水河派出所辦案警察馬天龍和郭曉亮分別於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和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兩次來到關成林住處,要求關成林配合「指認」其使用過的兩部手機和轉發視頻所登錄的快手賬號。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法庫縣公安局將該構陷案移送起訴到遼寧省新民市檢察院。

二零二四年六月三日,新民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王皓對關成林作出非法起訴決定。以二零二二年至二零二三年期間,關成林在快手短視頻APP上使用快手號轉發涉法輪功視頻,對他非法起訴,建議判處關成林七年至八年,並處罰金。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日上午十點多鐘,關成林在家中再次被辦案警察綁架、關押到新民市看守所。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上午,新民市法院對關成林被構陷案非法庭審。

(二)非法庭審中 關成林老人自我辯護

二零二四年七月三十日,在法庭上,關成林老人表示:自己不會編輯製作圖片,都是在快手上看到的,所有發布及轉發的視頻都是快手平台推的,他覺得視頻內容都是讓人相信因果、教人向善的,對人有益無害,所以就轉發了。

同時關成林還向法庭澄清證實,有些視頻內容與法輪功根本沒有任何關係,多是些輪迴紀實、故事預言、詩詞圖片等內容,卻都被公安非法認定為所謂的構陷證據,關成林老人對構陷他的轉發數量及播放量數據存有質疑,稱自己的手機被非法扣押後一直在警察手裏,所以要求當庭核對、播放視頻內容,但卻遭到法官誘騙式拒絕。

法庭上,關成林直言:「我不承認法輪功是×教,因為去年在法庫關押期間,瀋陽檢察院來兩個人,甚麼身份不知道,說法輪功是×教,我問他們,你說法輪功是×教,你們有紅頭文件沒?他們都說沒有,我說你有沒有紅頭文件,法輪功也不是邪教。」

在法庭調查階段,通過辯護人發問,關成林老人明確表示:1、辦案警察兩次到家中綁架我,沒有出具任何手續;2、沒有辦案人員告訴中國的哪一部法律明確定義了法輪功為×教;3、偵查機關和檢察機關沒有人告訴過我破壞了哪部法律及造成了甚麼樣的社會危害。我認為「破壞法律實施」這句話是不成立的,你說,我就發點視頻,哪條法律實施不了了?我發視頻與本案沒有關係,這個罪名根本不成立。4、我覺得我的信仰與犯罪無關;5、沒有人告訴我甚麼是正教,但是我認為法輪功是正教。

關成林在自我辯護時說:第一,法輪功不是×教,法律在定邪教時,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沒有紅頭文件證明法輪功是×教,所以法輪功不是邪教;第二,他說破壞法律實施,這個與本案沒有關係,這個也不存在。這是對我的栽贓陷害,這個我一點都不承認,因為它這個罪名與本案一點關係都沒有。我認為我沒罪。

作最後陳述時,關成林想再次強調上述辯護內容,可是剛說了兩句話,還沒等表達完,就被身為法官的林述靜強行打斷、竟公然違法說出:「你前邊說完了這個,這塊兒是讓你說認罪態度,你不認罪就不用說了。」

(三)兩位親友辯護人為關成林老人作無罪辯護

兩位親友辯護人在法庭上為關成林老人作了無罪辯護:

親友辯護人首先提出了迴避申請,要求信仰無神論者和曾經參與過此類迫害案的法庭人員迴避本案,法官林述靜以「申請事由不符合訴訟法中依法迴避的相關條件」為由當場駁回申請。親友辯護人立即申請覆議,法官林述靜和檢察官王皓分別向院長和檢察長請示,結果得到的批示都是:「辯護人的迴避理由不符合法律規定「,卻不說不符合哪條法律的規定?覆議被駁回,非法庭審繼續。

庭審過程中,兩位親友辯護人都發表了質證意見及辯護意見:

1、質證意見

(1)要求為本案出具《情況說明》的瀋陽市公安局國保支隊出具認定資質,要求鑑定人出庭,對當事人被認定為×教的視頻內容進行逐條播放,每一條視頻都要逐一舉證、辨別、質證。不能給個情況說明就認定是邪教,他有甚麼資格去鑑定這些東西?不符合法定的程序,應當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2)本案物證與所謂破壞法律實施的事實無任何關聯,公訴人所出具的內容(當事人快手賬號信息、轉發發布的數據情況)均不是實物,不能體現證據材料的原則和含義,辯護人要求公訴人對定案物證逐一展示,對快手賬號發布、轉發的視頻內容當庭播放、展示。哪些視頻和圖片起到了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的作用,具體破壞的程度和後果。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七十一條規定證據應當庭出示,辨認。

然而,公訴人在整個庭審過程中徹頭徹尾空談「破壞法律實施」,卻拿不出任何與構陷罪名相關的證據及法律依據,對用以定罪量刑的「視頻證據」只是出示了寫滿數字和數據的表格,相關視頻內容卻一個都沒有當庭播放,而事實上,所有視頻「證據」均與本案罪名無任何關聯性。

2、辯護意見

從刑法第三百條第一款的罪狀描述可以看到,本罪構成必須具備兩個基本要件才能成立,一個是利用邪教組織,一個是破壞法律事實。兩個要件要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個必要條件都不能構成本罪。既然法輪功不是邪教,第一個要件顯然不存在,要證明第二個要件破壞法律實施,那就必須證明本人是怎麼具體破壞法律實施的?

當事人手機快手裏的視頻是發過,但是不是犯罪事實,這些視頻與破壞法律實施沒有任何關係,不是犯罪證據,因為它們與指控的罪名沒有任何關聯性。法律必須是明確的具體的。當事人發布視頻的行為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哪一項法律的實施?造成了怎樣的嚴重程度?這項法律是執行不了的,還是名存實亡或者作廢了?

如果不能證明到底哪個法律被當事人發布的視頻資料給破壞了,那麼怎麼能說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呢?兩高對刑法第三百條所做的司法解釋,因違反憲法、立法法而無效,不能作為判案依據。

中國唯一有關邪教認定的正規文件中沒有法輪功,我當事人沒有參與其中的任何一個。按照罪刑法定原則,法無明文不為罪,我當事既然沒有信仰其中的任何一種,又依據甚麼用「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來給當事人定罪呢?並且憲法規定,言論、信仰自由,思想、信仰不能入罪,本案中的情況說明屬於違反法律規定、不符合法律程序,應當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其次,沒有行為後果,沒有對他人造成傷害。最後,普通公民沒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能力。

我當事人被指控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破壞法律實施,就是由於行為人的行為,某一部法律得不到正常的實施,使該法律不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首先,實施法律的主體是立法和執法部門,普通公民在法律面前的行為只有「遵守」和「不遵守」兩種可能,既不是「實施法律」的主體,就沒有「破壞實施」的可能。

從犯罪四要件來說,當事人即沒有主觀故意,也沒有破壞某條具體法律實施的行為,也沒有哪條法律因為當事人的某種行為被破壞。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於他來說無從談起。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手中權力以荒誕的理由抓捕、關押、善良的百姓,才是在真正破壞民主、破壞憲法實施,怎能將自己的罪行反扣在百姓的頭上?

(四)一審法官扮演「第二公訴人」

庭審中,每當辯護人提出要求質證的意見時,法官林述靜總是故意打斷辯護人發言,轉移話題或裝糊塗,要麼說:「不是,是這個照片,沒意見吧?」或者說「沒到那兒呢,現在就是證明這個賬號是當事人用的,不是別人用的。」 辯護人強調說:「照片不是實物,不能體現證據材料的原則和含義……」法官林述靜馬上急切地說:「不是,這不是出示了嗎?你說啥呢呀?」辯護人堅持要求質證時,法官林述靜竟然對公訴人說:「完事了,公訴人」。本案所謂關鍵性「證據」均沒有當庭質證,也就無法證明其真實性、合法性及關聯性,就應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

