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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七台河市丁麗波遭受的殘酷迫害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他們對我施以酷刑後,依然沒有得到他們想得到的東西。他們在門外商量一陣後,進來一個男警察,不容分說解我的腰帶。由於我腳被銬著,雙手銬在鐵椅子後面,無法反抗。我大吼:‘你住手!要幹甚麼?!’他說:‘我要幹甚麼,你還不知道?’」

這是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當年42歲的法輪功女學員丁麗波被七台河市六一零、公安局綁架在七台河市公安局刑偵地下室裏發生的一幕。事情雖然過去十年了,丁麗波回想起來,還心有餘悸。

丁麗波,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勃利縣人。她說:「我是一九九七年四月,通過別人介紹說,書店有《轉法輪》,我就接觸,並開始修煉法輪功的。第一遍看《轉法輪》,感受以前百思不得其解的許多問題在這裏找到答案,這本書遠遠的超脫平常人的理念,這本書從根本上提升人的道德,這本書解決我的疾患是小問題,他讓人的靈魂永生。從此無論甚麼環境,我都放不下這本書,時刻記住‘真、善、忍’,讓我變得更加善良、寬容與真誠,周邊環境包括家庭越來越和善。同時我的身體變化巨大,一分錢不花,鼻咽癌和乳腺癌沒有了,偏頭疼好了,免疫力低下常感冒的症狀好了。直到被迫害之前,我天天樂呵呵,一身輕。」

這麼好的功法,可是江澤民卻一意孤行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不顧一切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丁麗波和中國大陸千千萬萬的法輪功學員一樣,從這天開始,就遭受了方方面面的迫害。

下面是丁麗波自述被迫害經歷。

一、來自受中共謊言欺騙的家人虐待

我和前夫(註﹕以下說的丈夫都是指前夫)趙立強本來夫妻關係很好,我修煉法輪功,他也不反對;可是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他就變了。他是鐵路警察,來自中共江魔頭系統對法輪功迫害的指令,他都能知道。他感受到恐懼和壓力,回家之後,對我先恐嚇告誡,繼而是破口大罵,甚至動手打我──唯一目的:放棄修煉法輪功!

有一次上級找他談話,要求他拿到我的「保證書」──保證不再煉。為了達到目的,他甚至求我說:「我教你打麻將,輸錢、不做飯、不理家,就是跟了誰,我都認了,只要你放棄修煉。」我說:「你要我學壞,那些事情師父教導我們恰恰是最不能做的!」

上級多次找他談話,說我不脫離法輪功,他就將被開除。他時常打罵我,不讓我吃飯,把大米粥扣在我頭上、臉上、身上;他練過擒拿術的,把我打倒在客廳冰冷的瓷磚上起不來。鄰居來看熱鬧,他打開房門,公然對他們說:「她還煉,我教育教育她。」看我已翻白眼,他只有叫來120車。車到我也緩過來,沒上車。後來我帶著滿身的傷,頭上的大包有雞蛋大,走出家門……

由於他單位總是逼他讓我放棄修煉大法,他又說不出我的錯誤,使他在別人面前感到抬不起頭。朋友一提他有個煉法輪功的妻子,他就覺得沒面子。回到家裏,常年不跟我說話,不與我在一個桌子上吃飯,他買的魚肉等貴一點的菜,不讓我吃,摔碗摔筷子。那幾年我吃的菜,都是父母和妹妹、妹夫給我拿的菜。有一次丈夫偷了我房門鑰匙,第二天中午我打工回家吃飯,卻進不去屋,又身無分文,忍飢挨餓流落街頭在外。

後來在我兩年的被非法勞教期間,他沒給我拿衣物,使我沒有穿的,都是別人幫我;兩年內他沒有看過我,沒有一封信,沒有一個電話。我被非法勞教所釋放的時候,是我的三個妹妹去接我的。

