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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2023年廣東梅州市法輪功學員遭中共迫害綜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報導)梅州市位於廣東省東北部,下轄一市兩區五縣:興寧市、梅江區、梅縣區、蕉嶺縣、五華縣、大埔縣、平遠縣、豐順縣。梅州市二零一三年以前的迫害情況可以參考明慧網《嘉應赤禍─廣東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綜述》系列文章。本文主要是根據二零一三年~二零二三年期間明慧網發布的有關梅州市的迫害情況報導及知情人提供的情況整理的綜述,也對此前明慧網的報導作一些補充與更正。

由於迫害還在繼續以及中共的高壓掩蓋等原因,目前已掌握的信息也難免絕對準確。請更多的知情人士將所了解和掌握的有關信息以妥當的方式提供給明慧網,及時更正迫害情況,曝光邪惡罪行。

一、二零一三年四月~二零二三年受迫害法輪功學員情況概述

法輪功學員受到的迫害按綁架關押時間從長到短大致可以分為:被判刑、關押數月後後續情況不明、被拘留後劫入洗腦班、被綁架後僅拘留(不含判刑洗腦班等)、被綁架(未拘留,不含前幾類)、被騷擾(未綁架)六大類。本文將對這六類迫害情況進行詳細說明。

根據明慧網已公開發表的迫害情況報導的不完全統計,從二零一三年~二零二三年,廣東省梅州市法輪功學員中有60人被非法判刑;有1人被非法關押數月後續情況待查;有5人被拘留後劫入洗腦班;有45人次被非法拘留(不含判刑洗腦班等);有49人次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被綁架後釋放(未拘留);有78人次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未綁架)。這十一年來,合計有238人次的梅州市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受迫害。歷年各類被迫害的人數詳見表1。

表1:2013年-2023年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人數統計表

被判刑年份 被判刑人數 綁架數月後續情況待查 被拘留後劫入洗腦班 僅被拘留 被綁架後釋放未拘留 被騷擾
2013年 4 2 6
2014年 3 3 3 4 13
2015年 12 1 8 10 3 34
2016年 7 1 3 5 16
2017年 6 13 8 14 41
2018年 6 3 2 11
2019年 2 4 7 1 14
2020年 10 4 3 14 31
2021年 8 1 6 4 16 35
2022年 1 2 13 16
2023年 1 4 1 15 21
合計 60 1 5 45 49 78 238

時間說明:只統計發生在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三年間被綁架騷擾的案例。被判刑與被洗腦案例的時間是按被綁架時的年份計入。

按這個原則,有幾位學員雖然在二零一三年初被判刑,但綁架時間是二零一二年,按二零一二年統計,所以沒有統計在內。

一年內一位學員被數次騷擾,人數只能算一次;學員一個月內連續受到不同類型的迫害算一次迫害案例,按受到最嚴重的迫害類型統計;學員數月後受到不同類型的迫害則算兩次迫害案例。

如學員綁架釋放幾天後,有可能再次綁架拘留甚至判刑,也可能再次騷擾。算一次迫害案例。前者按被判刑計入,後者按被綁架計入。

如綁架釋放(取保候審)後過幾個月甚至更久再次綁架騷擾算兩次,如廖小平二零二一年四月份拘留一次,九月份騷擾一次,算兩起迫害案例。

表中只有被綁架後釋放的這種迫害案例中包含幾位被綁架法輪功學員的家屬(可能修煉也可能沒有修煉)。其它迫害案例如騷擾等都沒有統計法輪功家屬。

二、2013年-2023年梅州市被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三年有46位學員在梅州市本地法院被非法判刑,有14位梅州市籍的法輪功學員在外地法院被非法判刑。總計有60位梅州市(含梅州籍)法輪功學員和外地學員在梅州市被非法判刑。其中因起訴江澤民而被判刑至少有7人,分別為:羅繼傳、羅森芳、黃宗朋、廖娟娜、廖麗新、朱賢生、練光珠。

表2:2013年-2023年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簡表

年份 姓名 性別 地區 刑期 庭審法院 參與綁架單位
2013年(4人) 劉勇文 興寧市(原籍) 4年 廣州市白雲區新市鎮法庭 廣州市公安
袁玉嬌 興寧市 5年 興寧市法院 興寧市公安、石馬鎮何小明
何新芳 興寧市 5年 興寧市法院 興寧市公安
李美萍 梅江區 5年6個月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公安
2014年(3人) 謝愛英 梅江區 3年6個月 梅江區法院 梅江區公安、三角鎮派出所
傅雪冰 梅江區 7年 梅江區法院 梅江區法院、梅縣區公安局國保
鄧芳英 梅江區 10年 梅江區法院 梅縣區公安局國保
2015年(12人) 葉廣輝 梅縣區 5年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國保及城東派出所4名警察
劉美玲 梅江區 10年 梅江區法院 梅江區公安分局國保副隊長劉國導等十幾名警察
劉利春 興寧市 6年 興寧市法院 興寧市龍田鎮龍盤村袁錫珠、龍田派出所所長羅岳群等十幾個警察
羅小玲 梅江區 3年6個月 廣州市番禺區法院
劉備平 興寧市 5年 興寧市法院 興寧市公安
羅繼傳 豐順縣 4年 豐順縣法院 豐順縣公安、湯坑鎮派出所警察
羅森芳 豐順縣 3年 豐順縣法院 豐順縣公安
黃宗朋 興寧市 6年 興寧市法院 興寧市公安、合水鎮派出所
廖娟娜 興寧市 5年 興寧市法院 興寧市公安
廖麗新 興寧市 4年 興寧市法院 興寧市公安、葉塘鎮派出所
梁順景 梅江區 10年6個月 梅江區法院 梅江區公安國保
朱賢生 梅縣區 5年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公安、程江派出所十幾名警察
2016年(7人) 練光珠 蕉嶺縣 5年 蕉嶺縣法院 蕉嶺縣國保
鄧秀芬 梅江區 10年 梅江區法院 梅江區公安國保
賴傑福 梅縣區 6年6個月 梅江區法院 梅江區公安、五洲派出所
陳利芳 梅江區 判2年緩4年 梅江區法院 梅江區公安(取保候審在家)
溫聘玲 五華縣 6年 五華縣法院 五華縣公安局國保鐘洪松為首的十多名警察
熊文芳 梅江區(原籍) 4年 深圳市羅湖區法院 深圳市公安、筍崗派出所
古思通 五華縣 6年 五華縣法院 五華縣公安
2017年(6人) 塗晴光 大埔縣 4年6個月 梅江區法院 梅江區公安、東郊派出所
陳清芳 汕尾市 3年6個月 梅江區法院 梅江區公安、城北派出所
張晉懷 蕉嶺縣 4年 江西省會昌縣法院 江西省會昌縣公安、蕉嶺縣國保
陳新風 梅縣區(原籍) 3年6個月 深圳市鹽田區法院 深圳市公安
陳勝輝 興寧市 2年 廣州市荔灣區法院 廣州市白雲區公安分局
朱薏 蕉嶺縣 1年6個月 深圳市南山區法院 深圳市福田區警察
2018年(6人) 林金蘭 梅縣區 3年3個月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公安、畬江派出所
曾華英 梅縣區 5年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畬江鎮派出所
曾海平 梅江區 5年 梅縣區法院 梅州市公安
郭雅芬 梅江區 6年6個月 梅縣區法院 梅州市公安
鐘萍 五華縣(原籍) 1年 深圳市法院 深圳市公安
羅春泉 興寧市 2年 梅縣區法院 興寧市國保幸政權等九人
2019年(2人) 幸淑嫻 興寧市 3年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公安
鄧秀紅 大埔縣(居住) 2年 梅縣區法院 大埔縣三河火車站
2020年(10人) 李玲蓮 梅江區 3年6個月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公安
曾小莉 蕉嶺縣 5年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公安
袁玉梅 興寧市 5年 梅縣區法院 興寧市公安局
謝雲香 興寧市 1年3個月 東莞市某法院 東莞市公安
丘任英 興寧市 2年6個月 河源市源城區法院 河源市龍川縣公安
丘遠香 興寧市 2年6個月 河源市源城區法院 河源市龍川縣公安
溫海彪 興寧市 2年 北京市某法院 北京市公安
李群招 梅縣區 2年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公安與程江派出所
李依秀 梅縣區 2年3個月 梅縣區法院 公安國保
2021年(8人) 葉秀芳 梅江區 3年6個月 梅縣區法院 (第二次庭審綁架)
曾繁傑 梅縣區 8年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公安國保
何清香 梅江區 6年 梅縣區法院 梅縣區公安國保
陳標宏 五華縣 2年6個月 梅縣區法院 五華縣公安
許秋珍 蕉嶺縣 2年8個月 梅縣區法院 蕉嶺縣公安國保警察等十多人
張崇富 豐順縣 1年6個月 深圳市鹽田區法院 深圳市羅湖區東門派出所
吳小蘭 興寧市 2年6個月 佛山市法院 佛山市警察
廖小平 梅江區 1年6個月 梅縣區法院 梅江區五洲派出所三個警察
謝漢柱 梅江區 5年 梅縣區法院 梅江區國保大隊、城西派出所
2022年(1人) 陳治坤 重慶市 2年6個月 梅縣區法院 五華縣公安
2023年(1人) 謝漢奎 梅江區 2年6個月 梅縣區法院 梅江區警察