當親友辯護人發表辯護意見時,法官林述靜還是多次打斷、插言,當辯護人說到「既然法輪功不是邪教」時,法官林述靜馬上打斷,大聲反駁:「不是既然法輪功不是邪教啊,是你認為法輪功不是邪教。」親友辯護人據理力爭:「不是說我認為,是國家沒有法律規定說是邪教,而且你們也出具不了相關法律依據。」

當辯護人向法庭出具兩份無罪證據材料後,法官林述靜表現出極度的浮躁與不耐煩,多次搶話、強行打斷辯護人對證據材料的說明與解讀,以不屑的態度,明知故問辯護人:「這兩份證據想證明啥?」辯護人說:「證明我當事人是無罪的。」「這兩里頭定啥了,證明你當事人無罪呀?」她大聲反問。

當辯護人具體解讀時,發現書記員並沒有進行法庭記錄,於是提醒書記員做記錄。法官林述靜馬上說:「你說吧,我聽著呢。」可是還未等辯護人說完,林述靜又高聲極不耐煩地說:「你就說,這個文件認定了邪教的範圍不包括法輪功,對吧?簡單說就完了唄,沒別的了吧?我知道了。」庭審中,書記員按照法官指示,對兩位辯護人的發言採取不完整記錄或是不記錄對待,

身為一審法官的林述靜違反法庭程序,將自己定位為「第二公訴人」的角色,庭審中明顯偏袒、維護公訴人;對所有關鍵證據均不質證;對當事人針對證據材料提出的質疑及要求,欺瞞、敷衍對待;多次故意打斷兩位親友辯護人的發言;當親友辯護人要求公訴人出具法輪功是「×教」的法律依據時,被林述靜有意打斷;甚至向親友辯護人威脅、施壓:「在你們的發問過程中,不要存在任何反黨、反國家、反社會的任何言論,如果有相關言論我會處置。」非法庭審進行一個半小時左右結束。

(五)公檢法人員明晃晃地執法犯法

在關成林的構陷案中,當事人、辯護人及其家屬和眾親友,都親身目睹和感受到了公檢法人員,在迫害法輪功的案中,雖然他們披著法律的外衣,實質卻在明晃晃地執法犯法,徇私枉法,濫用職權。公訴人在沒有任何事實根據的情況下,就憑空給當事人扣上一個「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庭審中,公訴人稱「證據來源合法」,卻拿不出任何與構陷罪名相關的證據及法律依據,徹頭徹尾空談「破壞法律實施」。因關成林不認罪、不認罰,拒絕悔過等,還要對他肆意重判重罰。

一審法官林述靜更是毫無掩飾地在法庭上扮演著「第二公訴人」的角色。作為法官,林述靜不按法律辦事,這樣的法官何談「依法」「公正」審理案件?法官將自己定位為「第二公訴人」,又怎能不製造冤假錯案?關成林被冤屈,家屬悲憤。非法庭審後,關成林的子女一度悲傷地失聲痛哭……

附件是關成林的兒子發出的《公開信》,希望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幫助營救他的父親。

