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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關押十次 中醫院護師控告江澤民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馬俊平,原名馬俊萍,女,六十歲,現是安徽省臨泉縣中醫院護師。在江澤民發動的對法輪功的迫害中,馬俊平被綁架十次,關進拘留所三次、看守所二次、勞教所二次、洗腦班三次,還隨時被傳喚和被非法抄家。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馬俊平投書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

下面是馬俊平女士在她的《刑事控告書》敘述的部份經歷。

一、修煉大法 見神奇

我因身體多病,幾乎身上的器官都有病,反正沒有舒服的,就像吃飯一樣,每天三頓飯三把藥,尤其尿失禁,雖然要不了命,也叫人生不如死,走路不能邁大步,不能抬手往高處拿東西,不能咳嗽,不能笑,不能打噴嚏,不能用勁幹活,否則小便會全部流出來。

在中西藥治療無效的情況下,我當時因受無神論毒害,不相信修煉,是在不情願下煉了法輪功,可是第三天,我老打噴嚏(不是感冒),卻也不尿褲子了,我激動得像個孩子似的跑去告訴我的母親,覺得法輪功太神奇了。

法輪功不僅祛病健身有奇效,還能使人的思想道德提升。入門就要求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做事考慮別人,遇到問題找自己的原因。在修煉過程中,神奇事很多,舉其中一例,在二零零八年中秋中午十一點多,我消毒手術包時,高壓鍋炸開,攝氏一百二十六的水蒸氣噴我滿臉(包括眼內)、滿身,我卻毫髮未損。(當時有同事見證)

這麼好的功法,使上億人受益,使社會道德回升,給國家帶來了穩定、和諧,並減少多項開支,增加經濟效益。可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出於嫉妒,用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擔心自己的權力受到威脅,從而發起了對法輪功的迫害。

二、我和年幼的兒子一起被關黨校洗腦班

第一次是在二零零零年大年初一,我們在公園裏煉功,被當時的公安局副局長等人綁架到公安局會議室,算上我兒子有五十四人,那時我兒子在上幼兒園。在會議室,有九個已「掛過名」的同修被用繩子把手捆在背後,遊街示眾後,關進看守所。餘下的人一個個提審,逼問組織者是誰,一直審到晚上九點多,才把我們用警車拉到黨校洗腦班。

中共整人手段:掛牌遊街
中共整人手段:掛牌遊街

當時天氣很冷,一天都沒讓我們吃飯、喝水,就連我幾歲的兒子也不讓吃飯,說是「學習班」(即洗腦班),跟拘留所差不多,吃的也是麵糊糊,吃喝拉撒睡,都在一間屋裏,洗漱時,再把糞桶倒掉。每天除了組織起來訓話、辱罵、洗腦之外,關進屋裏時,不知在哪裏找的痞子看管人員從窗口朝裏罵一些不堪入耳的話。

一天,一同修的家人給我兒子買了一根甘蔗,當時看管人員只給我兒子一段梢子吃,餘下的說放在他們辦公室保管,等放風時去取,已被他們全分吃了。就這樣的人竟然來逼著我們這些按著真善忍做事的人轉化,往哪轉化?

三、只發一百五十元 餘下工資全部扣發

被洗腦班迫害後,單位又對我經濟迫害,當時的院長每月只發給我一百五十元的生活費,餘下工資全部扣發。一百五十元錢,我們母子二人又要租房,又要生活,還要供孩子上學。生活十分艱難,多少天不買一次肉,為了讓兒子多吃點菜,有時買兩三塊錢的肉炒熟後,得分幾頓吃。

我的兒子幾乎沒有吃過糕點零食。一次,碰到一個賣餅乾的,兒子要吃,我橫下心給他買幾塊錢的。後來,他老師讓交二十塊錢的甚麼費(就是亂收費),當時家裏沒有二十塊錢,兒子後悔地說:早知道也不買餅乾了。聽到兒子純真、自責的話語,我再抑制不住自己的眼淚,安慰兒子不要難過,媽給你想辦法。實在維持不下去,只好接受同修的資助。說這些主要讓人們知道江澤民發起的這場迫害,對我和親人造成多大的傷害。

四、被綁架到天井賓館洗腦班

二零零零年大約三月份,我又被綁架到天井賓館洗腦班,因沒寫保證又被拘留十五天,採取各種手段逼迫我「轉化」。

五、合肥女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一年三月六日,我又被綁架,在看守所關了一段時間後,被非法勞教一年,送合肥女教所繼續迫害。無論在看守所,還是勞教所,除了承受精神和肉體上的迫害,就是沒完沒了的為他們賣苦力。

六、在被非法勞教一年零六個月

二零零四年四月十二日,我正在上班,又被國保大隊的警察和水上派出所副所長綁架到水上派出所,當然還是為了煉法輪功的事。

放學了,都不讓我去接兒子,又把我強行關進看守所。上小學的兒子無處棲身,在派出所不知呆了多少天,年幼的兒子實在承受不了方方面面的壓力,後來跑到我母親家。這樣,當時我年近八十歲的母親既要伺候癱瘓在床的父親,又要照顧我兒子。

