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自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一零年期間,原江蘇阜寧縣國保大隊長汪華和阜寧縣政法委副書記陳朗(兼阜寧縣「610」辦公室主任)及汪華丈夫楊明志(阜寧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相互勾結,迫害眾多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 她親自或直接指使警察到法輪功學員家中強行攝像、照相、恐嚇,搶走私人物品,無處不翻的抄家,綁架、拘留、勞教、判刑或強制綁架到洗腦班、非法關押、殘酷折磨,她總比別的惡警更奸猾,想方設法查抄大法資料和書籍等,為直接迫害找藉口。達不到對法輪功學員定罪、重判的目的就不肯罷休。有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而失去生命;多少法輪功學員家庭被他們一夥人迫害的妻離子散。 汪華由於迫害法輪功特別積極賣力,罪惡累累,大約二零零四年前後被中共記「二等功」。法輪功學員曾當面勸阻她停止作惡犯罪,告訴她善惡有報是天理。她卻說:「我就不信這一套。」 一、汪華個人和家庭信息 汪 華 (女),現年64歲(已退休),原工作單位:江蘇阜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原阜寧縣公安局政保股)。大約一九九九年她接替了前任政保股股長陸相生崗位,任阜寧縣公安局政保股股長。因迫害法輪功賣力被提升為阜寧縣國保大隊大隊長,二零零八年從國保大隊隊長退居二線,又在阜寧縣「610」非法機構一段時間後退休。 手機號:13390726698 楊明志(汪華丈夫)是阜寧縣檢察院副檢察長。 楊建青(汪華兒子,35歲左右)和兒媳兩人都在江蘇省張家港市公安局工作。現在汪華和楊明志都在張家港市和兒子生活在一起。 二、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事實。 1. 汪華是導致法輪功學員湯其國、李頃等死亡的罪魁禍首 ◎ 法輪功學員湯其國(男,當時50歲左右,阜寧縣醫院職工), 二零零六年被迫害離世。汪華和陳朗逼湯其國放棄信仰,湯其國不願放棄。汪華便指使阜寧縣人民醫院兩個科室的主任楊培軍、王安碩兩人將湯其國綁架到阜寧縣精神病院,被強制打不明藥水,逼吃不明藥物,讓湯其國生不如死,導致正值中年的湯其國後來一直神智不清,於二零零六年痛苦離世。 蒼天有眼,楊培軍和王安碩當時都遭現世報應。楊培軍從他辦公室樓梯上滾下來摔斷大胯骨打鋼板;王安碩的兒子婚後三天被家人送到阜寧縣精神病院醫治,兩天後就在被迫害死的湯其國住過的房間,王安碩的兒子自殺身亡。 ◎ 法輪功學員李頃(男,離世時62歲,原是部隊轉業幹部安置),一九九九年十月份去北京上訪,被阜寧縣公安局政保股長陸相生(陸相生退位由汪華接班)帶回後,被非法拘留一個月。二零零零年三月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到派出所,後被阜寧縣公安局汪華指使警察師志順帶回非法關押城西派出所、阜寧縣看守所,期間汪華他們動用刑警隊的警察將李頃劫持到水上派出所,釘上死刑犯戴的那種鐐,並用穿襠銬銬住,使人無法直立行走。安排三班警察輪流非法審訊,三天三夜不讓睡覺,迫害三十七天沒有認罪的情況下,又把他關押到保安公司監視居住,迫害一個多月後由汪華指使惡警將他送大豐方強勞教所非法勞教三年。 中共酷刑刑具:手銬腳鐐 |