說明:
1、表2中被非法判刑案例按綁架時間統計到對應年份中,個別學員被綁架後釋放取保候審,庭審後再次被綁架,綁架時間按庭審時間統計。

2、二零一五年佛山市張仕珍(老家豐順縣)、二零二一年廣州市曾興陽、曾躍玲(老家興寧市)被非法判刑因為生活工作居住一直在外地所以未列入梅州市的統計。

(一)2013年-2023年被判刑已釋放的法輪功學員典型案例

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三年底,已知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已釋放的有47人,目前已知有一人離世。以下僅列舉幾例典型案例。

1、法輪功學員劉美玲,女,時年約三十八歲,家住梅州城區江南三板橋劉屋。二零一五年四月三日下午四點多,劉美玲在上班時被綁架,警察將她劫回家非法查抄後,將其非法關押在梅江區芹洋看守所,後被非法逮捕。劉美玲的母親田姨當日也被綁架,當晚十時被釋放(前幾年因病離世)。參與綁架的有梅江區610人員及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國保大隊副隊長劉國導等十幾名警察。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下午三點多,梅州城區下著瓢潑大雨,梅州市梅江區法院、檢察院偷偷地對劉美玲進行了非法庭審,當庭未公布結果。過後得知被冤判十年,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二三年結束冤獄回家。

2、法輪功學員傅雪冰,女,時年五十二歲,原中國銀行梅江支行大堂經理。因修煉法輪大法,多次遭梅州市、區610、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她被中共非法判刑七年、開除公職、洗腦半年。二零零八年,傅雪冰被梅州中行強行單方面解除與她的長期合同工勞動關係;二零一零年她被劫入廣東三水洗腦班強行洗腦迫害半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兩點多,傅雪冰被梅縣區和梅江區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後,劫入梅縣區扶大看守所。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左右,傅雪冰被梅江區法院非法重判七年,同年十二月十九日被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傅雪冰被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第六監區期間,曾受到監獄嚴管兩年,由三名警察專事迫害。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二日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3、法輪功學員鄧芳英,女,時年五十歲,原梅江區嘉應中學語文老師,因修煉法輪大法被無理開除公職,曾遭兩次判刑共計十四年。

二零零二年四月被劫入梅江區月梅拘留所洗腦班一個月;二零零二年八月被梅州市勞教委非法勞教一年,劫入廣東省三水勞教所迫害三個月,後又被劫持回梅非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中午一點多,廣東梅州市梅縣區610人員和警察勾結工商人員,綁架了鄧芳英,後將其劫入梅江區芹洋看守所。在梅江區芹洋看守所,鄧芳英拒穿囚服、拒做奴工,堅決抵制迫害。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左右,鄧芳英被梅江區法院非法判十年重刑。鄧芳英上訴,法院仍維持原判。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鄧芳英被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第四監區。從被非法維持原判決到被劫入冤獄,法院都沒有告知家屬。二零二二年結束冤獄回家。

4、法輪功學員劉勇文,男,時年約三十多歲,梅州興寧市人,獄中遭嚴管迫害,出獄三年離世。

二零一三年二月二十日,劉勇文在廣州快遞公司上班期間被綁架,電腦和打印機等被搶走,隨後被非法關押在廣州市白雲區看守所。二零一三年八月上午在廣州市白雲區新市鎮法庭非法庭審劉勇文。邪惡以劉勇文不肯認錯為由拒絕遠道而來劉勇文的妻子及其親屬到庭旁聽。二零一四年九月底被冤判四年,二零一四年底被劫持到廣東省肇慶市四會監獄六監區四分監區。從被綁架到劫持到監獄這段時間,家人都未見到過劉勇文。在監獄遭嚴管迫害。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九日結束冤獄回到家中。約在二零二零年因迫害而病世。

5、法輪功學員李美萍,女,一九五八年十二月出生,原梅州市梅江區法院刑事審判員,因修煉法輪大法被中共人員非法開除公職,多次遭梅州市610、警察綁架,曾遭非法刑拘一個半月,非法勞教三年多,在廣東三水省洗腦班受迫害三個月;先後兩次被判刑,在廣東省女子監獄受迫害五年、五年半。

一九九九年九月,李美萍在單位因堅持不按上級要求表態而遭綁架、抄家,多名手持衝鋒槍的武警如臨大敵乘車到她家,搶走一百多本李洪志師父著作和多幅法像等。後被關押在看守所、拘留所十七天。

一九九九年十月李美萍進京上訪,在去廣州的路上被綁架劫回梅州市看守所刑拘一個月。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零時,李美萍參加梅州城區文化公園集體煉功,被綁架到芹洋看守所,後又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在勞教所,李美萍每天由兩個「包夾」監管,稍不如意就拳打腳踢或被罰蹲、罰跑步、罰「蛤蟆跳」等。一次,李美萍因為煉功被五六個人圍著拳打腳踢打兩個多小時才停手。見她不「轉化」,將她關進專門的一小房,安排「幫教」整天圍著說他們的謗法邪悟、謾罵誹謗大法師父的言語,將她強按坐在法輪功師父的法像上,折磨摧殘她好幾天。同時,強迫李美萍每天高強度勞動十五、六個小時,甚至連續通宵幹活。李美萍被非法勞教三年零二十三天才回到家。

二零零四年十一月十日,李美萍被綁架而後被冤判五年,在廣東省女子監獄遭到殘酷迫害。警察以婦科檢查為名,在李美萍陰道內注射毒藥,導致她陰道出血並直接導致停經兩個月,上身前後發痛,尤其是後背特別嚴重。第三個月行經時大量流血並伴有大量的血塊,打止血針也不管用,血色素一度低至三克,但每天照樣被強迫勞動。直到二零零九年八月,李美萍才出獄回家。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一日,李美萍在家被綁架、抄家,先後被關押在梅州市芹洋看守所、廣東三水省洗腦班,大約在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前後回到家。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李美萍在梅縣區扶大鐵爐橋附近再次被尾隨的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李美萍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冤判五年半,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二零一八年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6、法輪功學員朱賢生,男,梅縣區法輪功學員,曾多次遭梅州市、梅縣610、警察綁架、非法關押。二零零零年、二零零一年、二零零二年先後三次被綁架關押、洗腦,累計洗腦班迫害一百天;二零零五年十二月被綁架,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到三水勞教所後,因身體檢查不合格,被拒收回到家中;二零零八年五月遭綁架,後被梅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六個月,劫入廣東省第三監獄(梅州監獄),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左右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半左右,梅縣區公安局和程江派出所十幾個警察闖入朱賢生家,綁架了朱賢生,將他非法關押在梅縣區扶大看守所。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在梅縣區法院進行非法開庭。五月二十七日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誣判五年,朱賢生上訴到梅州市中級法院,梅州市中級法院七月十五日以不開庭的形式維持原判。朱賢生於八月四日被綁架到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結束冤獄回家。

(二)2013年4月-2023年底被判刑仍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案例

截止到二零二三年底,有十三位被非法判刑的學員仍關押在監獄中遭受迫害。

1、法輪功學員梁順景、鄧秀芬夫婦雙雙被重判十年,交巨額罰金,生意關門。
梁順景,男,時年六十二歲。鄧秀芬,女,時年五十五歲。夫妻倆是梅江區江南法輪功學員,夫妻失業後一同經營著一家電器店。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日晚上十點多,梁順景、鄧秀芬夫婦被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等蹲坑綁架、非法抄家,後被劫到梅江公安分局非法問話、檢查身體,直到次日凌晨五點左右,鄧秀芬因身體原因 「取保候審」由家屬接回;梁順景則被非法關在梅江區芹洋看守所,在非法關押期間被檢查出三個腫瘤,梅江區檢察院和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國保大隊仍拒絕放人。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廣東省梅江區法院一方面堅持對律師要求安檢並要求將兩位律師的辦公包存放在法院,致使律師沒法到場辯護;另一方面,法官不理會梁順景、鄧秀芬夫婦曾在法庭上多次強調要等辯護律師到場為其辯護才能開庭的合理要求強行庭審,不給梁順景與鄧秀芬夫婦任何個人辯護的權利,強行打斷二人的講話,以捏造的所謂證據、證人(未到場)控告二人。開庭不到一個小時即宣布「休庭」收場。