回來的日子,家裏沒有語言。我一日三餐也艱難,剩下很少的菜及菜湯留下給我;剩的多,他就倒掉,讓我沒吃的,我基本上是以米飯填飽肚子。有一天,他見大米消耗的多了,罵我:趕上豬了,大米少這麼些。二零零八年端午節,他帶孩子在外面吃喝玩一天,半夜才回來,我在家卻用僅有一根尖椒加大米粥充飢。

二零零六年,他到勞教所,態度極其惡劣逼我離婚,我沒同意。二零零八年,為了讓孩子當兵政審能過關,丈夫強逼我和他離婚,他終於拿到離婚證,霸佔我用工作買斷的錢(註﹕單位裁員,離開單位時,單位一次性給一筆錢,就解除了和單位的一切關係)買的樓房以及一切家產,我一無所有被趕出家門,使我處於流浪狀態。丈夫在外造謠說:「孩子他媽死了多少年了,是他一個人把孩子拉扯大。」獲得不明真相人的「讚揚」和「同情」。

即使這樣,他也不放過我,二零零九年五月,丈夫捏造罪名說我有「法輪功組織」,告到中紀委、省高院、市法院和縣法院,使我被全國通緝,省高院一副廳長帶隊到處抓我,把我當「犯人」對待,使我無處吃住,有時餓的只好吃墳頭的供品充飢,無處換掉一身髒衣服。他傷我身體、精神及名譽。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後,丈夫為了保住工作,為了他有面子,逼迫我放棄修煉,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我頭被打起包,頭被打破近二寸長口子,流血將近二斤,枕頭滿是血,現在還能抖出血粉末;腿骨被打骨折,內臟被打壞,打罵是經常的……

許多勢利眼的親屬、朋友遠離我:「哼!一個法輪功!」有的說:「煉的離婚了……」

我修煉法輪功,孩子也跟著修煉,他在大法中也受益了。孩子上小學時,一天,我看著孩子寫作業,他突然趴在桌子上說:「媽,我不行了,我拿筆的勁都沒有。」我一摸,頭上身上滾燙。我看見孩子的大腦幾乎都被紅色炎症佔據,只有邊緣上一點點是好的。我抱起孩子放在炕上,孩子昏昏睡去,我把家裏僅有的煉功磁帶放到播放機裏給他聽。我信師信法,孩子會沒事的,我守護著孩子,給他乾燥的嘴唇餵點水。

過了一會兒,孩子開始吐,吐空了胃,燒退了些,到了後半夜,他就不太燒了,三天後,孩子全好了。可是在我第一次被綁架關押四個半月中,為了讓孩子說句「不煉了」,他親爹拿窄皮帶在孩子的後背上狠命的打,傷痕累累,痕邊肉翻起,像刺一樣,夏天啊,一出汗,傷處非常疼。孩子背書包碰到整個後背,可疼了。由於他爹一次次打罵,又在學校老師的洗腦中,在當兵中,又洗腦,他不煉了……

丈夫逼我離婚後,孩子歸他爸了,我現在很少能見到孩子了,他現在的境況如何,我就不得而知了。

二、來自單位工商銀行的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下午三點開始中共中央電視台滾動播出對法輪功的惡毒攻擊,誣陷、誹謗、造謠,立刻同事和單位領導都用異樣的眼光看著我們幾個法輪功學員,有的竊竊私語;有的直說:別煉了,中央都不讓了;有的暗自高興:這回下崗我不怕了,有法輪功的墊底,一時還輪不到我下崗。

第二天,領導把我調開,去翻我辦公桌和櫃裏的大法書,幸被我厲聲喝止,才保證了大法書的安全。書只好拿回家或隨身帶,再也不敢放在單位了。

以後我工作的單位工商銀行變相軟禁我,限制我自由,經常讓我放下緊張的工作,去行長辦公室談話,逼我放棄信仰。他們通過談話了解法輪功的美好,但他們寫給上級的彙報材料上卻說我頑固不化、癡迷、難以教育。