二零零三年(黃曆二十七日),在汪華指使下,惡警徐登峰半夜敲他家門,一下闖進四個人,把他家中翻的一片狼藉,當一無所獲時,就把李頃綁架到城北派出所、關押阜寧看守所。公安局副局長田學武和政保股汪華對他非法審訊,製造冤假錯案,強行劫持到洪澤湖監獄迫害四年。精神上,肉體上都嚴重受到摧殘。以後日子,李頃經常被「610」曹恆培等人監視和國保大隊警察騷擾。 大約二零一三年左右,一天上午李頃騎摩托車帶著妻子洪友風去她娘家哥哥家,下午回來時,李頃說找個人說句話,叫妻子在路口等一下。妻子在路口等個把小時不見人,以為人已回家,就自己乘車回來了。當天晚上他們女兒接到建湖縣公安局電話,說李頃出車禍死了,在當地醫院搶救無效。在妻子和女兒都不在場的情況下,不知甚麼原因非要剖腹,家人去問情況無果,至今是個謎。 ◎ 法輪功學員蔡壽峻,(女),七十多歲,年輕時滿身是病,冠心病、心臟病、高血壓、高血脂,經常到醫院搶救,有時搶救都來不及,家裏經常備著氧氣包。她30多歲就被單位病退了。修煉法輪功以後從未吃過一粒藥,沒打過針,醫院的門都沒進過,並且還學上騎自行車,精神特別好。可是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訪,被師志順帶回來強制關押。從此,經常被公安局汪華他們騷擾。二零零零年三月,再次去京上訪,被劫持回來,由阜寧縣國保大隊陸相生、周古伯、師志順等警察將蔡壽俊綁架回來,由於她拒絕說「不煉」兩個字,被戴上死刑犯的手銬腳鐐送進看守所。原來她的肚子比懷孕十個月的婦女還大,幾年了去過北京、上海多少個大醫院都講沒有辦法治療,只能回家等到最後。可是在被關押的第一夜裏,肚子突然小了一圈,出來個把月變成正常人的身材。 以後幾年汪華一夥幾次給她辦洗腦班,幾天半個月不等,很多時候叫她丈夫(中學校長,常人)陪著,她用自身說法,拒絕所謂的轉化。不但她自己身心嚴重受到摧殘,後來她丈夫被嚇的不敢讓法輪功學員去她們家。國保和「610」人隨時都會到她家騷擾,就在她二零一七年離世前十幾天,她已經睡在床上不能動了,不能說話了,國保和「610」人還給她在床上照相,迫害她。 2.遭汪華迫害的法輪功學員 ◎ 法輪功學員楊亞平,女,當時四十多歲。一九九九年十月十五日楊亞平去北京想為法輪功說句公正話,在北京廣場就被綁架,在朝陽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七天,遭阜寧縣公安國保師志順等人劫持回當地,城北派出所所長從她身上搜走八百元錢;又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在關押期間,居委會主任農英帶著七、八個人想搶她家電視機等物,因家中沒錢,一看實在無物可搶,勒索家人八百元才離去。 二零零零年,本著善意再去北京上訪,被阜寧公安國保汪華和師志順押回阜寧水上派出所迫害,戴上手銬幾天幾夜不讓睡覺,非法拘留在阜寧看守所三十七天,又劫持到阜寧保安公司迫害三十天,向家人每天勒索四十元生活費,強迫寫四書,不寫逼她家人寫,威脅給錢就放人,不給錢就勞教。接著又把她劫持到洗腦班強制「轉化」,因為不轉化,從此沒過上一天安寧的日子,每天生活在跟蹤、監視、竊聽、蹲坑的恐怖之中。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國保汪華和師志順闖到她家非法抄家,把她劫持到阜寧水上派出所,師志順強迫她承認莫須有的事情,不讓她開口說話,一說話就打她耳光,直打得她眼冒火花,師志順打累為止。還有「610」主任陳朗和汪華指使邱金標和另外兩人對楊亞平大打出手,大冬天扒下她身上所有衣服、棉鞋,只允許穿一套內衣、光著腳從晚上八點蹲馬步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七點,在這期間不讓她動,只要動一下就抓她的頭髮,打耳光,三個人還輪流的反擰她的膀子,使她疼痛難忍。這樣施用暴力整了四天四夜,嘴巴被打得變形,嗓子都喊啞了。 接著將她劫持到建湖縣看守所繼續迫害二十多天,正是過年期間,她突然暈倒不省人事,「610」 主任陳朗和國保汪華不把她送到正常醫院搶救,而是送到阜寧精神病院,昏迷七天七夜,強關精神病院四十多天。國保和「610」人不讓她出院。家人幫出了院,剛到家不到五分鐘,國保中隊長徐登峰和周古柏就闖到她家,大發雷霆,問是誰批准出院的?全家人和警察吵起來:把好人劫持去折磨成生命垂危,你們不承擔任何責任,醫藥費還要我們家自理,煉法輪功的人到底做了甚麼壞事?他們被問得啞口無言,自知理虧走了。 然而沒過幾天,師志順和徐登峰就利用她家沒人的機會,拿著一張勞教三年的判決書,沒通知她家任何人,就將她劫持到句東勞教所,經檢查身體血壓高到200,心臟也有病,而且身體極差,勞教所不敢承擔,拒收。當晚他們又將她劫持到阜寧看守所,看守所也不敢承擔責任,拒收,他們才將她勞教三年監外執行。