後來梅江區法院非法判決梁順景十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並罰款兩萬元;非法判決鄧秀芬十年有期徒刑罰款兩萬元。二人均提出上訴,但梅州市中級法院仍然維持原判。同年八月十七日,鄧秀芬被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至今;八月二十三日,梁順景被劫往廣東省肇慶市四會監獄迫害至今。

夫妻倆經營得好好的電器店,因雙雙被綁架迫害,一度由讀大學的女兒請人苦苦支撐。終因女兒學業正處關鍵時期和父母均被重判被逼勒索罰款總計四萬元,無奈之下被迫關門。

2、法輪功學員郭雅芬,女,一九六九年四月出生,梅城江北法輪功學員,原梅縣醫藥公司職工。一九九九年以來因堅持法輪功信仰多次被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左右,郭雅芬被綁架、非法勞教兩年,劫持到廣東省三水市婦教所,不久轉移到廣州市槎頭婦教所,勞教到期後被延期,直接從婦教所劫持到梅江區月梅拘留所,二零零二年九月轉移到梅州市梅縣城東鎮新的戒毒所辦的梅州洗腦班迫害,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這期梅州洗腦班解散後,又被劫持到梅江區月梅拘留所,二零零三年一月底才回到家。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郭雅芬被梅州市、梅江區「610」組織惡人綁架,遭冤判十一年重刑,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於二零一一年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上午十點多,郭雅芬等人遭梅州市公安局和梅江區、梅縣區分局糾集當地派出所、村(居)委人員等綁架、非法抄家。郭雅芬被非法關在梅州市芹洋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梅州市梅縣區法院兩次非法庭審郭雅芬、曾華英、曾海平三位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接到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通知,郭雅芬被非法判六年六個月。後來郭雅芬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至今。

3、法輪功學員袁玉梅,女,一九六九年十一月出生,家住梅州興寧市龍田鎮。袁玉梅因修煉法輪大法屢遭中共人員迫害。二零零一年四月,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三年七月,被非法勞教三年;二零一二年十二月,被興寧市公安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五日上午十點左右,袁玉梅在興寧市某地段向路過的學生贈送了幾份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學生惡告,遭興寧公安局警察綁架。八月二十八日被非法逮捕。二零二零年底,袁玉梅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五萬元。袁玉梅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三月一日,梅州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後來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至今。

4、法輪功學員曾小莉,女,一九六九年八月二十八日出生,梅州市蕉嶺縣人。因修煉法輪大法兩次被非法判刑。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遭綁架,被蕉嶺縣法院誣判五年,後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六日晚飯後,曾小莉在家中被綁架、非法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梅州市蕉嶺縣看守所。同年八月十日,曾小莉被非法逮捕,後被梅縣區法院非法枉判五年刑期,並處罰金五萬元。曾小莉不服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三月,梅州市中級法院枉法裁定,維持原判。現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至今。

5、法輪功學員李玲蓮,女,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家住梅州梅江區江南。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李玲蓮到江南百花洲被舉報,隨即被當地警察綁架到梅江區公安分局。兩天後,梅江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四人帶著她的親戚到她家非法抄家,強行搶走電腦和打印機等。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八日左右,李玲蓮被劫持到廣東省三水市洗腦班,非法關押半年左右。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一日,李玲蓮遭當地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十天。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四日李玲蓮被綁架並遭非法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梅江區芹洋看守所。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梅州市梅縣區法院對李玲蓮非法判三年半刑,並被勒索三萬五千元。李玲蓮上訴至梅州市中級法院,二零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梅州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二零二一年三月2日,李玲蓮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至今仍在監獄遭受迫害。

6、法輪功學員曾繁傑,男,一九八四年出生,梅江區芹黃村人,家居梅縣區程江鎮長灘村。二零一八年梅州市公安試圖綁架曾繁傑,曾繁傑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曾繁傑在租住的住處遭梅縣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等綁架,後被劫持到梅縣區扶大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上午和九月二十三日下午梅縣區法院兩次非法庭審曾繁傑。後來曾繁傑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並勒索八萬元罰金。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曾繁傑被劫入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至今。

7、法輪功學員何清香,女,梅州市梅縣城區法輪功學員,一九五八年出生。何清香因修煉法輪功,兩次被非法判刑。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原籍梅州市大埔縣的塗晴光和妻子何清香回老家大埔縣青溪鎮青溪村講法輪功真相,遭誣告被當地警察綁架。二零一一年四月十五日,梅州市大埔縣法院非法開庭,誣判法輪功學員塗晴光和何清香三年半。二零一三年何清香、塗晴光夫婦結束冤獄分別從廣東省女子監獄、梅州監獄出獄回家。

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何清香女士在準備上班時,被梅縣區公安分局國保及梅江區金山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後被劫持到梅江區芹洋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五日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六年並勒索六萬元罰金。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八日被劫往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至今。

8、法輪功學員葉秀芳,女,身份證年齡七十八歲,實際年齡已過八十歲,在如此高齡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葉秀芳到梅州城區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區分局國保警察闖到葉秀芳在梅縣華僑城的家中,非法抄家並將其綁架,後因身體原因取保候審。
二零二零年十月,葉秀芳被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底,梅州市梅縣區法院冤判梅城法輪功學員葉秀芳,被非法判三年半刑,並被勒索三萬五千元。葉秀芳提出了上訴,二零二一年再次庭審後被綁架,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葉秀芳已被綁架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其家人收到女子監獄的病情告知書,葉秀芳患有多發腦梗死、高血壓病、糖尿病、脂肪肝(輕度)、下肢動脈硬化並多發斑塊形成、雙眼白內障。一個月後,葉秀芳女兒到女子監獄探望母親,見母親已不能行走,由兩名包夾扶著葉秀芳老人出來。

9、法輪功學員吳小蘭,梅州市興寧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一日,她遭到興寧市公安糾集合水鎮派出所警察及合水居委會工作人員等一共十多人的非法抄家綁架。吳小蘭先被非法關押在興寧市看守所三天,後轉蕉嶺縣看守所拘留七天,她總共被非法關押十天後才被放回家。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日在廣東省佛山市因她在醫院發傳單被當地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關押在佛山市看守所,後來她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後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迫害。吳小蘭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五日回家。

10、法輪功學員謝漢柱,男,一九六二年生,原梅縣農業局農村能源股副股長。謝漢柱因修煉法輪大法,兩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被非法勞教,並被非法開除公職。

一九九九年底,謝漢柱被開除公職,並被劫往廣東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勞教期滿後,謝漢柱被梅縣「610」和公安局警察從三水勞教所強行劫持到梅縣扶大拘留所、看守所及梅州市戒毒所辦的洗腦班等黑窩非法關押。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謝漢柱才回到家。二零零五年二月三日,謝漢柱被綁架後,遭受了嚴重的刑訊逼供。同年七至九月間,被重判十二年刑期,遭受嚴重迫害,九死一生。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上午,謝漢柱夫妻一同被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國保大隊和城西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家中的法輪功書籍和現金等私人財物被搶走。謝漢柱的妻子被非法拘留五天後回家,而謝漢柱則在之後遭非法逮捕,非法關押在梅州市梅江區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三十日,謝漢柱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秘密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五萬元。謝漢柱上訴到梅州市中級法院,又被枉法裁決:維持冤判。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謝漢柱被劫入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至今。

11、法輪功學員陳治坤,男,重慶市籍法輪功學員,一九八二年四月出生。大學畢業後曾經在梁平中學當過高中教師。陳治坤因堅持法輪大法信仰,曾兩次被非法判刑,一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一零年十月被重慶市梁平縣(現梁平區)警察綁架,十一月十日被重慶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判勞教一年。二零一四年在浙江省散發神韻光盤與《九評》被綁架,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橋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出獄。

因散發真相資料,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被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公安局警察綁架,五華縣的住家被抄,一台電腦與一台打印機被搶走。次日被刑事拘留。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被五華縣檢察院批准逮捕,後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罰金三萬。二零二三年二月梅州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12、法輪功學員謝漢奎多次遭騷擾、非法判刑。二零零二年四月曾經被綁架到梅江區月梅拘留所開辦的洗腦班,遭受洗腦迫害一個多月。當時梅江區洗腦班負責人是梁衛忠。近年來謝漢奎多次被騷擾,如二零二二年九月前後的被騷擾。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上午,謝漢奎遭梅江區警察綁架、抄家,當天被釋放回家。二月二十六日下午,謝漢奎再次被警察綁架,並被非法刑事拘留。三月十三日,謝漢奎被非法逮捕。七月十三日早上在梅縣區法院被非法庭審, 而後被非法判兩年六個月,罰金三萬。謝漢奎不服,提出上訴。梅州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其工作單位也發出非法開除的通知。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繼續迫害。

