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石家莊市橋西區法院法官李立新,現任刑一庭副庭長,自二零一四年開始,非法庭審了多位法輪功學員,他也聆聽了律師有理有據的法輪功無罪辯護,但是他完全不以法律為準繩,根本不依法判決,而是依據上級的授意,錯誤利用《刑法》第300條罪名而下達迫害的判決,這完全是「徇私枉法」和「誣告陷害」。 維護公平正義是法律的神聖使命,是法官義不容辭的責任。然而在中國大陸,憲法被踐踏,二十三年來,法官、法庭淪為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工具。執法人員是非不分,善惡不辨,聽從幕後「指示」的操縱,助惡為虐枉判法輪功學員,給無數家庭帶來無盡的痛苦,也給自己的人生留下歷史污點,導致好人含冤入獄受苦,社會正義良知遭劫淪喪。 李立新為撈取中共的政績,參與多起冤判法輪功學員案件。 一、善良女士楊煥平被冤判七年 楊煥平,女,六十歲左右,河北行唐縣人。因頭痛、胃腸消化不良、心律不齊、肝炎、腎病、牛皮癬、血壓高等百病纏身才學煉法輪功。煉功後,楊煥平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寬容別人,孝敬婆婆,對孩子教導有方,家庭和睦,鄰里交口稱讚,身體的多種疾病也不翼而飛。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石家莊市及周邊縣警察統一行動,暴力綁架法輪功學員,行唐縣公安局龍州分局綁架了行唐縣楊煥平並非法抄家。楊煥平因為身體原因,取保候審在家。二零一四年三月,石家莊橋西區檢察院以抄家物品有上面寫著「中共不等於中國,愛國不等於愛黨」的「真相幣」為由,用「破壞法律實施罪名」非法起訴楊煥平。 二零一四年九月八日,橋西區法院刑一庭庭長李立新對楊煥平庭審,郭海月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李立新及其橋西區法院的幕後操縱,罔顧憲法保護下的信仰自由,重判楊煥平女士七年。 由李立新簽字的判決書內容至少有兩處與事實不符。一是判決書上的口供與楊煥平當時真實口供不符,楊煥平根本沒有「認罪」;二是律師做的是無罪辯護,判決書上稱律師是有罪辯護。李立新不尊重庭審事實,捏造判決。 楊煥平向石家莊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中級法院以部份事實不清為由,做出裁定:撤銷原判,發回橋西法院重審。 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橋西區法院再次對楊煥平非法開庭。律師針對兩高司法解釋指出:「這種內部解釋本身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整個庭審過程,律師圍繞中國國內外人權現狀、中國現行法律、當今社會形勢、道德公義良知等等許多方面為楊煥平進行了全方位的無罪辯護,在場人員都聽明白了法輪功是無罪的。但庭審後楊女士被橋西法院趙靜再次誣判六年。楊煥平再次上訴中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五日,橋西區法院第三次對楊女士非法開庭,儘管律師從事實的角度,否定了公訴書上寫的製作真相幣的猜測。楊煥平女士講述自己修心向善的經歷。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石家莊橋西區法院鄭麗君以楊煥平持有四千多張真相幣為由,以「犯罪預備」的罪名,非法判楊煥平有期徒刑三年。 從冤判七年到三年,庭審過程法輪功學員抗議上訴,律師據理力爭,法官在中共的淫威下,仍肆意玩弄法律,對善良民眾的判決,他們視同兒戲,想判幾年就判幾年。 楊煥平遭冤判後,她的婆婆在壓力下去世,她本人被網上通緝,後來被綁架到石家莊第二看守所,血壓升高到二百多,身心遭到巨大痛苦,家庭成員也隨之罹難。 二、誠信維修工楊會州被冤判五年 法輪功學員楊會州,男,五十多歲,原是石家莊廣播錄音機廠職工。修煉大法之前喜歡抽煙、喝酒,患有嚴重的胃病和心臟病,救心丸常不離身。一九九四年修煉法輪功後,各種疾病都不治而癒了。 二零零一年八月,楊會州因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被抓,遭七年冤獄。出獄後以維修家電為生,經他修理的東西質量好,價錢低,遇到經濟條件困難的,他就少要錢或不收錢,所以來修東西的人很多,街坊鄰居都說楊會州是個善良的生意人。 楊會州還是一個孝子。他父親患有腦血栓,有時弄得滿身屎尿,楊會州都耐心的給父親擦洗。鄰居老倆口其中一個得了半身不遂、身體太重,老太太經常找楊會州幫忙攙扶,他都隨叫隨到,從來不嫌麻煩,老楊是街坊親友們公認的好人啊。