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國保大隊長汪華、沈玉和、徐登峰、嵇如飛、楊月娥等十六個人闖到她家非法抄家,把家裏翻了個遍,抄走大法書籍、師父照片等。她女兒受到很大的驚嚇,哆哆嗦嗦地縮在她爸爸懷裏哭喊。楊亞平被劫持到東風派出所,關在一間小屋裏,天氣很熱,沒有窗子,門二十四小時都是關著,沒有風扇,不讓她洗澡、睡覺,看守她的人每人到屋裏抽支煙就出去透透空氣,屋子裏的煙霧就像失了火一樣,她提出要透一下空氣,他們都說:你是政治要犯,不行。第五天,她開始嘔吐,頭暈目眩,昏迷倒地,再次把她送到阜寧精神病院,又昏迷四天四夜才醒過來。被強關精神病院近兩個月,她家人都不知道被關在何地,由假警察和找來的三陪女看守,不讓她走動。「610」 主任陳朗和國保汪華還指使精神病院的醫生對她用不明藥物。 被綁架精神病院近兩個月後,國保大隊長汪華、徐登峰、嵇如飛又把她劫持到城西賓館非法審訊三天三夜,後來強行關押阜寧看守所,因為身體差阜寧看守所不敢承擔、拒收。仍然設法送很遠的大豐縣看守所迫害,在大豐看守所期間她又暈倒在地兩次,血色素不到五克。大豐看守所不敢承擔責任,由國保大隊長汪華通過鹽城市「610」、公安局趙開慶強制性的將她帶回投進阜寧看守所,阜寧看守所見狀曾多次向國保汪華他們提議這個人不能再關押了,國保大隊長汪華他們不死心。 在阜寧看守所時,一天夜間上廁所從床上暈倒在地,醒來後躺在床上不能吃不能動,和植物人一樣。看守所和「610」及汪華都在推卸責任,他們叫幾個犯人將她抬到看守所大門外,通知家人接回去。女兒放學回家見到媽媽這樣趴在床上失聲痛哭。楊亞平的生活起居、大小便都由將近八十歲的婆婆照看,親朋好友、街坊鄰里都很憤怒。就這樣國保徐登峰還經常到她家騷擾,汪華還逼她寫放棄真善忍信仰的保證書,不寫法院人員對臥床不起的她就非法庭審,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 法輪功學員陳秀珍(女)當時40多歲,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四日,她被當地公安局劫持到公安局政保股非法訊問,惡警到她家搶劫,很多大法資料被一搶而空。二零零零年二月,她去北京上訪想為大法說句公正話,被汪華一夥綁架到阜寧城西派出所一天,又被劫持到看守所迫害二十四天,並被「罰款」(經濟勒索)一千元交堯橋村。二零零零年五月,被汪華和「610」陳朗他們劫持到崔灣村辦洗腦班迫害,村裏劉秀萍、阜城鎮副書記劉培林參與迫害。 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三日,陳秀珍被阜寧公安局副局長田學武、汪華帶一幫人闖入家中非法抄家,先後被綁架到水上派出所、城西派出所和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天後又被劫持到文化賓館迫害,第十六天看身體快不行了才以所謂「取保候審」的形式放人,期間騙她丈夫交四千元。後被強制送句東勞教所勞教3年。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公安局副局長曹志強、汪華指使下,徐登峰、周古柏、陸相生、師志順等帶一幫人,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力,敲門不開、從她家陽台翻進去,非法闖入家中抄家、暴力綁架,夜裏二點多鐘被綁架到東風派出所和城西賓館,對她拳打腳踢,額頭被曹志強打出包。十五天後被劫持到鹽城看守所非法關押七個月。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五日被劫持到南京女子監獄迫害三年。 ◎ 法輪功學員繆平(女),七十多歲,原鹽城市二建集團公司財務負責人。二零零一年三月,繆平因告訴世人法輪大法真相。被阜寧公安局田正武、汪華(女)帶領一幫警察到她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和私人物品;並將在上海兒子家過年的繆萍非法強行綁架,關押到濱海看守所迫害一個月。 二零零五年六月繆萍因在郵電局郵寄真相信,再次被綁架到鹽城軍分區賓館非法審查,汪華(女)和國保大隊中隊長徐登峰等十六人將繆萍單獨關押折磨,四天四夜不准睡覺,兩個警察 一班輪流交替。