(三)2013年-2023年被判刑法輪功學員刑期長短分布情況

2013年-2023年60位被判刑法輪功學員中刑期最長為梁順景(10年半),最短為鐘萍(1年)。各個刑期段對應人數分布統計見表3。

表3:2013年-2023年梅州市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刑期情況統計表

刑期 在梅州市本地法院被判和梅州市籍學員在外地法院被判 在梅州市本地法院被判 梅州市籍學員在外地法院被判
人數 所佔百分比 人數 人數
10年以上(含10年) 4 6.7% 4 0
6年-8年 8 13.3% 8 0
5年-5年6個月 13 21.6% 13 0
3年-4年6個月 16 26.6% 11 5
2年-2年8個月 15 25% 10 5
1年-1年6個月 4 6.7% 1 3
總計 60 100% 46 14

從表3統計情況來看,被判5年以上(含5年)有25人,佔總人數的41.6%,全部為梅州市本地法院所判。在「3年-4年6個月」與「2年-2年8個月」這兩個刑期段,在梅州市本地法院被判人數與在梅州市籍學員在外地法院被判人數比為2:1.唯獨「1年-1年6個月」這個刑期段,梅州市籍學員在外地法院被判人數超過在梅州市本地法院被判人數。由此可以知道在梅州本地法院被判刑學員刑期都較外地法院被判刑偏重。

表4:2013年-2023年,被二次判刑人數情況統計表

序號 姓名 總非法刑期 非法勞教期
1 郭雅芬 17年 2年
2 謝漢柱 17年 2年
3 鄧芳英 14年
4 朱賢生 11年6個月
5 李美萍 10年6個月 3年
6 曾海平 10年6個月 1年
7 曾小莉 10年
8 何清香 9年6個月
9 廖麗新 8年
10 塗晴光 8年
11 羅繼傳 7年(含緩刑)
12 陳治坤 5年9個月 1年
13 陳勝輝 5年
14 陳標宏 5年6個月(含緩刑)

表5:2013年─2023年,曾被勞教且初次被判刑人數情況統計表

序號 姓名 非法刑期 非法勞教期 備注
1 袁玉嬌 6年 2年
2 劉利春 6年 2年
3 黃宗朋 6年 4年6個月 2次勞教
4 廖娟娜 5年 1年
5 何新芳 5年 2年
6 練光珠 5年 2年
7 袁玉梅 5年 5年 2次勞教
8 幸淑嫻 3年 待查
9 丘任英 2年6個月 待查
10 丘遠香 2年6個月 待查
11 朱薏 1年6個月 2年
12 鐘萍 1年 2年

(四)2013年─2023年被判刑學員罰款金額變化情況

2015年上半年前被綁架的學員,判刑的同時未見有罰金的報導。2015下半年開始,被綁架的學員在梅州市各地法院被非法庭審判刑的同時開始出現罰金,邪惡圖謀搶劫法輪功學員財產從這年開始。歷年來被判刑學員罰款金額變化情況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

1、2015年-2019年

2015年-2019年,就是疫情前。根據明慧網報導與各方面了解的信息可知,梅州市有19名學員被判刑同時被勒索罰金。具體情況詳見表6,按罰款金額、平均每年罰金等排列。

表6:2015年-2019年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被判刑罰金情況統計表

序號 姓名 刑期 罰金(元) 平均每年罰金(元) 罰金對應人數
1 黃宗朋 6年 20000 3333.33 2萬:4人
2 溫聘玲 6年 20000 3333.33
3 古思通 6年 20000 3333.33
4 鄧秀芬 10年 20000 2000.00
5 梁順景 10年6個月 20000 1904.76
6 練光珠 5年 10000 2000.00 1萬:1人
7 郭雅芬 6年6個月 8000 1230.77 8千:1人
8 陳新風 3年6個月 6000 1714.29 6千:1人
9 陳利芳 判2年緩4年 5000 2500.00 5千:7人
10 陳勝輝 2年 5000 2500.00
11 陳清芳 3年6個月 5000 1428.57
12 塗晴光 4年6個月 5000 1111.11
13 朱賢生 5年 5000 1000.00
14 曾華英 5年 5000 1000.00
15 曾海平 5年 5000 1000.00
16 羅春泉 2年 3000 1500.00 3千:3人
17 幸淑嫻 3年 3000 1000.00
18 賴傑福 6年6個月 3000 461.54
19 羅繼傳 4年 2000 500.00 2千:1人
合計 96年 170000 1770.83 19人

說明:二零一六年後在梅州市各地法院被非法庭審並判刑的學員都有罰金,只不過由於各種原因,有些沒有及時曝光。這一階段罰金最高的二萬有五人,最低的被罰二千有一人。八千以上(含八千)六人,佔31.5%,全部是梅州市本地法院所判。平均每年罰金這一階段高者每年三千多(本地法院所判),低的每年幾百。可能是因為梅州市是廣東省欠發展的地區,財政負擔較重,所以罰金比其它地區高。

2、2020年以後

二零二零年至二零二二年,根據明慧網報導與各方面了解的信息可知,有十六名學員被判刑同時被勒索罰金,其中,在梅州市被綁架且被判刑的所有十四名學員都被勒索罰金。

表7 2020年─2023年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被判刑罰金情況統計表

姓名 刑期 罰款金額 平均每年罰金(元) 庭審法院
丘任英 2年6個月 2000 800.00 河源市源城區法院
丘遠香 2年6個月 2000 800.00
李玲蓮 3年6個月 35000 10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曾小莉 5年 5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袁玉梅 5年 5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葉秀芳 3年6個月 35000 10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李群招 2年 2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曾繁傑 8年 8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何清香 6年 6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陳標宏 2年6個月 25000 10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廖小平 1年6個月 15000 10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謝漢柱 5年 50000 10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許秋珍 2年8個月 26000 9737.83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李依秀 2年3個月 25000 11111.11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陳治坤 2年6個月 30000 12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謝漢奎 2年6個月 30000 12000.00 梅州市梅縣區法院
合計 54年5個月 535000 9831.56 梅縣區法院平均1年超1萬

說明:自二零一九年開始,所有在梅州市被綁架的學員庭審都定點在梅縣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後,兩位學員(丘任英與丘遠香)在外地被河源市源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罰金為二千,罰金較少。

所有在梅州市本地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的十四名學員的罰款金額都較前幾年有大幅提高。二零一九年以前(含二零一九年)梅州市法輪功學員在本地法院被判刑的罰金最高為二萬。而二零二零年後在本地法院被判刑的罰金最低二萬,最高八萬。二零二零年前平均每年罰金最高不到四千,二零二零年後平均每年罰金將近一萬或一萬,最近兩年提升到每年罰金超一萬。

從每年刑期對應的罰金數額之高,可以窺見,隨著梅州市財政吃緊,梅州市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也越來越嚴重。

三、2013年─2023年被非法劫入洗腦班和待查的法輪功學員

(一)2013年-2023年被非法劫入洗腦班案例

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七年,梅州籍法輪功學員有五人被拘留後劫入洗腦班,其中兩人已經離世。二零一八年後未見有劫入洗腦班案例。(具體情況詳見表8)

表8:被拘留後劫入洗腦班情況統計表

姓名 地區 綁架時間 綁架地點 拘留與洗腦班 關押時間 曾受迫害 備注
古笑丹 梅江區 2014年1月 關押梅江區芹黃看守所一個月,後被劫往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的「廣東省法制教育所」(洗腦班)迫害 刑拘30天+洗腦班3個月 以前拘留十天+洗腦4個月 2020年10月,含冤離世,享年68歲。
鄧道香 蕉嶺縣 2014年2月 送孫子上幼兒園上學時在實驗小學門口 拘留後被劫入洗腦班,時間不詳但不超過7個月 2019年2月20日,病業離世。
饒利聰 原籍梅州市,長期在深圳市居住 2014年4月 深圳市西麗洗腦班(深圳市法制教育學校」) 拘留可能15天+洗腦班1個月
楊勵軍 原籍梅州市大埔縣,長期在深圳市居住 2015年5月 海南省海口市被派出所綁架 酒店辦的洗腦班 洗腦班共40天 2001年─2014年遭關押約30天、勞教一年6個月
朱裕紅 原籍梅州市豐順縣,戶口在梅江區;廣州市上班 2016年11月 佛山市順德區勒流鎮 先關押在順德區看守所2017年3月被劫入佛山市三水區廣東省洗腦班 看守所4個月+洗腦班時間不詳但不超過7個月 被誣判十三年

(二)後續情況待查案例

巫仙雲,女,七十多歲,家住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南口鎮瑤上。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巫仙雲被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公安警察綁架,綁架後過去兩個多月仍不知道下落。具體哪個派出所實施綁架、老人去向等,目前仍然未知,請知情人士補充相關情況。