在看守所,我和一同修在打坐,所長用皮棍打我們,我的腳被打的不知過了多少天還在疼。給我戴背銬,直到送勞教所之前數小時才取下。

這次我又被勞教一年零六個月,送到合肥女教所二大隊(專門迫害大法弟子的大隊)。剛到辦公室,就被兩個吸毒犯扒掉衣服,換上勞教服。緊接著,就讓我罰站,背所規隊紀。

我一路上暈車,吐得很厲害,坐著都艱難,根本就站不了,她們就用本子打我的臉。我質問他們憑甚麼打人?姓林的大隊長聽到後,過來訓斥我:再嚷嚷,就給你戴上銬子,面壁站著。卻不批評打人的吸毒犯。

她怕我影響在大廳裏看洗腦光盤的那些所謂被「轉化」的法輪功學員,又把我帶到遠離大廳的房間迫害。在這裏,一天到晚罰站,夜裏零點以後才讓睡覺,四點又起床了。

另一種迫害是苦役,我們製作的產品有酒箱、酒盒、水果簽、手提袋、餐館人員戴的帽子、婦產科用的洞巾、手術衣、一次性衛生筷等。其實說是衛生筷根本就不衛生,打開包裝,裏面成把的筷子上都是黢黑的腳印,把它們分別裝在印有高溫消毒的紙套裏打包後就發貨了,這能衛生嗎?尤其捻紙,把手指肚捻的都沒有指紋了,有的手指都捻爛、出血,就這樣忍痛也得幹,否則完不成任務就延期。

七、阜陽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四年三月八號,我和同修在街上發資料救人,被受謊言毒害的人構陷,把我們綁架到東關派出所,非法搜身,搜走我們的小冊子、真相光盤翻牆軟件和其他法輪功學員的真相幣。

在派出所及國保,大隊長為了達到繼續迫害我的目的而造手續,把我帶到幾個地方,還有超期關在派出所三天,才送到阜陽拘留所強行拘留十五天的過程就不說了。

我只說國保大隊長在我被綁架後,不顧我兒子的承受能力,把我兒子叫到我單位調查情況。然後,又帶到派出所讓他看照片辨認同修是誰,兒子說不認識,他還用話套我兒子。我從窗口看到我兒子嚇得臉都變色了,從窗前經過時,我喊他,他都不敢跟我打招呼。我大聲質問國保大隊長:你有沒有孩子?你這樣對待別人的孩子!他還撒謊說是他讓我兒子來問我需要甚麼東西,可我兒子連話都沒說上,就走了。

非法拘留十五天後,單位不讓我上班,逼我寫檢討,承認自己的錯誤,否則不讓我上班。一次星期二早上例會,通知我參加,在一百多人的會上,院長說我作為一個工作人員在街上宣傳這個法輪功,真是給單位抹黑,不寫檢查不能上班等等,我都六十歲的人了,在眾人面前羞辱我。

八、被關阜陽蘭園賓館洗腦班

在單位不讓我上班的情況下,二零一四年五月四日,在「六一零」人員的指使下,由城關鎮、派出所和我單位三家聯合又把我綁架到阜陽蘭園賓館洗腦班迫害。當時午飯不讓我吃,就把我拉到派出所。他們都吃飯,卻不給我飯吃,還不讓我打電話通知家人送飯。

在洗腦班,我們一人關一間屋,由兩個包夾陪著,由阜陽組織的「六一零」成員輪番給我們洗腦。或放污衊大法的光盤,或「六一零」人員對我進行欺騙、利誘,看著不行就訓斥、恐嚇:不寫就判刑。還說我不贍養老人,不照顧孩子,不顧家。這是對我的污衊。在我被綁架之前,我還給我年近九十歲的母親買了她喜歡吃的東西,他們卻不讓我送去。

十六年來,由江澤民發起的這場迫害,使我和家人一直生活在恐懼和不安中。因為迫害,使我兒子變得性格孤僻,一提迫害的事,嚇得臉就變色;因為迫害,我的母親連氣帶嚇昏倒在派出所;因為迫害,我的親人由於受謊言的毒害,有的到現在仍不敢聽真相,不接受真相,還仇視大法師父,面臨被淘汰的危險。

十六年來對我的迫害,使我的精神受到很大的傷害,使我經濟上受到很大的損失(扣發工資和各種福利、降級、變相訛詐,經濟損失約數萬元)。

編註﹕馬俊平遞交控告江澤民的訴狀後,遭到當地警察的報復性迫害,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二日上午,馬俊萍被安徽省阜陽市臨泉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到阜陽市看守所。詳見明慧網報導:《安徽省臨泉縣馬俊萍控告江澤民 被警察報復》

當日前一篇文章: 四至六月河南省光山縣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事實
當日後一篇文章: 遭三年勞教 天津濱海新區統計局李萬兵控告江澤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