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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蓮春長期遭監獄嚴管迫害 親屬被剝奪探視權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蒙自市文瀾鎮高家村何蓮春女士,現年四十六歲,因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曾先後兩次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累計刑期十七年。何蓮春現在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遭到嚴管迫害,日前更被獄方剝奪親屬探視權。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日上午,何蓮春的妹妹帶著女兒到達監獄會見室要求會見何蓮春,並遞交了相關證件。會見室的警察謝蘭芬打電話給六監區通知何蓮春妹妹來會見,不料一分鐘後監區打電話給謝蘭芬說「不予會見」。謝蘭芬說:不予會見的原因是前次你們親人來會見時洩露了很多監獄的秘密。以後你們來會見,不該問的就不要問。何蓮春現在是屬於嚴管期間。等何蓮春本人寫個申請,她提出來會見再通知你們來。

七月二十七日上午,何蓮春的妹妹帶著自己的女兒和何蓮春的女兒再次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要求會見何蓮春,並說姪女已經有三、四年沒見過媽媽了,想念她媽,希望能夠見上一面。結果獄方還是以前一次同樣的理由拒絕親屬探視。

訴說遭迫害經歷成「洩露監獄秘密」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四日上午,何蓮春的父母、妹妹、弟弟和弟媳都到了監獄,母親由於長期擔心和思念女兒,曾三次病倒,這天也在病魔之中(前幾天還在住院,身體還未完全好轉),母親還常常喃喃自語:「我能等到她出來嗎?」這天她沒有去會見室,只讓她在監獄外面等著消息。規定只允許三人會見,弟媳也只在會見大廳裏等著。大約十點鐘,何蓮春被兩位警察帶出來,家人看到她從鼻子以下半個臉都是傷,枯瘦的樣子讓人見了心疼。弟弟是第一次來監獄探視,作為男子漢,從不輕易掉眼淚的人,看到姐姐後,流下了傷心的眼淚。弟弟哽噎著問:「你的臉怎麼了?姐姐,你的臉怎麼啦?」姐姐說:「她們給我強行灌食,用比嘴巴大幾倍的大勺子塞進嘴巴,插至喉嚨灌食,那個大勺子是監獄特製的,喉嚨都插爛了,每天都灌三次,灌到吐血,一天都吐血好幾次。」弟弟問:「警察打你還是犯人打你?」姐姐說是包夾她的犯人。弟弟問:「你認得她們是哪裏的人,叫甚麼名字?姐姐,她們是犯哪樣刑進去的?哪個地方的人?」何蓮春告訴家人是兩位判了死緩的重刑犯對她施暴,一個是雲南德宏盈江的何麻銳,另一個是湖南的羅佳麗。她邊說著邊捋起兩隻手的袖子讓家人看到兩隻手臂全是青紫的傷。旁邊攝像的女警張鶴雲(警號5355028)在那兒干擾,與監聽的警察互遞眼色,大概是不讓何蓮春說裏面被迫害的情況,並叫何蓮春不要亂說。何蓮春站起身指著天對攝像女警說:「我對天發誓,我說的全是真話。」攝像女警的臉色顯的很難看。該女警之前面對何蓮春家人會見時多次把警號取掉,去年五月十二日曾因何蓮春說裏面被迫害的情況和家人向她講起訴江澤民的事被她強行中止會見。今天她卻把工作證反著戴,把姓名一面貼在身上,何蓮春家人很生氣指著她說:「你把上崗證翻過來看看。」並問:「姐姐,她叫甚麼名字?」 何蓮春告訴家人該女警叫張鶴雲。這時監聽的女警(警號為5355225)按斷了電話,強行中止會見,通話過程不足十分鐘(正常會見時間是30分鐘)。何蓮春及家人都說時間還不到,僵持著不走,監聽的女警(警號5355225)從進門的樓梯口處叫來兩個很結實的刑事罪犯強行把她拖出會見室。這一幕在去年五月十二日也發生過。這就是監獄說的洩露了監獄的秘密不讓會見。

二零一五年六月四日上午,何蓮春的父親和妹妹陪同三位北京的維權律師到監獄要求接見何蓮春,副監獄長李紅鋼(警號5355005)說:「今天家屬和律師都不可以接見,有兩個理由:第一,何蓮春的情況不適應於接見,鑑於她現在的狀況和關係到監獄的安全問題不可以接見;第二,省外律師必須在司法廳備案。我們聽從司法廳和省「六一零」的。」