四、2013年─2023年僅被非法拘留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概況

以下迫害案例僅僅是來源於明慧網已經發表的被迫害案例。但歷年來都有一些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拘留案例沒有報導。尤其是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案例因為各種原因大部份沒有報導,如二零一七年、二零二一年等數年梅州市曾按名單大規模騷擾學員,所以實際騷擾人次可能數倍於下表中統計人數。

表9:2013年-2023年被拘留綁架騷擾案例簡表

時間 拘留關押 被綁架後釋放未拘留 被騷擾(未綁架)
2013年4月後 當天釋放2人:李滿盛、梁梅嬌
2014年 張汝良、謝秀玲(各30天);楊勵軍(可能15天); 當天釋放2人:曾粉玉、楊豪輝第三天釋放1人:塗佛滿;天數不詳1人:劉備平(取保候審)
2015年 李首娜、李玲蓮(各12天);劉利梅、羅飛英(各10天);李苑苑(10天)和另一學員(時間不詳);羅歡、羅少芬(各5天); 當天釋放8人:李秀芳、張美明、兩位潘姓學員、田姨(劉美玲的母親)、李根謀、陳銀英、李梅發次日釋放2人:黃小珍、鄧秀芬(兩人都因病取保候審); 卜秋霞、蔡煌昌、鄧伯
2016年 溫秋香(15天);徐雪平(30天);黃小珍(梅江區,23天後因病取保候審) 當天釋放2人:熊富英、魏世傑次日釋放2人:郭芸、何小林逼供3天釋放:古思通
2017年 王平、盧少娟、周亮、林創新、謝進芳(各10天);曾秀芹、謝國芬、劉冬梅(各15天);塗晴光(5天);曾華英(17天);陳娜(30天);丘忠元、劉春香(25天); 當天釋放3人:曾梅珍、鄭文浩;謝進芳的妻子;次日釋放5人:肖姓夫婦;朱薏的丈夫和兩個女兒(關押24小時); 徐雪平、陳新娥、陳利芳(興寧市)、子尾、黃小珍(興寧市)、黃紅英、黃小紅、鐘銀英、春霞、遠蘭、達平、曾雙華(抄家)、賴伍嬌(抄家);黃小珍(梅江區,接開庭傳票後流離失所)
2018年 當天釋放3人:鄭桂芬、朱素蓉;羅利芳 曾繁傑、廖秀葵(兩人綁架未遂,流離失所)
2019年 黃龍思(5天)、廖小雲(15天);溫秋英、鄧月梅(各7天) 當天釋放6人:夏顯強、傅豔玲、夏證鵬;黎瓊英、何新芳、黃淑珍天數不詳1人:葉秀芳(取保候審) 謝漢柱
2020年 曾小玲(16天)、廖小平(10天)、黎滿元(5天)、吳小蘭(10天) 當天釋放1人:陳大梅次日釋放1人:李秀芳、朱輝 黃龍思、廖小雲、黃小紅、黃紅英、鄧月梅、廖小平、謝國芬、賴伍嬌、曾秀芹、林倫珠、劉冬梅、張珍雲、王向花、梅縣區一位不知名學員
2021年 劉梅珍(6天)、黃小珍(興寧,30天)、黎春蘭(5天)、蔡小玉(綁架當天釋放+幾天後再綁架拘留15天)、曾躍芳(15天)、鐘萍(15天)、 當天釋放3人:黃小紅、梁宣鳳、劉碧清次日釋放1人:李觀秀(深圳兒子住家被抄,幾天後梅縣住家被抄) 徐靜蘭、朱美香、城北鎮一學員、傅雪冰、溫秋英、張美雲、熊富英、廖瓊珍、熊曼華、林創新(抄家)、溫惠玲、謝漢柱、何新芳、朱雅純、林美雲、朱輝
2022年 當天釋放2人:張小蘭、黎桂英 梁秋萍、賴傑福、張美華、劉海雄、何小林、謝漢奎、何新芳(抄家)、李觀秀、謝國芬、溫惠玲(抄家)、鄭菊蓮(2次)、鐘昔嶺、朱輝
2023年 張小蘭(5天)、謝進芳(10天)、王向花(15天)、彭彩珠(10天) 當天釋放1人:梁梅嬌 熊富英(2次)、傅雪冰(3次);謝國芬;鐘苑英、黎春蘭、鐘昔嶺、朱賢生、陳映明、鄧芳英、阿娟、林莉、劉梅珍、黎莉美、黃淑珍(抄家)、朱輝
合計 45 49 78

五、梅州市部份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離世案例

據不完全統計,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以來至少有219位法輪功學員離世,其中大部份遭受過迫害。

1、法輪功學員黃小珍,女,梅州城區江南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在梅州城區江北東學校操場煉功,被非法拘留半個月。二零零零年四月五日到北京為大法上訪,四月八日在天安門廣場被便衣綁架,在北京被非法關押七、八天,送回本地看守所迫害,九月份被送廣東三水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三年四月被邪惡綁架到公安局,把黃小珍的頭用黑袋罩著,綁架到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進行刑訊逼供,八月轉送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因發《九評》遭不明真相的世人惡告,被綁架、非法抄家,後因身體出現嚴重的胸膜積水、肝積水,於次日「取保候審」回到家中。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在城東鎮發台曆,被派出所警察綁架並抄家,後被非法關押在梅縣區扶大拘留所,在拘留所,警察騙她說拘留七天,後來又拘留十五天,十二月七日被非法逮捕,十二月二十一日,因身體原因 「取保候審」,家屬因此被勒索了一萬元的所謂押金回了家。二零一七年一月二十日廣東梅縣區法院給黃小珍發出傳票和梅縣區檢察院一月十八日簽發的所謂起訴書,欲於二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在梅縣區法院第一審判庭非法庭審黃小珍。二月十五日張巧玲打電話以撤銷傳票後又撤銷開庭企圖誘騙家屬帶黃小珍去簽名, 黃小珍未去。二月十六日國保直接上門騷擾,黃小珍被迫離家出走。其後數月梅縣區檢察院、法院人員和區國保警察經常用電話或闖到黃小珍家來騷擾、恐嚇,使黃小珍及其丈夫身心受到傷害。由於高壓迫害下無法正常學法煉功,黃小珍身體出現嚴重的病態,雖經送醫治療,最終於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在家含冤離世。

2、法輪功學員廖秀葵,女,梅縣畬江鎮法輪功學員,該鎮中心小學教師。二零零六年八月二日,廖秀葵在散發真相資料時被梅縣公安局警察葉秋、羅展雄、李建祿等綁架,非法關押在梅縣扶大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一個多月後,因身體出現嚴重病態回到家中。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三日被梅縣「610」副主任劉奇謙、國保大隊副大隊長羅展雄五個警察夥同鎮小校長吳海苑、副校長張國豪綁架廖秀葵。家中被一夥警察搶去電腦、複印機、真相資料一批、現金五百元。隨後廖秀葵被非法關押在梅縣扶大看守所關押一個月,被開除公職、停發工資。後被劫持到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半。在勞教所遭受晚上不准睡覺,每天坐小板凳、罰站、限制上廁所等迫害。二零一八年廖秀葵與郭雅芬等學員一起貼真相資料。郭雅芬被綁架而後被判刑,而廖秀葵為躲避綁架,流離失所,於年底去世。

3、法輪功學員夏顯強,梅縣程江鎮法輪功學員。二零零零年四月去北京為法輪功上訪被抓,押回梅縣後非法關押在程江派出所,警察用高壓電棍電他,企圖逼迫其停止修煉,未達目的。

二零零零年八月,夏顯強被梅縣「610」劫入廣東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兩年,期間受盡折磨迫害。期滿被加期兩個月,兩個月後於二零零二年六月被梅縣「610」從三水勞教所押回,關押在梅縣拘留所、梅縣看守所、梅州城東戒毒所等地進行迫害。經過十幾天的折磨,夏顯強已經被虐待得不成人形,神志昏迷,生命垂危。「610」邪惡之徒不想在拘留所死人,怕負責任,急急忙忙叫家屬用擔架把夏學員抬回家。

二零零三年一月梅縣區「610」再次把夏顯強綁架到三水勞教所迫害兩年。到期後又押送到所謂的「廣東省法制教育所」迫害。期間曾經迫害到全身水腫,三水市西南人民醫院診斷夏顯強除有心肺病、高血壓、膽結石外,還出現了慢性膽囊炎。二零零五年六月二日,梅縣「610」警察才將奄奄一息的夏顯強放回家。此後,夏顯強被迫離開家鄉到佛山市打工維生。因屢次受騷擾,十幾年後離開佛山市回到家鄉。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下午四點左右,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分局國保警察林立等十幾個警察,陪同廣東省「610」辦朱姓副主任,綁架了夏顯強全家。而夏顯強被帶到梅縣區國保大隊被非法審訊、拍照、收集指紋與DNA.到晚上九點半左右,羅展雄夥同兩名便衣把夏顯強綁架到梅縣區中醫院體檢,結果發現夏顯強血壓高,心臟與身體其它部位也有問題。當晚十一點左右,夏顯強一家三口才得以回家。二零一九年病逝,終年五十八歲。