二零零零年六月,我所在的銀行大裁員,開始買斷工作,我厭倦了這種對我沒完沒了騷擾、干擾我工作的日子,我無奈買斷了工行房地產信貸工作。大約在八、九月份,行長梁永青在一個飯局上說:「我單位的兩個祖宗(指我和另外一個法輪功學員)可買斷了,不然愁死我了。」我一個叔叔在場,把這話傳給我丈夫,丈夫對我說:「你甚麼買斷,是讓行長硬擠出來的。」從此,他對我不理睬、不說話、不在一個桌子上用餐。不久這個行長遭惡報:他開小車,撞到一個停在路邊拉鋼筋的大貨車上。救他出車時,心臟插在鋼筋上帶出體外,極慘烈。

三、來自派出所、勃利公安局、七台河市公安局、六一零的迫害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我無奈離開了工作多年的單位,回到家裏也不得安寧,多次遭到公安不法人員的跟蹤、監視居住、圍追堵截,被綁架、關押勞教兩次。

(一)第一次被綁架、囚禁和勞教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六日,縣公安局政保科(後改為國保大隊)科長孫成義一夥及勃利縣城西派出所警察五十多人和幾台車,包圍我的住處,在沒有搜查證的情況下,抄我家。翻出的大法書和材料,他們就讓我丈夫全投入到火爐中焚毀,然後綁架了我。我被綁架到了勃利縣城西派出所。在城西派出所非法審訊我,警察打我耳光、用冰凍的礦泉水瓶打我,我身上被打的幾處紫青包塊好多天都疼痛;用探照燈的強光照射我幾小時,瞌睡就被打;讓我指認其他法輪功學員,我沒說認識一個法輪功學員,他們惱火,拉我去法輪功學員家,我閉眼說不認識。他們壞呀,說:不用你說話。露面只要點一下頭就可以了。我一概「不知道」。他們說:警察的媳婦還不配合,讓他男人收拾她。

又把我轉到新華派出所。在勃利縣新華派出所,警察當我的面用電棍電擊被綁架的男法輪功學員衛松昌,讓我精神上受到很大刺激。後來把我非法關押在勃利縣看守所。在勃利縣看守所我多次被「提審」,政保科(後稱國保大隊)科長孫成義把我綁在鐵椅子上,幾小時下來腿都不會走路了,坐鐵椅子最長達五個多小時,造成痔瘡嚴重。在非法關押期間,勃利縣看守所搜身,要摸遍全身;我被餓飯、被打罵、罰站。

酷刑演示:鐵椅子
酷刑演示:鐵椅子

為了讓我放棄修煉,他們與我丈夫合謀欺騙我,讓我在「五書」上簽字。丈夫從身後抱住我,孫成義按住我的手寫我的名字,這一舉動幾乎使我崩潰!

強行按手印
強行按手印

之後勃利縣「六一零」和公安局合謀非法判我一年半勞教。具體是孫成義一手承辦,公安局局長史立著批准的,由法制科的王會革送走的。臨送走前,把我與法輪功學員陳淑豔用手銬銬著,在縣人民醫院檢查身體,到處被群眾圍觀,不讓我們說話,人們以為我們是甚麼罪犯。

送到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經體檢不合格,退回勃利縣看守所。二零零一年這次綁架囚禁,丈夫被迫交給看守所伙食費九百元錢,縣公安局法制科王會革勒索丈夫五千元錢私吞,被勞教所退回又在勃利縣非法關押我三個月不放,又勒索二千元錢才放回家,這二千元錢被王會革辦公室人分掉。回家那天已是十一月份,外面飄著清雪,我穿著單鞋單衣,連襪子都沒有,心情冷到冰點以下……