何蓮春長期遭獄方嚴管迫害

何蓮春於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第二次被非法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後,因拒絕「轉化」,近七年來遭監獄長期嚴管迫害,嚴管期間限制人的基本生理需要,如:限制上廁所,喝水,睡覺,洗澡、買生活用品等;利用刑事罪犯每天二十四小時監控她,長時間強迫坐在小板凳上不准動,不准說話,不准出監房。何蓮春身體和精神受到極大的傷害,多次被迫絕食反迫害,監獄對何蓮春暴力灌食和輸液,內臟的很多器官都不同程度的受到過損害,最明顯的是灌藥灌食導致她牙齒鬆動吃飯困難,胃已經完全不能接受任何刺激性的食物了。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何蓮春會見父親和妹妹時,她說每頓幾乎是辣子菜,她都是用開水泡一點飯吃,而且喝的水也不夠喝,洗澡水就更沒有了。我們叫她買點營養品吃,她說監獄不給不認罪嚴管的人買。她還說小便不正常,常常很急,去解又只能解出一點點,這是因為獄警強迫她認罪(轉化),不報告就不給上廁所,憋成這樣的。她還透露二零一二年有十個月的時間不讓她洗漱、用水。那年九月二十五日父母會見時怪不得看到她像睡在垃圾裏的一樣,渾身髒兮兮的,手上的污垢都很厚,警察還說:「你們看看你家姑娘,兩個月的時間不洗澡、不洗頭、小便解在身上,你們做父母的好好說說她,身上一大股臭味。」父母很心疼女兒為了堅定的信念所忍受的痛苦。

二零一五年三月二十日下午,何蓮春妹妹與授權律師王全璋到監獄辦理會見手續,此時電梯裏湧出很多獄警,何蓮春的妹妹看到其中一位是經常帶姐姐出來會見的監區獄警,於是跑到她前面說:「你好,請等一下!」該獄警看到何蓮春妹妹後有些不知所措,妹妹說:「我要找獄政科的人,要怎麼找她們?」 該獄警一直沒有停下腳步,邊往前走邊趕緊拿了一個口罩戴上,驚慌失措的樣子,很快又走到了何蓮春的妹妹的前面去了。這引起何蓮春妹妹的警覺,趕快又跑到她前面,盯著她的眼睛說:「你認得我。」該警察說:「你怎麼進來的?該找誰就去找誰。」匆匆又從妹妹側邊走遠了。