4、法輪功學員梁宣鳳,女,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縣區分局便衣警察,梅縣區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林立帶隊到梁宣鳳女士家中抄家,後綁架了程江鎮老年法輪功學員梁宣鳳女士,當天釋放。四月二十七日早上,梁宣鳳被騙去梅縣區公安分局拿被搶的物品,結果被公安局國保大隊強行帶去醫院做核酸檢測、做全身檢查,即使量血壓高達240-290多仍被帶回公安局。當天四點多,他們讓梁宣鳳上車,直接把她帶到位於扶大高新區的梅縣區拘留所。拘留所的人接到梁宣鳳後,看到身體檢查表顯示血壓接近300.拘留所估計怕負責任拒收,警察很不甘心地把梁宣鳳送回家了。梁宣鳳於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含冤離世。

5、法輪功學員林星茹,女,梅州市蕉嶺縣法輪功學員,是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賴佳淼的妻子。

賴佳淼、林星茹夫婦是梅州市蕉嶺縣法輪功學員,優秀個體企業家。一九九九年迫害法輪功開始後,夫婦長期遭受迫害,多次被綁架。

二零零零年一月份林星茹只因為公開煉功,被非法關押在蕉嶺看守所迫害四十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被蕉嶺縣「610」、國保警察綁架迫害被劫持到廣東省三水女子勞教所關押強制奴役迫害。

二零零六年五月份,林星茹在深圳市大街派發真相資料時遭到公安國保警察綁架關進深圳市福田看守所迫害。林星茹連續十五天採取絕食抵制迫害,「610」警察在她生命垂危的情況下不得不放人。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林星茹、賴佳淼夫婦在深圳的新家被警察盯上。林星茹出外購買耗材,不知賴佳淼在家早已被警察綁架銬在椅子上,剛進家門,即被幾名警察蜂擁而上用暴力野蠻綁架、實施非法搶劫,搶走電腦、打印機、衛星接收器及數千元現金等一批私人財物。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福田看守所長達八個多月迫害中,林星茹先後兩次採取絕食反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十七日,林星茹日被非法判刑三年,林星茹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女子監獄。賴佳淼被劫持到廣東省韶關監獄迫害,最終於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左右被迫害致死。林星茹在長達近三年的酷刑與虐待中,承受了普通人無法忍受的苦難,於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離開了廣東省女子監獄這邪惡的魔窟。回到家後才知道賴佳淼已經去世,連最後一面都不讓見。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八日因迫害而病世,終年八十歲。

6、法輪功學員劉尚禮,男,梅州興寧市龍田鎮社子龍村人。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後,從二零零零年─二零零八年,劉尚禮因堅持修煉大法,向世人講真相,先後被非法勞教四次,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受盡折磨,累計被關押迫害近七年。

二零零零年四月十五日,劉尚禮到北京為大法上訪,遭綁架關押大約一個星期後,被劫回興寧看守所關押。興寧刑警採取毒打、潑髒水、手銬腳鐐等酷刑迫害。後被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期間遭受種種非人的折磨,滿口的牙掉了一顆又一顆。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劉尚禮再次被綁架,於二零零三年二月被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三年六月,被關進洗腦「轉化」基地的那間密不透風、不見天日、到處血跡斑斑的特別行刑的207室。八名勞教人員分兩班輪流對劉尚禮施刑「嚴管」,晝夜不准打瞌睡,凌晨淋冷水、夜半吹風扇,還常受凌辱毆打,老人備受摧殘,身心痛苦。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日,劉尚禮在興寧市龍田鎮路途中修摩托時,跟老闆講真相後遭綁架,被非法勞教兩年半,第三次劫往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劉尚禮到法輪功學員張飛榮家,警察闖入將他們一同綁架。劉尚禮被非法勞教兩年,第四次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

一進勞教所,警察就安排「夾控」控制劉尚禮在零點後才可沖涼睡覺,並對他層層加壓,要他在房中間睜眼坐直,只要一看到他閉眼,「夾控」就拿厚紙板拍打他或在他耳邊猛敲口杯蓋,造成氣氛相當緊張、恐怖。警察還經常在下半夜用各種手段折磨他。他被摧殘到無法坐穩,連連摔倒,頭上碰的到處都是腫包。就這樣折磨了八十多天,劉尚禮都不屈服。又把他劫持到酷刑室,全身綁在老虎凳上恐嚇、折磨他。劉尚禮身體承受不住這樣長期嚴酷的折磨,曾被迫「轉化」。經過近兩年的關押迫害,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一日才回到家。劉尚禮於二零二三年因迫害病世,終年七十五歲。

7、法輪功學員熊始光,男,六十多歲,梅江區江北東廂法輪功學員。堅持修煉大法不動搖,屢受綁架洗腦和非法勞教。三次勞教迫害。

二零零零年七月,熊始光被梅江區「610」、公安分局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梅江區芹洋看守所一個月,後轉至梅江區月梅拘留所關押。在那裏,熊始光每天被迫做奴工14小時以上。後被梅州市勞教委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九日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

二零零二年四月,熊始光被綁架至梅江區月梅拘留所洗腦迫害一個月。二零零三年一月被梅州市勞教委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在勞教所被延期迫害七個月才回到家。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凌晨四、五點左右,熊始光在梅城江北梅州監獄圍牆上寫真相標語時,被五洲派出所的警察綁架並毆打,上午十一時左右,十名警察將熊始光押回家,搶走其家中的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光盤等資料,熊始光隨即被非法關押在梅江區芹洋看守所,後被梅州市勞教委非法勞教兩年,十一月被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後於二零一一年七月左右回到家中。約在二零一三年離世,終年六十二歲。

8、法輪功學員陳國賢,梅縣扶大鎮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公開迫害法輪功後,多次受到迫害。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八日,陳國賢與大姊曾金雲等十位同修上京上訪,被綁架到北京宣武區看守所拘留三天,後被劫持到扶大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再被劫持到梅縣扶大洗腦班洗腦四十天,被搶走兩千三百元(其中一千元說是到廣州火車站接一同上京上訪的十名法輪功學員回梅縣扶大的車費開支)。

二零零零年二月十二日早上,陳國賢與大姊母子三人及多名同修到梅州市文化公園煉功,被綁架到扶大派出所關了三天。二月十六日晚上,陳國賢等十多名同修在本村原煉功點學法,被綁架到扶大派出所關押三天,後被劫持到扶大看守所迫害一個月。四月,陳國賢無辜被綁架到扶大派出所關押四十天,五月又被非法關押在扶大派出二十六天。六、七月間,陳國賢被綁架到由梅縣「610」、縣檢察和扶大鎮、三葵村委舉辦的三葵村委洗腦班逼看誹謗大法音像的洗腦迫害非法拘禁迫害連續兩期共兩個月。七月下旬,陳國賢無辜被警察綁架到扶大派出所非法關押四天四夜,後被綁架到扶大看守所關押迫害二十多天。八月下旬被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一年。

自被迫害以來,陳國賢共被抄家八次。第一次是上京被抓後約一九九九年十月三日,縣公安、「610」、扶大鎮林標強、扶大鎮派出所所長何學饒在村委黃振忠、治保莊新林配合下共二十多人對陳國賢進行非法抄家,去了好幾輛警車,搶走大法書七十二本、收音機兩台、大法音像帶各一盒、彩電一台(幾年後要回)、現金兩千三百元。陳國賢共被非法拘留一次十五天、刑拘兩次共兩個月、勞教一次一年、無辜非法關押六次共一百一十六天、本村洗腦班兩次共兩個月。二零二零年在家病逝,終年八十歲。

9、法輪功學員張優青,男,梅州市豐順縣法輪功學員。因修煉法輪功,二零零零年九月份黃祖電帶人到法輪功學員張優青家,強行抄家,翻箱倒櫃的抄走一批大法書籍及師父法像,並謾罵張優青的妻子(同為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一年一月遭豐順縣公安」610」惡人警察綁架,後被梅州市勞教委非法勞教二年,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二零零九年四月一日下午,豐順縣「610」副主任徐名均、國保大隊曹曉東帶約二十人到張優青家綁架在其家學法的五位學員。張優青被綁架至湯坑派出所。警察在非法審問期間,曹曉東與另一警察遞給他一杯水。張優青喝下後,喉嚨乾燥,隨後出現排便困難,便血,出現幻覺、記憶力銳減等症狀。幾天後張優青的兒子送他去醫院檢查,後確診為雙腎結石,尿道阻流,派出所對於張優青便血、排便困難的身體狀況置之不理,仍不放人。四月五日中午,張優青終於回到家裏。出來後晚上仍便血。排不出大便,腹脹肚痛,小便也十分困難。疑警察在茶水裏下了有毒藥物。二零二零年八月離世,終年七十八歲。