連續十三天迫害後被冤判三年六個月,在南通女子監獄遭非人迫害。 在二零一一年底,由阜寧610葉兵為首帶領幾個人到繆平家,企圖綁架她到洗腦班,繆平因否定阜寧「610」非法組織企圖綁架她到洗腦班的陰謀,智慧走脫。 ◎ 法輪功學員陳玉梅,女,50歲左右,一九九九年十月五日,因去北京上訪想為法輪功說句公道話,在天安門廣場被綁架,先後在朝陽派出所、阜寧駐京辦事處被非法關押。九九年十一月再去北京上訪時,被綁架到昌平看守所迫害,惡警強迫蹲馬步,銬扁擔銬,把手銬提起來拖著打轉跑(叫開飛機),不讓睡覺,每天給兩個窩窩頭,喝點冷水。強行每個人買二百元的衣被(本人沒錢就從其他法輪功學員那兒扣除),被阜寧公安局師志順他們劫持回來後非法拘留二次共十天。 二零零零年八月被惡警師志順劫持到阜寧邪黨校洗腦班迫害,後被綁架到濱海看守所迫害一個月,阜寧公安局叫她的丈夫交二千元贖金才放人,贖金至今沒有退回。二零零一年夏天,被惡警師志順綁架到阜寧公安局核對筆跡,其家人受株連,多個親戚被抄家。 二零零二年正月十五晚,被汪華、惡警師志順等十多個惡警從家裏綁架到阜寧看守所迫害,十天又被非法提審,不讓睡覺,誘供、逼供,惡警則輪流換班,被迫害得昏倒在地,頭破血流。三十八天後被強迫簽勞教書。在不通知其家人的情況下,將其劫持到句東女子勞教所用各種手段精神折磨、強制洗腦。 二零零七年九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多鐘,被阜寧公安局汪華指使惡警綁架到新區、城北派出所,夜間被轉到城西旅社非法審查、不讓睡覺、洗澡,手被銬住掛在牆上酷刑折磨,最後被冤判四年。 ◎ 法輪功學員魏洪森(女),阜寧農業銀行職工。二零零零年二月十八日,請一天假,帶著一顆純正美好的心去北京向國家領導人告訴法輪功多麼的好。被北京豐台派出所關押,後被阜寧縣公安局劫持回來,關押拘留所15天,勒索3000元罰款。交保安公司限制人身自由,同時扣發工資,每月只發200元生活費。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她被阜寧縣政法委副書記「610」辦公室主任陳朗、副主任曹恆培和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汪華及丈夫楊明志指使警察徐登峰、師志順、周古柏、趙素平非法綁架到水上派出所,丈夫被綁架到三灶派出所,後又被關押濱海看守所37天後劫持到阜寧「一家人賓館」7天(在她工資中扣4200元說是費用),最後冤判七年,關押在南通女子監獄,同時開除農業銀行職員工作。期滿回家後不准續交養老保險金。被綁架到阜寧洗腦班迫害。 二零零八年,阜寧縣「610」副主任曹恆培和公安局國保大隊汪華等一幫人把魏洪森交到她臨時居住地揚州,二零零九年在揚州又被綁架,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 ◎ 法輪功學員司雲(女),五十多歲,阜寧城鎮居民。二零零零年二月因去北京上訪,被阜寧警察師志順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又綁架到看守所30天。二零零三年三月,被「610」副主任曹恆培、周古柏等人綁架到阜寧迎賓飯店洗腦,逼寫不煉功保證,被拒絕。二零零六年九月,被阜寧國保汪華、周古柏、(610)辦公室邱殊綁架到鹽城洗腦班迫害,因身體出現嚴重病症,才被放回家。 二零零七年被阜寧國保汪華帶一些惡警非法抄家、綁架,搶走大法書籍、打印機等私人財物,被非法關押在鹽城阜寧等地看守所近一年,被非法判刑七年。於二零零八年綁架到南京女子監獄迫害。 ◎ 曹秀英,女,70多歲,教師。曹秀英以前是個胃癌晚期的危重病人,煉法輪大法以後一分錢醫藥費沒花身體痊癒,看到她出現的奇蹟,一家五代人都隨著走進修煉大法之路。她的丈夫和大女兒是在機關單位上班,丈夫(已故)原是阜城鎮公務員。他們把不該自己所得的錢財統統的歸還給當地政府,就連買的一套房子都歸還給政府,本應該洪揚因學法輪大法後思想昇華的可貴、偉大。而它們反而給曹秀英這一家人扣上「反革命的帽子」,給這一家人帶來了很大的災難。