參與迫害的責任單位和人員及相關信息:
瀋陽市公安局
地址:瀋陽市和平區南京北街77號
郵編:110002
電話:024-23105075、024-23105061、024-23105188
總值班室:024-23105090
國保大隊:024-25850233、024-2842260、024-24844574、024-24850789
局長:王會奇
副局長:孫明,寧勇,朱朝鍵
紀檢監察組組長:吳寶軍
瀋陽市法庫縣公安局
地址:瀋陽市法庫縣龍山東路47號 郵編:110499
局長:曹士璞 024-87123830
政委:崔顥
副局長:張紹偉,石振凱,侯紅軍
紀檢室主任:張鐵
政工室主任:黃力勇
法庫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辦公電話:024-87123736
瀋陽市法庫縣公安局秀水河派出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法庫縣秀水河子鎮政府院內 郵編:110413
電話:024-87071032
所長:程子龍:13840366421、15502619799
副所長:邢雪東:18104008118
辦案警察:馬天龍 電話:024-87071032
辦案警察:郭曉亮(教導員)電話:15804066868
新民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新民市南郊路18號
郵編:110300
電話:024-27600201、024-87851881
監督辦:024-27600280
電郵:chn1439897@163.com
檢察長:石敬昆
副檢察長:毛文友,厲智,王卓文
政治部主任:袁廣宇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高廣權
檢察官:王皓(公訴人) 電話:024-81590025
第二檢察部:陳思含,張越,位國宇
新民市法院
地址:遼寧省新民市遼河大街12號 郵編:110300
政務服務電話:024-27509740
訴訟服務電話:024-27509920
院長:王楊東
副院長:王春東,辦公電話:024-27509703 手機:13609830000
副院長:肇豔波,辦公電話:024-27509705 手機:15566003099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王尚福 ,辦公電話:024-27509707 手機:13609839905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景連柱 ,辦公電話:024-27509800 手機:13840443666
審判管理辦公室(研究室):王盟,辦公電話:024-27509737 手機:18704090969
刑事審判庭
庭長:計興東,辦公電話:024-27509900 手機:15524178515
一審法官:林述靜(副庭長)辦公電話:024-27509727 手機:13478132100
審判員:羅珊(法官)辦公電話:024-27509785 手機:18842310660
陪審員:高原
書記員:張曉彤
新民市信訪大
地址:新民市新華路291號
郵編:110300
電話:024-87852831
新民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地址:新民市新華路40號
電話 :024-87851004
瀋陽市法庫縣政府
公開電話:024-87103900
通信地址:法庫縣興法東路58號
郵政編碼:110400
傳 真:024-87122921
電子郵箱:zfbgszwgkk-fkx@shenyang.gov.cn
網 址:http://www.faku.gov.cn/
聯繫電話:024-62313021
縣長:程廷霜
縣委書記:孔德樹
副縣長:臧傳偉,何原馳,興穎傑,李忠實,孫瑩
政府辦公室主任:張連偉
法庫縣政府辦公室主任:劉立偉,024-87122921
法庫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馬威,李鳳新,王元,024-87122921
瀋陽市法庫縣司法局
地址:法庫縣興法東路58號 郵編:110400
局 長:杜恩吉 電話:024-87100766
副局長:牟洪明 電話:024-87120155
副局長:蔣興利 電話:024-87100886
副科職級幹部:吳維剛 電話:024-87120855
瀋陽市法庫縣秀水河鎮政府
通信地址:法庫縣秀水河鎮秀水河村 郵編:110400
聯繫人:王瀚琦 聯繫電話:024-87071037
電子郵箱:wang_hanqi@163.com
鎮長:張少佰 024-87071037
副鎮長:孟德宇,馮殿國,付麗娜 024-87071037
瀋陽市政法委
地址:瀋陽市渾南新區沈中大街206-1號
郵編:110169
書記:谷軍營
副書記:李玉國
瀋陽市紀委監委信訪室
地址:瀋陽市渾南區新隆街5號
郵編:110179
舉報電話:024-12388
遼寧省政法委
地址:瀋陽市和平區和平南大街45號
郵編:110032
書記:霍步剛
電話:024-23865326
瀋陽市檢察院
地址:瀋陽市和平區市府大路87號
郵編:110002
聯繫電話:024-22768080
檢察長:李元
副檢察長:王英珍
檢察員:肖菲、劉銳
瀋陽市中級法院
地址:瀋陽市沈河區市府大路268號
郵編:110013
電話:024-12368
院長:任延忠,
副院長:吳冬,朱曉光,高鐵軍,白雲良,陳青,
紀檢監察組組長:孫佳寧
政治部主任:高鵬
巡視員:田愛群
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樊志軍,吳波,巴紅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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