當時公安局副局長宋國良,看我被釋放了,以後為了讓家裏人看緊我,他到鐵路派出所找我丈夫趙立強說:據我們調查,你媳婦給法輪功買了一台複印機是一萬多元。丈夫回家問我這事。我說:咱家工資是固定的,哪裏能出一萬多元,這不明顯挑撥離間嗎?你也信?後來宋見沒起作用,又生一毒計:你媳婦買信封信紙和郵票給縣領導寫好多封信。這回我丈夫信了,沒收我的錢,讓我兜裏沒有錢花。

(二)第二次被綁架、囚禁和勞教

在二零零五年秋季,七台河公安局的畢樹慶、六一零的姚剛(還是我高中同學)等人指揮警察到勃利縣利用跟蹤、蹲坑種種手段,掌握了情況在十二月二十日晚突然行動,抓捕所屬勃利縣的幾十名大法弟子。

我當時在煙葉復烤廠的化驗室打工,他們找不到我,就去找趙立強威脅說,不配合就拿下他的工作。丈夫說出我在煙葉復烤廠化驗室工作。十二月二十六日中午他們到我工作的地方強行綁架了我。我當時抗拒綁架,五個男的硬是把我抬上車。在車上不讓我閉眼,他們用煙頭燙我,直接把我帶到七台河公安局刑偵地下室用刑的地方,扒掉我的外大衣,扔在地上踩踏、吐口水、吐痰,並扯壞了最下面的扣子。在七台河刑偵大隊的地下室,我手反背銬在鐵椅子上,腳也銬住。讓我提供別人(法輪功學員)的住處、電話、單位及與我的關係。目的是為了擴大迫害,繼續綁架法輪功學員。我想應該讓抓捕到我這畫上句號,所以我不回答。他們叫囂著:一定一定要撬開她的嘴!兩個男警察掄圓了胳膊打我的頭、臉,我被打的頭腫、臉腫、眼睛向外鼓脹,瞇成一條小縫,耳朵被打的聽不清,木木的;他們還用拳頭打我的上身,造成我肝劇痛,心臟要出來一樣,胸腔全疼,肚子痛的受不了,吐血;他們用冰凍的水瓶打後腦及大脖子和後背。他們打我最後一個動作時,我是頭向左側一歪,就甚麼也不知道了。後來不知過了多長時間隱約感覺,一個男的在摸我的頸動脈,邊上一個男的說:這麼頑固醒了送去冷凍,來它三個來回(就是凍了緩,緩了凍)。隨後過來一個人翻了一下我的眼皮,說:她不行了,凍不了了。他們沒有送我去冷凍。

這時我感覺很餓很餓,又要去上廁所,由兩個女警架我去廁所,那裏的鏡子讓我看到了自己模樣,全臉都腫起來了,眼睛鼓出來,白眼仁全是充血的,頭上整個從頭頂到後腦全是包,腫的鼓鼓的,整個頭大得嚇人。

從廁所回來重被鎖在鐵椅子上,把手反背在身後銬上。

他們對我施以酷刑後,依然沒有得到他們想得到的東西。他們在門外商量一陣後,進來一個男警察,把我腿往前拉一拉,不容分說解我的腰帶……我一看不好,大法弟子是有尊嚴的,不能讓他得逞。由於腳被銬著,雙手銬在鐵椅子後面,無法反抗。我大吼:「要幹甚麼?!」他說:「都是過來人,我要幹甚麼你還不知道?」我說:「住手!我有話問你。」他說:「你說吧。」同時住了手。我問:「你能弄死我嗎?」他說不能。我說:「我有沒有出來那一天?」他說有。我說:「我出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告你!」他說你不知道我姓啥叫啥。我當時背下他的警號。我說:「我就針對這個號起訴,好使不?」他站起來,手托著下巴,踮著腳想了一會兒,繫上我的腰帶,走向門口,突然又轉回身,拉下我的衣服,出了門。有人在門外與他說了甚麼,接著,就聽見兩個響亮的耳光打了他。我確定這是他的上司安排的強姦行為,因未遂,被上司打了。這是在七台河市公安刑偵地下室發生的,這是一個用各種各樣刑具、各種手段齊下的地方。