這次妹妹看清了她的警號是5355341。以前她帶何蓮春出來接見或者陪她們領導出來跟家屬交談,都是先把警號取掉或者穿一件上面沒配警號的深藍色服裝。只到後來在父母控告江澤民的訴狀中曝光她的警號以後,又見到她時才沒取掉警號。可是即便這些警察沒有取掉警號的時候,面對家屬工作證也是反著戴,有的還用鑰匙之類東西固定,看不到姓名那一面。她們分明是做了虧心事,怕曝光,除了心虛還會是甚麼呢?原來這天何蓮春在獄中絕食反迫害已經有三十七天了,監獄還一直對家人隱瞞實情,拒絕會見,對何蓮春繼續採取嚴管,暴力鼻飼灌食,使她身心俱傷,以圖達到邪惡的目的:認罪、轉化。直到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三日,何蓮春已絕食第六十一天,身體被迫害的極度虛弱,體重已由原來五十多公斤減至三十多公斤,白細胞只有兩點八克,隨時有生命危險,監獄才電話通知何蓮春父親說會見申請批准了。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二日(絕食第九十天)家人去會見時,何蓮春父親曾質問兩位監區的警察:「你們作為一個堂堂監獄警察連個警號都取掉,不敢戴,是不是做了見不得人的事?」結果她們都不說話了,很少正臉看家人。這天因為何蓮春告訴家人監獄對她的迫害事實被阻止正常會見。之後被告知等監獄通知才能會見。六月份家人多次去會見都被拒絕。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五日何蓮春的父母向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郵寄了起訴元凶江澤民的刑事控告書。七月二十九日家人拿著控告江澤民的訴狀到監獄駐監檢察室反應監獄非法剝奪親人探視權及何蓮春被迫害的情況後,監獄才勉強給會見。今天會見是由副監區長劉蕾(女,警號為5355280)和警號為5355341的女警監聽和記錄;由女警張鶴雲(警號為5355028)攝像,過程中何蓮春說到她的牙齒痛的很難吃東西,是被暴力所致,並指著裏面的槽牙告訴親人掉了哪幾顆,被劉蕾按斷電話不讓說。其實她的牙齒早在二零一四年五月時就被強行灌藥致使滿口牙齒鬆動、疼痛,甚至脫落。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何蓮春會見時說:八月十七日再次絕食反迫害,昨天有人拉扯她又要對她動粗被她制止,她說這種日子實在沒法過了,每頓飯不僅要撿辣椒,又要把食物用袋子搗成碎的才能慢慢吞下去,吃到飯都涼了也吃不好一頓飯,就算吃饅頭也要用水泡了才能慢慢吞下去,會見才十分鐘時,女警黃鳳軍就按斷電話,不允許她說裏面被迫害的情況和家人給她講訴江的情況,過程中黃鳳軍共按斷兩次電話,後來還差六七分鐘時她又給接上電話,走到何蓮春旁邊把話筒拿走,家人以為她要說甚麼,結果她不說話,只是示意家人把身份證放到玻璃邊讓她登記,她拿著話筒聽著邊登記邊寫會見記錄,家人跟她說話她根本不理,說時間還未到,叫把電話給何蓮春她也不理,直到半小時時間一到電話自動切斷,她放下電話叫原本候在旁邊的兩個刑事罪犯把何蓮春帶出會見室,她拿著記錄到對面繼續寫,家人大聲跟她說還有話跟她講,她根本不看一眼,家人想可能有隔音玻璃她聽不到,就輕輕的敲她面前的玻璃,結果她一直沒看一眼,可是陪其他犯人來接見的、在她旁邊的其他警察都看著家人,她面無表情的寫完記錄又把記錄撕掉,拿著本子出去了。她為何撕了現場記錄?想去偽造嗎?

二零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會見時何蓮春說,鼻飼插管已經使身體內部嚴重受損,從鼻孔進去至胃,全都插爛了,被疤痕擋住都插不進去了。她還欣慰的對家人說:「我不止一個人在這裏,如果我不是修煉了法輪功,如果不是師父的保護,那麼千萬個何蓮春也早被迫害死了。」

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四日會見時何蓮春說,九月三十日、十月一日、二日、三日被強行輸液,身上弄了很多傷。十月十日被多人按住,雙手用布口袋套住、捆起來,捏著鼻子,脖子用秋衣的衣領勒住,野蠻從嘴巴強行灌食,小舌、牙跟到處挆爛了。捆綁導致她的兩隻手都不會動,今天(第四天)才剛剛會動一點點。她已經非常柔弱,走路都很吃力了,獄警卻利用多人對她動粗,把手捆致沒有知覺、不能動彈。獄警面對家人時還說是因為她不吃飯,給她灌食是救她,要不她早就死了。然而何蓮春多次絕食都是監獄殘酷的嚴管迫害逼的,她是用寶貴的生命在捍衛真、善、忍的信仰啊!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何蓮春的母親由於過度擔心她的安危,就想如果女兒主動去吃飯,監獄是不是會對她好一點呢?抱著這樣的疑問,拖著帶病的身體,由小女兒陪同去監獄申請會見。會見時家人勸她不要採取絕食,你不能吃辣的、硬的,我們去跟監獄說。何蓮春看著最親的人,傷心的哭了:「你們知道我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嗎?我難道是故意不吃飯?今天,我的眼皮七八十下的跳,原來是你們要來勸我……」她邊哭著把手袖子捋起來,家人看到她手腕及手臂全是紫黑色的傷,母親還看到手臂上有一條傷疤。她還指著母親和妹妹說:「我不聽你們的,你們誰的我都不聽,我只聽師父的,師父跟我說甚麼你們知道嗎?我沒有罪,我在這裏一天刑期都沒有,是強加給我的……」家人都傷心的哭了。是啊,七年來獄警對她是軟硬兼施,軟就是謊言式的思想改造,硬就是各種酷刑。每次她的身體只要恢復好一點點,又開始想盡辦法折磨她,從身體上、生理上、精神上,對她進行消磨式的身心摧殘,目的都是要她認罪,轉化。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這天會見時,因為親人據知情人說過吸毒犯徐紅英包夾她的時候對她侮罵、拳打腳踢,逼迫轉化,得到邪惡不少好處,評為改造積極分子。於是家人問她是不是有這樣一個人?她說以前(約二零一二年左右這段時間)因她不認罪不准上廁所,只能尿在褲子裏捂乾,冬天也是這樣,有一次實在憋不住尿,她就尿在裝垃圾的撮箕裏,被包夾犯徐紅英(上海人)把她推倒並把頭按到地上,臉和頭髮都浸在尿裏,還用穿皮鞋的腳使勁踢她,導致臀部全部青紫沒有一塊好的。何蓮春還說徐紅英早就出獄了,聽她老鄉說她已經死了。肯定是遭惡報了。監獄有時強迫她去體檢,有一次拉她去體檢,連拉兩層樓,兩條棉褲都拉破了,背脊上的皮也拉破了,她還把褲腳上的破洞顯給家人看,家人多次給監獄長郵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公開何蓮春體檢內容,都不給回覆。現在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事在國際上曝光後,家人很擔心,不知監獄對她體檢出何居心。