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楊會州被認為與做法輪功台曆有關,在家中遭公安局綁架。警察把他家中的維修電器等物品全都拉走了,並以刑法第三百條對其非法起訴。律師認為楊會州沒有任何犯罪結果和動機,指出法輪功不是邪教組織,並向石家莊市橋西區檢察院遞交了「要求對楊會州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的申請書。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石家莊橋西區法院法官李立新等對楊會州庭審,郭蓮輝律師依據法律和事實,指出楊會州修煉法輪功無罪,家中被抄的關於法輪功的宣傳品等不是犯罪證據,這屬於私人領域的思想範疇,公權力不得肆意侵入,為楊會州做了無罪辯護。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四日,李立新等對律師的辯護不予採納,依然聽命中共,對楊會州非法判刑五年。楊上訴被中共中級法院駁回。 楊會州被關進監獄後,八十多歲的雙親無人照顧,老父親上輪椅時滑到地上,尾骨被摔斷裂。沒多久,半夜又從床上摔地上,胯骨被摔斷,再次住院。老母親也腰疼痛住院。妻子悲苦不已。 三、誠實厚道的張英同被冤判四年 張英同,男,近六十歲,河北省平山縣大吾鄉封許大齊村人。張英同於一九九七年冬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他患有腰椎間盤突出、膝關節炎、腳趾手指疼痛等病。曾在所在村衛生所、大吾鄉衛生院、平山縣醫院、河北省二院、三院醫治,用盡中藥、西藥、按摩、針灸、電針等治療方法均無明顯效果。修煉法輪功後,一切症狀不翼而飛,從那以後從未吃過一片藥,也未打過針。真正得到了一個健康的身體,而且處處按「真、善、忍」要求努力做一個好人。 張英同多年來以收廢品為生,從不缺斤短兩,總是公平公道經營,所以很多客戶總是特意把貨物留給他。二零一二年夏天,張英同去打包站送紙箱,結賬人員一時疏忽多給他算了錢,回家後張英同才發現,於是第二次送貨時,把上次多出來的幾百塊錢,一分不少的還給了結賬員。在收的廢紙箱中經常有用戶遺忘的物品,如香煙、領帶等,每次都及時歸還用戶。誠實守信,為人厚道,這就是客戶對張英同的評價。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十五日,平山縣公安局十幾個警察在石家莊公安局指使下,非法闖入張英同家抄家,搶劫走電腦、光盤、法輪功書籍等大量私人物品,並受上級指示非法起訴他。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上午,石家莊橋西區法院法官李立新對張英同庭審,李立新完全依照以往對法輪功的習慣判決,不考慮當事人是否真的違法,不管憲法的信仰自由,不質證法輪功物品與邪教內容毫不相干,只因煉法輪功身份,斷然非法對張英同判刑四年。張英同上訴至石家莊市中級法院,被無理駁回。 二零一六年八月,張英同在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五監獄四監區服刑期間,白天做奴工,晚上被逼「學習」,他突發腦出血,獄方將張英同送至唐山協和醫院做了開顱手術,險些喪命。家屬強烈要求辦保外就醫,監獄沒有同意。 奉勸李立新和那些仍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司法人員,案件終身負責制已經敲了警鐘,不要替中共的迫害背書了,不要為中共當替罪羊了。 附: 石家莊市橋西法院 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西區新石北路166號 郵編:050091 電話:0311-83867041、0311-83867095、傳真:0311─83867092 辦公室:0311-83867092 值班室:0311-83867000 信訪投訴:0311-83867020 紀檢投訴:0311-83867087 院長:於輝 0311-83818388 院長15633666296(僅收短信) 副院長:趙建英、王躍斌、魏建中18632189818 黨組成員、審委會專委:趙永升、張前亮、劉如傑 18630120029 刑一庭副庭長李立新:0311-83867048(參與迫害楊會州、行唐楊煥平、平山張英同) 刑一庭庭長 鄭麗君:0311-83867051(參與迫害楊煥平、耿樹蘭、李冬梅、欒城閻瑞敏、胡豔霞) 刑一庭副庭長 岳紅麗:0311-83867050(參與迫害李明芳、張風雲、司馬靜) 刑一庭法官 許麗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