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遼寧省瀋陽市法輪功學員李宏偉於二零一六年六月末被警察綁架,遭毒打折磨,意識模糊。八月中旬,李宏偉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九月中旬被劫持入瀋陽監獄城。 今年五十三歲的李宏偉(也叫李紅偉)先生修煉法輪功多年,修煉前患有嚴重的糖尿病、脂肪肝等多種病症,修煉後變得更加善良謙和,多種病症不治而癒。 李宏偉 |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六日,李宏偉先生在遼寧省瀋陽市渾南區粘貼真相時,被渾南區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警察綁架;六月二十七日上午,五三派出所的警察劫持李宏偉先生到他臨時租住的住所抄家。 在李紅偉的家裏,五三派出所的警察用他家裏的床單把他捆綁「迭上」,並用透明膠帶將他的嘴、眼睛封上,只露出鼻孔出氣;然後,警察開始毒打。 其中有個綽號叫「老虎」的,下手特別狠,直到李宏偉先生被打得意識模糊,他們才停下手來;並用大床單把他裹住,從樓上把他弄到樓下,再把他扔到車裏,他們這才開著車回到五三派出所。 酷刑演示:捆綁「迭上」 |
同時警察還搶走了李宏偉家中的筆記本電腦、打印機、法輪大法書籍、大法師父法像、mp3播放器等私人物品。 在五三派出所,被打得意識模糊的李宏偉先生被扒掉衣服,光著身子,下身僅剩內褲;他被緊緊地捆在鐵椅子上長達八個多小時不能動彈;期間連廁所都不許上。在被憋得十分痛苦的情況下,李宏偉在地上一點一點地爬到衛生間去大便。 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刑具:鐵椅子 |
第二天,李宏偉被五三派出所的警察抬到渾南區看守所。渾南區看守所見狀,拒收。為了掩蓋真相,五三派出所的警察謊稱:李紅偉在換車時摔傷。在渾南區看守所,李紅偉又被看守所的四個警察和三個雜役犯人摁在床上毒打。 面對被警察的毒打,李宏偉欲控告警察的暴力傷害。渾南區國保警察強制讓他「認罪」;李紅偉拒絕「認罪」,並拒穿囚衣、拒吃看守所的飯食以示抗議。警察兩次不得不架著他到渾南區中心醫院做CT檢查。 在渾南區中心醫院,李紅偉被警察捆綁在床上進行靜脈輸液,開始輸液的速度還算正常,到第三袋還剩半袋時,警察乾脆用手攥著藥袋往裏擠,快速的輸液導致李宏偉出現心慌、胸悶、呼吸困難等症狀。 在瀋陽市610、渾南區國保秘密操縱下,二零一六年八月三日上午,渾南區法院非法庭審李宏偉;在非法庭審期間,李宏偉陳述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修煉法輪大法無罪。不到一個小時,所謂的庭審便草草收場了。 八月中旬,渾南區法院強加給李宏偉四年半的非法刑期,同時勒索所謂一萬元罰款。 九月上旬,李宏偉先生被劫持到位於瀋陽監獄城的新入監犯監獄繼續迫害。 相關的責任單位及個人: 瀋陽市渾南區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 電話:024-23813110 所長:張恆 指導員:楊永生 副所長:周旭(專門負責迫害法輪功案件) 王亮 治安員:劉霄 瀋陽市渾南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教導員:張振興13940474843 副大隊長:銀建13840177999 付曉民13700041607 徐瑩15940100630 瀋陽市渾南區法院 地址:瀋陽市渾南區金輝街10號 郵編:110179 電話:024-84829820、024-24821636 院長:程起華 刑庭:唐文婷、高亞 李宏偉非法庭審的審判長:梁志昕 審判員:於奎 人民陪審員:劉麗萍 書記員:范瑩瑩 瀋陽市渾南區檢察院 預防科:024-84826632、024-84826706 瀋陽市渾南區看守所 地址:瀋陽市渾南區渾南東路 郵編110086 電話:024-23841512 瀋陽市「610」 電話:024-25842329、024-23106009 隊長:馬佔良024-23106006 董隊長:024-23106002 瀋陽監獄管理分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育新路9號 郵編110145 電話:024-86601625 瀋陽監獄城話總機:024-89296556、024-89296438 瀋陽第一監獄: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育新路3號 郵編110145 電話:024-89296257、89296258 監獄長王斌024-89296100 瀋陽第二監獄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育新路7號 郵編110145 瀋陽造化監獄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文大西路80號 郵編110148 瀋陽新入監犯監獄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育新路4號 郵編110145 瀋陽市司法局: 地址: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育新路七號 郵編:110145 地理位置:瀋陽市於洪區平羅鎮白辛台子村 電話:024-22822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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