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二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雞西市雞冠區62歲的法輪功學員鄭金萍,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被雞東縣法院誣判四年四個月,被勒索罰金五萬元。現得知,罰金五萬元是被雞東縣法院從鄭金萍的個人銀行賬戶上強行划走的,養老金也被剝奪。 二零一八年九月份,雞東縣法院兩位工作人員到哈爾濱女子監獄「提審」鄭金萍,稱要強制執行五萬元人民幣罰金,如果不交罰金還要付滯納金,將來拉入黑名單,限制高消費(所謂限高令)。隨後,雞東縣法院強行在鄭金萍銀行賬戶上划走五萬元。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鄭金萍結束冤獄回到家中。在二零二二年一月五日辦理養老金時,在監獄非法關押期間發放的工資五萬元被從每月的養老金中扣除,從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二零二八年結束,在這期間只給開一千元的工資。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八日,雞西市鄭金萍等五位法輪功學員,在雞東縣銀豐加油站至石河北村路段兩側大樹上懸掛條幅。在黑龍江省公安廳督辦下,雞東縣公安局國保人員通過監控、跟蹤,於二零一七年八月三十日綁架了鄭金萍等法輪功學員。 鄭金萍的老父親得知女兒被綁架後,著急上火,突發急病,三天後不幸離世。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雞東縣法院刑庭副庭長蓋秋海在不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雞東縣檢察院公訴科印少鐸到庭公訴進行了非法庭審。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七日,雞東縣法院下達了(2018)黑0321刑初2號刑事判決書,誣判鄭金萍四年四個月並勒索罰金五萬元。 在身體檢查不合格的情況下,鄭金萍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六日凌晨三點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當時鄭金萍在體檢胸部有照影,測量血壓低壓達135毫米汞柱高,高壓血壓儀顯示到頂了。 鄭金萍在監獄也遭到嚴重的迫害,遭到監獄慫恿搞「轉化」的雙鴨山市刑事犯原竟芳迫害,強制碼坐、搧耳光等毒打。為達到轉化的目的進行精神洗腦,脅迫到庫房觀看誹謗大法的錄像片。第二天,刑事犯繼續讓鄭金萍去觀看洗腦片,鄭金萍反洗腦迫害堅決不去,被刑事犯抬著去觀看。 雞東縣公、檢、法對鄭金萍等法輪功學員的迫害詳情請見:《黑龍江雞西市鄭金萍、劉淑雲被非法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