10、法輪功學員葉啟守,男,八十歲,廣東省梅江區三角鎮灣下村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以來,多次遭到綁架關押、搜家騷擾,葉啟守、吳翠英夫妻倆一度被迫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三日,梅江區「610」、公安局和三角派出所七、八個惡人闖到葉啟守家抄家,將其綁架關押到梅江區芹洋看守所八個月。期間,他被拳打腳踢,腎臟被踢傷,小便血尿,直至回家時屁股上的皮膚還發黑,腎臟部位作痛。
一次,葉啟守突然被綁架到梅江區公安分局二樓非法審問,要他說出法輪功學員的活動情況。三個警察將葉啟守圍起來,非常兇狠地推打,輪番拳打腳踢,他的牙齒都被打掉兩顆。警察還用鬆緊手銬將葉啟守的手掌銬住,用力猛拍,又用腳踩手銬,將他的五個手指骨都踩碎,碎骨都顯現了出來。還被威脅恐嚇:「不怕你那麼頑固,叫你老婆來收屍。」期間,被關在看守所一個嫌疑犯較多的監倉,受到惡人的非法審問和無理辱罵毆打。

在梅江區芹洋看守所被關押一個月後,又被劫持到梅江區月梅拘留所,後被非法勞教三年,因被打得遍體鱗傷,八個月後在月梅拘留所由家屬保釋回家。

回家後,葉啟守、吳翠英夫妻倆開始離家出走,居無定所,漂泊在梅州、深圳、廣州三地,躲避警察的騷擾,但仍常被三地的警察騷擾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梅州和深圳公安到葉啟守女兒的單位,以失業威脅,要他女兒說出父親的住處。二零零七年,廣州公安又到葉啟守兒子住處騷擾,說要找葉啟守夫妻倆。同年五月的一天上午,梅江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薛清文等兩人以「簽表」為由到葉啟守家騷擾,下午又來。因怕被綁架,葉啟守夫妻倆被迫再次流離失所,長期在深圳與廣州等地漂泊,不能回家居住。二零一五年四月底葉啟守離世。

11、法輪功學員張汝良,梅州市蕉嶺縣人。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蕉嶺縣「610」惡人鐘昌慶及幾名警察到張汝良家,企圖綁架迫害張汝良未遂,將他的摩托車搶走。二零零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張汝良再遭該縣「610」幾個惡人警察綁架並抄家,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轉拘留所五天,後被梅州市勞教委非法勞教一年,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迫害。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早上,廣東省梅州市蕉嶺縣法輪功學員張汝良在自家魚塘邊被綁架。關押一個月後於十二月二十五日回到家中。二零二一年十月病業離世。

六、2013年-2023年參與迫害的惡人惡報的典型案例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和一些信息,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三年有十一名政法委書記或原政法委書記遭惡報;一名原政法委副書記兼「610」主任遭惡報;一名「610」科長被撤職,九名公安局正副局長遭惡報。

表10:2013年-2023年遭惡報惡人簡表

類型姓名職位 死亡 惡疾 被調查、被雙開、被逮捕、入獄 撤職、辭職、降職、 家人(死亡、疾病) 總計
政法委書記 彭耀新 黃偉聞、陳俊欽、姚文東、丘孝良、黃少峰、傅國強、郭展凌、凌志達、黃純忠、梁玉輝 9
政法委副書記、科長(「610」) 鐘其森 鐘立 2
公安局正副局長 侯美昌、李元祥、王成首、賴勤、何永東、鐘強、溫健忠、張建民 李昌龍 9
國保大隊 凌萬新、劉堅 薛清文、陳政雄 杜應新(妻子) 5
派出所、看守所等公安局其他人員 鐘鋒 曾憲泉、許智輝、廖運坤 4
法院與檢察院、監獄 馬瓊英 廖遠忠、陳小清、李蘇明、周鐵偉 5
市縣區委書記 謝耀琪 李嘉、朱澤君、黃強、潘小韜、駱裕根、鐘光靈、江理達、萬慶良、溫向芳、 陳略宇 11
鎮村人員 郭海鋒 1
其它(宣傳部門) 朱瑛 周章新、林碧紅 3
合計 5 2 38 5 1

1、只統計發生在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二三年間惡人惡報。二零一三年後新發現的2013年前惡報案例未統計在內。

2、只統計參與迫害各級官員,曾受迷惑參與迫害的學員、梅州監獄包夾犯人信息含糊不統計。官員僅是黨內嚴重警告或嚴重警告,職務未變不計算在內。如鐘勇生、朱幼雄等人因為協助鐘立檔案作假受嚴重警告或警告,職務未變,未列入惡報。

3、職位按迫害時在梅州市最高職務統計,有些人員升任到其它非迫害職位,不算迫害最高職位。市/縣/區委書記應該對本地區迫害負責,而迫害後期的市長或副市長可能沒有參與迫害。所以溫向芳由蕉嶺縣委書記升任梅州市副市長,迫害最高職務算蕉嶺縣委書記。彭耀新自殺時職務是梅州市市委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有些副書記可能不一定參與迫害,所以其迫害最高職務算政法委書記。萬慶良按離開梅州市的職務是蕉嶺縣縣委書記。

下面選典型案例十八人,更正部份錯誤的信息

▼黃偉聞,男,廣東梅州興寧市人,一九六六年出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三年四月任梅州市公安局長,二零零六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梅州市政法委書記。

黃偉聞參與迫害梅州市法輪功學員至少十三年,按照慣例,其任梅州市政法委書記前半段兼梅州市「610」領導小組副組長,後半段時間兼任梅州市「610」領導小組組長,直接主持對法輪功迫害。在其任市公安局長與政法委書記期間,發生了很多起法輪功學員群體被綁架事件,都是在其縱容、默許或指使下進行的,如 二零零五年二月三年日謝漢柱、郭雅芬、劉立平等七、八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此起綁架事件導致五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重的判十一、二年);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傅雪冰、鄧芳英等數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事件(此起綁架事件導致傅雪冰、鄧芳英分別被非法判七年、十年。十幾年來梅州市大量法輪功學員被迫害,黃偉聞負有領導責任。升任廣東省地質局副局長後,二零一八年四月被通報正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後被宣布「雙開」,並被提起公訴。

▼溫健忠,男,一九六九年五月出生,廣東省梅縣人,二零一一年八月至二零一六年七月任蕉嶺縣公安局局長。在其任公 安局長期間,蕉嶺縣學員被迫害,溫健忠負有領導責任。如二零一六年二月24日,法輪功學員練光珠被綁架直至判刑,二零一八年四月升任為蕉嶺縣委常委、縣紀 委書記、縣監委主任不足兩年的溫健忠,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調查。

▼張建民,男,一九七一年十月生,廣東省饒平縣人,原經濟犯罪偵查支隊支隊長,在二零一六年九月左右擔任豐順縣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近年豐順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與其相關。二零一八年四月其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侯美昌,男,漢族,一九六六年六月出生,廣東梅州市梅縣區人, 二零一一年任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一六年底前後接替退休的公安局副局長李元祥分管梅州市公安局國保支隊,直接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梅州市國保支隊與下屬的各縣(市、區)國保大隊等單位大規模騷擾、監控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八年,梅州市國保支隊指揮下屬梅縣區、梅江區國保大隊同時出動,綁架郭雅芬、曾海平等法輪功學員。2019年八月,侯美昌涉嫌受賄罪,被檢察機關逮捕。 這是繼分管梅州市國保支隊的公安局副局長李元祥被「雙開」、起訴後,第二位分管梅州市國保支隊的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被查辦。

▼丘孝良,男,一九六九年四月生,廣東梅縣區人。

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先後在廣東省梅州市梅縣梅南鎮、荷泗鎮、水車鎮、南口鎮等鄉鎮任中共黨委副書記、鎮長、鎮黨委書記兼人大主席等職;二零一二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任梅縣政府辦主任;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至二零二零年五月任梅縣區區政府辦主任;二零一八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曆任中共梅州市梅縣區委常委、區政府黨組書記、區府辦黨組書記、主任、區政府系統黨委書記、區委辦主任;二零二零年四月任中共梅州市梅縣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主持梅縣區「清零」行動,梅縣區不少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李玲蓮、李群招、李依秀等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判刑;丘孝良負主要責任。二零二一年九月調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日,丘孝良被宣布涉嫌嚴重違法,被審查。其迫害法輪功學員惡行,曾在明慧網曝光。