為了要得到它們要得到東西,他們恐嚇、暴打、侮辱我十幾個小時(從下午一點到晚十二點多)。

我被酷刑折磨後脖子都發硬,轉頭困難,這些年就一直頸椎不好;被暴打後,胸腔全疼,肚子疼的不行,後來走路走不了幾步,就得蹲下,內臟全都傷到了。以致後來發現血壓高、血糖高,直到現在小便都費勁。我的胰腺、肝、心、肺、腎都被打的損傷;耳朵被打的變得陣發性耳聾,眼睛視物模糊,走路像腳踩在棉花上,要扶牆或鐵欄杆走。

受刑之後,有時出現頭腦一片空白,自己是誰?身在何處?在哪條街?家在哪?甚麼都不知道,有時持續幾天,後來持續一會兒。

後來,把我關在七台河看守所裏,警察利用刑事犯欺負我們。刑事犯她們明真相後,知道我們是好人就不欺負我們,她們就被警察訓斥。

在七台河看守所期間,六一零辦公室主任姚剛是我高中同學,帶領他的爪牙們,多次找我談話,決定給我量刑,原來要判刑,後來省公安的楊波、七台河市公安局的畢樹慶、市政法委、市六一零辦公室聯合決定,把我判兩年勞教(這是最長期,二零零六年取消三年的勞教期),說是黑龍江省戒毒女子勞教所有強大的轉化班子(尤其勞教所那裏的惡警牛曉雲、張玉書、孫彥秀、劉傑、孫寶蓮等迫害法輪功是有名的),把我送那裏轉化去。六一零的人卻說,看你同學對你多好,費了多少腦子為了轉化你。後來才知道,姚剛、畢樹慶和楊波伙同勞教所要重點轉化我。

在七台河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近一個月,判我勞教罪名是「破壞國家法律實施罪」,送到哈爾濱戒毒女子勞教所迫害。

(三)來自哈爾濱戒毒女子勞教所的迫害

到哈爾濱戒毒所女子勞教所,身體被七台河警察迫害得不成樣子,仍強收下我,因為「上面」有話。

一進勞教所就體檢,重點是驗血,一個公安大夫帶一個新的大夫,告訴他:做X光時凡是骨盆骨頭髮亮的都是法輪功,越亮的煉的越好。他回頭見我在旁邊,訓斥我:不准偷聽。我說:我沒偷聽,我在排隊。

體檢結果,我毫無疑問應退回,勞教所不應該收我,結果有姚剛、畢樹慶、楊波的話,大夫硬簽字留下我。

體檢完就搜查。勞教所搜身逼我們脫光了搜,衣服邊、褲腰都仔仔細細摸、看、查,行李被翻得亂七八糟,頭髮全剪成難看的短髮,那場景不忍回憶。

然後逼我們「轉化」,放棄信仰。他們給我們放央視造假的「一千四百例」光盤給我們洗腦攻擊大法,攻擊師父;他們編排一本藍冊子,針對《轉法輪》上的某句話進行攻擊誹謗,顛倒是非,抹黑我師父和《轉法輪》。

他們為了讓我在糊塗時簽下幾書,一個多月每天只讓我睡四個小時,白天瞌睡就弄醒我,兩人一班看著我,導致我頭痛頭暈,心動過速,有一點聲音就嚇得渾身冒汗。在關我、轉化我的屋子的隔壁有醫務人員和搶救設備……有一天我才清醒意識到這是邪惡迫害,我大聲喊:不讓我睡覺,你們破壞天賦人權,比見血見傷的迫害更邪惡,我一定把這些暴行公之於世,曝光你們的惡行。它們把我晾在那,一天沒人過來跟我說話,從那天開始讓我正常睡覺了。

