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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餘年中屢遭迫害 山西省李桂林再被非法庭審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四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山西省陽泉市五礦法輪功學員李桂林女士,被陽泉市公安局礦區分局及五礦派出所警察綁架及非法關押已經一年半有餘。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上午九點,在陽泉市平定縣法院,李桂林被非法庭審,維權律師為李桂林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

非法庭審一開始,李桂林的律師為她做了無罪辯護,律師明確指出說:「本案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只能證明李桂林是一個法輪功修煉者,與本案無關聯,主觀上、客觀上、行為上,沒有構成犯罪,沒有危害社會,也沒有破壞甚麼法律實施。公訴人提供的證據(法輪功書籍)是她本人修煉用的,資料是用來告訴人們真相,救人的。」

律師又當庭出示了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和關於公安部2000公通字39號文件,講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面對律師的話,公訴人啞口無言。

公訴人又提出,李桂林的手機微信曾經給七個人發了《為甚麼會有人類》和《為甚麼要救度眾生》,其中,一個是給她的女兒,一個是給網絡員,其中有五個人都說李桂林給自己發的視頻記不清啦。

律師說:「五個人都說李桂林給自己發的視頻記不清啦,這能算證人?只有李桂林的女兒提供的兩篇文章和網絡員提供的兩組照片,本律師是沒有異議的。「

最後,庭長讓李桂林陳述。李桂林首先要求公訴人當庭宣讀《為甚麼會有人類》和《為甚麼要救度眾生》。李桂林說:「讓在場的人們聽一聽是不是違法,是不是犯罪。」公訴人無語。

李桂林接著說:「你們好好想一想,為甚麼修煉法輪功的人一次又一次的被迫害,都沒有放棄修煉,因為他們知道,修煉法輪功不違法,對社會沒有造成危害,對法輪功的迫害是天大的冤案。」

整個過程一個多小時,在場的法官和所有人都靜靜地聽著。

修煉法輪功做好人 二十餘年中屢遭中共迫害

李桂林女士於一九九九年初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因堅持信仰真、善、忍,經常遭到中共人員的騷擾、抄家、綁架、關押,她曾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零年初,李桂林被五礦派出所的警察非法抄家,並被逼每天去派出所進行所謂的「學習」、「轉化」。

二零零一年一月,李桂林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大法鳴冤,五礦派出所警察找不到李桂林,就去她家威逼、恐嚇她的家人,毆打她的丈夫。由於受到驚嚇,她丈夫落下了神經抖動的毛病。後來李桂林被五礦派出所警察綁架回本地,被非法勞教兩年。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陽泉市五礦派出所警察及社區不法人員動用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監控李桂林,白天、晚上都監視,連她出去買菜都有人跟著,連坐火車回老家都不放過,每次都要所謂的「特殊檢查」。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左右,貴石溝派出所警察和小河灘小區人員一行五人闖進李桂林家,強行拍照、騷擾。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五日上午 ,李桂林坐火車去臨汾,在介休火車站經過安檢時,被車站警察攔住照像。警察問李桂林做過甚麼事,李桂林問:「我修煉法輪功,法輪功讓人做好人,有錯嗎?」他們稱「違法了」。李桂林說:「哪一條法律說法輪功違法了?」他們無語,草草收場就走了。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日,李桂林和兒子一起乘坐太原去臨汾的動車去臨汾看姐姐,上車後,乘警就過來問:「你叫甚麼名字,把身份證拿出來看一看。」李桂林說:「有甚麼看的,我是合法公民,是我兒子堂堂正正在網上買的票,怎麼了?」警察讓她的兒子打開包,說看看,她兒子很嚴厲地說:「票是我買的,怎麼了?你們這是要幹甚麼?」但警察還是非要他打開包看了一下,才走了。

二零二一年六月四日上午十一點左右,李桂林正在家吃飯,突然有人敲門,開門後,看到是貴石溝派出所警察王建軍和一個不認識的年輕警察。他們進門坐下後,李桂林問他們有甚麼事?他們說是來宣傳防止電信詐騙。李桂林說:「我也不會玩手機,也沒有錢,騙甚麼?是不是因為我煉法輪功就來我家?」警察敷衍兩句,就走了。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九日上午十一點左右,陽泉市礦區分局十幾警察闖到李桂林丈夫的單位,其中一個人問他:「這是你的手機號嗎?這是你發的視頻嗎?」她丈夫說:「手機是我的,視頻記不清了,也許是小孩不懂點出去的。」

警察帶著李桂林的丈夫去他家,把她丈夫的鑰匙搶過去,打開房門,不由分說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大法書籍及真相資料,並綁架了李桂林。當天下午,將她劫持到陽泉市拘留所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四日,警察又將李桂林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在陽泉市平定縣法院,李桂林被非法庭審,遭陽泉市公、檢、法司法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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