▼鐘強,男,一九六一年四月出生,二零零七年左右任豐順縣公安局長,二零零九年九月至二零一一年八月左右任梅縣公安局長,二零一三年底被判刑,關在梅州監獄,不確定目前是否已出獄。在其任梅縣公安局長期間,很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與勞教。

▼李元祥,男,一九五七年三月出生,廣東梅州興寧市人。一九九九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三年十月左右擔任平遠縣公安局局長,調入梅 州市公安局任公安局委員,二零零五年六月擔任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直至二零一七年退休。退休一年後的二零一八年五月,李元祥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後被「雙開」。

退休前長期分管梅州市國保支隊(具體是從那年開始分管國保支隊不確定)。其對早期平遠縣的迫害與二零一三至二零一六年梅州多起綁架事件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傅雪冰、鄧芳英等數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事件。

▼王成首,男,一九六六年九月出生。二零零二年八月後,擔任過大埔縣公安局副局長、局長。二零零四年十月至二零一二年八月擔任梅江區公安分局局長。在其擔任梅江區公安分局局長的八年間,梅江區發生很多起綁架事件,難辭其咎。二零一二年八月,王成首僅保留梅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一職,一年後轉任梅州市體育局副局長。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七日,其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黃少峰,男,一九七三年三月出生,廣東東莞人,二零零二年起,歷任東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梅州市梅江區副區長;興寧市副市長。二零零六年十月至二零零八年七月,興寧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應該對此期間興寧市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負責。此後,歷任梅州市政府副秘書長等。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原廣東省東莞市政府官員,濱海灣新區(東莞港)邪黨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黃少峰,被宣布因嚴重違紀違法,遭惡報被開除公職並受審查。

▼陳俊欽,男,一九六五年四月出生,廣東省潮州市人,一九九四年三月進入公安系統,歷任廣東省揭陽市交警支隊車管所副所長、所長、副支隊長。二零零二年二月後,任廣東省公安廳「610」辦公室主任科員,參與迫害法輪功;二零零三年九月後,任揭陽市公安局政治處副主任;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後,歷任揭陽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隊政委、交警支隊支隊長、揭陽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一六年九月任梅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

二零一七年,陳俊欽指揮公安參與梅州市的敲門行動,大規模騷擾梅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九月任梅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610」領導小組組長(二零一八年九月至十二月仍兼任梅州市公安局局長)。陳俊欽任梅州市公安局局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610」領導小組組長期間,許多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判刑,如郭雅芬、曾海平、李群招和李依秀等,陳俊欽負有無可推卸的領導責任;他還多次主持梅州市各地政法委對法輪功的污衊宣傳活動。二零二一年年十月陳俊欽涉嫌嚴重違法被審查。二零二二年四月被雙開。

▼賴勤,男,一九六八年十月出生,漢族,江西省會昌縣人,一九九六年三月後,任梅州市梅縣公安局治安股副股長;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零五年十一月梅縣公安局鬆口分局分局長;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零一一年七月梅縣公安局寶華派出所所長。二零零七年二月後,任梅州市梅縣公安局副局長兼寶華派出所所長;

二零一一年八月後,任梅州市梅縣公安局副局長
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二月五華縣公安局政委、黨委副書記
二零一三年二月起任 五華縣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縣政法委副書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兼任五華縣副縣長(二零一六年古思通、溫聘玲)
二零二零年九月 梅州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零二二年七月被宣布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堅,男,一九六七年二月生,漢族,廣東興寧市人, 一九九九年四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任興寧市公安局福興派出所所長;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三年七月,歷任興寧市公安局簽證科科長、國保大隊大隊長;二零零三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五月擔任興寧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國保大隊長;在其任興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期間,指揮綁架了許多興寧市法輪功學員,許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勞教、被送洗腦班。 二零零六年五月至二零一零年十一月擔任興寧市公安局委員會委員、副局長,分管國保大隊,繼續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二零二零年五月,劉堅被通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鐘立,男,一九八二年二月生,廣東梅縣人,原梅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原梅州市法院院長、原市綜治委副主任)鐘勇生的兒子。二零零一年七月,鐘立中專畢業被五華縣國土局下屬國土所錄用為事業編製工作人員,未報到上班後,直接調入五華縣委「610」辦公室,成為公務員。不久調入梅州市政法委,參與迫害法輪功,二零零九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五月前為梅州市委政法委「610」辦綜合業務科科長,二零一零年五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梅州市勞動教養管理所政委(副處),中專畢業後拿個函授文憑,工作幾年升至副處級。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任梅州市技師學院副院長,期間被舉報而後被帶走調查,後被宣布由於檔案造假被免去梅州市技師學院副院長職務。由梅州市人社局按事業編製試用期內工作人員安排。

▼陳小清,男,二零零五年至二零零九年底擔任梅縣法院院長,在其擔任梅縣法院院長職期間,梅縣多名法輪功學員如二零零八年朱賢生等人被非法判刑。二零零九年十二月開始擔任起任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由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以來,蕉嶺縣法院先後有八名警察因涉嫌濫用職權、收受賄賂等行為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其中包括法院領導班子成員一人,正、副庭長七人。陳小清作為該院黨組書記、院長,對上述問題的發生應當承擔教育監管及查處不力的領導責任。二零一四年底左右,陳小清被免去法院長職務。

▼李蘇明,男,一九七三年年八月生,廣東梅州市梅江區人。二零一四年之前為梅州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很多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後二審上訴,梅州市中級法 院刑事審判庭都枉法作出維持原判的裁定。二零一四底後,李蘇明歷任蕉嶺縣法院代院長、院長。在其任院長期間,練光珠在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上午遭蕉嶺法院非法庭審後,被非法判刑五年,並非法罰款一萬元,李蘇明負有領導責任。二零一七年六月,李蘇明因為涉嫌嚴重違紀受賄問題,被立案審查,已被開除公職。

▼薛清文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發起迫害開始就參與迫害大法。二零零一年,他是廣東省梅州市公安局梅江分局政保二股的副股長(當時縣區級公安局設有政保一股、政保二股兩個政保股,每個股設有股長、指導員、副股長)。

二零零二年,梅江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成立時,其應該僅是國保大隊的副大隊長。因為他賣力積極迫害法輪功學員,最遲在二零一三年六月,已經升任梅江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大隊長。二零一五年三月左右,薛清文才接替因暴病而亡的戶政大隊長,擔任梅江區公安分局戶政股股長(戶政大隊隊長),調離國保大隊。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到二零一五年三月左右的十六年中,薛清文積極追隨中共邪黨迫害大法,或受上級指使,或直接指揮,參與迫害大批居住在梅江區和事發在梅江區的法輪功學員。面對許多法輪功學員的勸善,薛清文不聽不信。

二零二一年,薛清文做了開顱手術。現確定已經降為派出所的普通警察。

▼鐘其森,男,廣東梅縣人,二零零八年前歷任梅縣公安局副局長、梅縣公安局紀委書記。二零零八至二零一二年前後擔任梅縣政法委 副書記兼「610」辦頭目,在其任職期間大批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勞教,如張美雲、謝國芬、謝新鳳;如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梅縣朱賢生、葉文新、范輝海等學員同時被綁架事件(此事導致一人判刑二人勞教)等,鐘其森都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已確認其大約於二零一八年三、四月份患腸癌。

▼彭耀新,男,一九六二年五月出生,廣東興寧人。一九九八年五月後,任中共興寧市委常委、宣傳部長;二零零一年六月後,任中共興寧市委副書記;二零零三年一月後,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副區長、代區長;二零零三年二月後,任中共梅州市梅江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二零零四年二月至二零零八年八月中共梅州市梅江區委書記,二零零四年三月兼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二零零八年八月後,任中共梅州市委秘書長;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後,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秘書長,二零一二年七月兼任市委辦公室主任;二零一三年七月後,任中共梅州市委常委、秘書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後,任中共梅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兼「610」領導小組組長,

彭耀新任職梅州市政法委書記期間,主持指揮梅州市政法公檢法等部門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對全市實行網格化管理,大規模騷擾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七年陳清芳、塗晴光被綁架而遭誣判的。二零一七年七月七日,陳清芳、塗晴光的律師到梅江區檢察院、法院,以證據不足等理由要求檢察院撤訴退卷。結果被這些「執法人員」耍花招推來推去。在梅江區看守所,律師更被彭耀新親自下令武警強行驅離。二零一八年指揮梅州市下轄的各級縣區召開迫害法輪功會議,梅江區人員開始跟蹤郭雅芬。二零一八年郭雅芬等被綁架後的數月後,二零一八年八月六日上午,廣東省梅州市政法委書記彭耀新自縊身亡。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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