鑑於何蓮春身體情況,家人多次把《保外就醫申請書》以郵寄和送達的方式給監獄和監獄管理局,一直都沒有得到過獄方的正面答覆。只有在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二日那天會見走出監獄大門時,獄警張鶴雲把《保外就醫申請書》(一式兩份)遞給何蓮春妹妹說:「這個還給你,不認罪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難道人要死了也不符合嗎?」妹妹追問。「是這樣的,你自己去百度上搜索看吧,百度上就有。」獄警一副目中無人的樣子,說著就頭也不回的往前走了。

如今監獄不讓家人會見,一方面想隱瞞迫害的真相;另一方面可能會對何蓮春報復式的用刑。

下面是參與迫害的相關單位及人員情況(情況危急,請各地學員積極參與營救):

1、雲南省蒙自市政府610辦公室:
地址:雲南省蒙自市天馬路35號政府大院C區,郵編661100
610辦主任楊秀英13887352355
610辦書記郭強
610成員:李景全13508735751

2、雲南省蒙自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郵編661100
參與此案的警察:
李毅13887323369、13987359696、13988036598或者是13887314796
劉海13508735515
王坤、熊開華、錢華

3、雲南省紅河州檢察院:
地址:雲南省蒙自市鳳凰路,郵編661100
檢察員:龍義、周茂華

4、雲南省紅河州中級法院
地址:雲南省蒙自市鳳凰路與天馬路交叉口,郵編661100
審判長鄧傑0873-3710047
審判員韓全輝、馬濤

5、雲南省蒙自市文瀾鎮高家村,郵編661100
書記高錦福13887388894

6、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五華區教場北路440號,郵編650102
駐監檢察室:主任梅某0871-65239210、成員羅媛
獄政科:0871-65126134
其他:0871-65119243,0871-65137285,0871-65126382,0871-65100152,0871-65132470,
監獄長趙桂芬(女,警號5355002)
副監獄長李紅鋼(男,警號5355005)
獄政科科長雷煜(女,警號5355091)
獄政科副科長吳呂(男,警號5355317)
獄政科警察楊曉嵐(女,警號5355026)
獄政科警察謝蘭芬(女,警號5355191)
教育科科長牟瑞(女,警號5355203)
綜合部部長周偉紅(警號5355076)
六監區監區長彭濤(女,警號5355090)
六監區副監區長劉蕾(女,警號5355280)
六監區警察黃鳳軍(女)
六監區警察張鶴雲(女,警號5355028)
六監區警察郭瓊生(女,警號5355122)
六監區警察王雯(女,警號5355302)
六監區死緩犯人:何麻銳
六監區死緩犯人:羅佳麗

7、雲南省監獄管理局:
地址:雲南省昆明市人民中路222號,郵編650031
局長馬林
獄政處副處長楊振華0871-66116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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