後來我向勞教所的人們揭穿中共造假欺騙的謊言,為了不讓我講真相,勞教所就單獨關我,不讓我接觸人,把飯打回來吃。

在勞教所黑窩,我身體被感染了疥瘡四處潰爛,爛肉奇臭,整層樓充滿臭味,爛到露出白色骨頭。每天晚上,要自己把爛洞裏的腐肉掏出來,奇痛無比,又要自己動手極難。他們沒有一個管我,任我自生自滅。經過一年才長好肉,聚成大疤。在勞教所那裏我五臟六腑沒好地方,經常出現「睡不醒」的狀態,沒甚麼知覺,只有一口氣,叫不醒我,大家以為我就要死了,常常跑來醫務人員搶救,因為不能在大家眼前讓我死去。有一次情況非常嚴重,掐人中,用針刺都不醒,無論法輪功學員還是普通犯人哭聲一片,傳出很遠(有個警察在大門外聽到哭聲緊急跑過來),這種情況應該送我回家,他們因轉化問題,就不放我回家。

勞教所裏限制人身自由,他們榨取被勞教人員體力勞動,為他們賺錢,而我們無工資,強迫我們裝牙籤,衛生條件極差,沒有高溫消毒,外包裝上卻寫著「高溫消毒」。 裝的牙籤遠銷海外許多國家;給大藥廠摺紙盒,衛生條件根本無保證。有時為趕進度,幹到半夜十一點多。長時間超體力少睡眠的幹活。吃的鹹菜都掉鹽渣,許多人得了高血壓。

在勞教所他們製造矛盾、挑撥離間、欺騙造謠,讓法輪功學員之間不和。

有一個普通犯人本來精神就不太正常,有一次她去到庫裏取牙籤箱,看到那麼多迫害人的刑具,其中就有「鐵籠子」,用鋼筋焊成長方體,把法輪功學員塞進去,坐,坐不直;躺,無法躺下,摧殘人的身體。她跟我說完這些後,就有些精神失常,大喊大叫。三大隊的寧隊長傲慢的說:哼,不轉化,我就把她塞到鐵籠子裏,讓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一個肉身能扛幾天?

他們怕聯合國有關人權組織要到勞教所調查,把日本人留下的水牢裏的鐵椅子拆掉,已經鏽死,只好破壞性的拆除,把各種刑具包括鐵椅子鎖在倉庫裏。

一個襲警的刑事犯心向法輪功學員,觸犯了惡警,他們把她扒掉襪子,「大」字型銬在上下鋪上,腳站在地上,地上潑水,用幾根電棍在水中放電,她直蹦,手、腳上的銬子就勒的越緊,勒到肉裏了。惡警放四台錄音機到最大量,掩蓋她慘叫聲;還用辣根沖水抹在她的眼、鼻、口中,剩下的用針管打進陰道,她極痛苦在慘叫,卻伴著惡警的慘笑聲……惡警並且大聲說:叫,讓你叫,這算甚麼?當年用在法輪功身上的比這還厲害!這些魔鬼幾天不折磨人就手癢癢!

二零零六年,沒經過我同意,勞教所從我的帳戶硬扣五十元錢(減期一天發個小證的工本費)。二零零七年臨回家,勒索我妹妹們六百元錢,才放我回家。

中共江澤民集團明知道我無罪,兩次判我勞教都是事先捏造好的,我失去了為自己辯護的權利,失去了法律上的正當程序保護,我沒有「擾亂社會秩序」也沒有「破壞國家法律實施」。在一系列的迫害中,依據是江澤民的指令,一點都沒有法律依據,我沒有機會為自己辯護,也沒有機會找律師維護自己的權利。

當日前一篇文章: 十六年青春 十六年血淚
當日後一篇文章: 吳旭姝在七台河市看守所遭毒打和野蠻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