阜寧公安局國保大隊汪華和非法組織「610」人員經常到他們家騷擾、恐嚇、多次威脅要綁架曹秀英,她的丈夫被迫放棄信仰法輪功,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精神崩潰,使他病倒在床,不久離世。汪華和鹽城市「610」,於二零零九年九月企圖綁架曹秀英去鹽城洗腦班,曹秀英被逼離家一段時間。 ◎ 法輪功學員洪友鳳(李頃妻子),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扣發兩年工資,每月只給300元生活費。二零一零年一月,在講真相中被世人誣告,被國保中隊長徐登峰綁架、抄家,搶走私人財物,非法判刑3年6個月。 ◎ 法輪功學員司霞 ,女(當時50歲左右),法輪功學員。一九九九年十月去北京上訪 被光明派出所拘留7天 罰款200元二零零二年六月傳師父一篇經文,被國保大隊汪華和徐登峰抄家綁架東台看守所迫害20多天,又綁架到響水看守所迫害10天。被縣「610辦公室」主任陳朗、副主任徐子軍和汪華關進職工學校「洗腦班」迫害。為避免再遭迫害,她從高牆跳下腰椎摔成粉碎性骨折。 二零零六年 在沒有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汪華、周古柏、(610)辦公室邱殊和社區把她綁架鹽城市洗腦班迫害;二零零八年奧運會期間,汪華和610)辦公室曹恆培、顧宏全及東風派出所和社區無理由把她綁架到x賓館迫害7天。 二零一二年六月講真相被人誣告,被向陽派出所所長曾祥文和兩個警察綁架,關押在阜寧縣看守所一個月後,直接送鎮江句容勞教所勞教一年。 ◎ 蔡壽仁,女,六十歲,學煉法輪功後,把以前拿回家的棉花結算成錢送到居委會,人人稱讚她是個好人中的好人。二零零零年二月,她去北京上訪被關押在阜寧看守所,居委會得知蔡壽仁的情況,居委會人到國保將蔡壽仁擔保回家,後來國保汪華他們和610經常到她家騷擾。二零一二年四月,阜寧國保汪華和「610」陳朗、周建華合謀將蔡壽仁綁架到興化洗腦班,在裏面每天從早上六點三十到夜十一點強制性的看誣蔑師父和大法的錄像,十多個人經常動手強制性將她按手印「轉化」,連續三個月的時間,她絕不配合。最終多個彪形大漢把他們寫好的強制性將蔡壽仁手印摁上,就算她是「轉化」才放她回家。 3.汪華幾十次綁架法輪功學員進洗腦班 ◎ 張彩文,(男,30多歲),二零零零年去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7天;二零零一年被拘留47天關押阜寧縣看守所,被打掉兩顆門牙,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 朱 紅(女,30歲左右),一九九九年因去北京上訪。二零零零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40天,勒索4000元,在單位1500元股份被扣發; 二零零一年一月被非法綁架到洗腦班50多天,二零零二年、二零零三年被分別非法綁架到洗腦班7天。 ◎ 多次遭綁架關押到洗腦班或受到恐嚇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劉秀雲、王玉英、蔡壽俊、蔡壽仁、周阜生、何桂芳、徐蘭、徐洪英、陳秀珍、陳玉梅、鄧翠芳、洪友風、賈芬、李頃、劉洪霞、劉秀雲、司霞、鄭錦超、司雲、魏洪森、楊亞平。 4. 和阜寧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長汪華一起作惡的幫兇 鹽城市公安局副局長「610」辦公室主任:趙開慶 阜寧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楊明志(汪華丈夫) 阜寧縣「610」辦公室主任:陳朗 副主任:曹恆培 副主任:徐子軍 副主任:葉兵 專職迫害法輪功骨幹: 邱殊(女) 阜寧縣公安局副局長:田學武 副局長:曹志祥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沈於河 國保大隊中隊長:徐登峰 國保大隊骨幹:師子順 國保大隊骨幹:周古柏 公安局東風派出所:王成女 阜寧縣司法局股長: 周建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