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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地獄──哈爾濱市第二看守所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道裏區第二女子看守所(簡稱二所)佔據整個看守所二樓一層,分為A區和B區,一共有二十個監室。A區十個監室,監室號為211─220,所長,三十多歲,女,未婚,姓李;B區十個監室,監室號為201─210,所長,女,姓鄧。

二所配合公檢法迫害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二年下半年,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李文俊,女,六十多歲,大學老師,被非法關押在二所,她絕食反迫害三十八天,二所獄警強制將她扣在前監欄窗上打點滴,折磨三十八天,二所急催法院給李文俊非法開庭,枉判五年,後劫持到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五年,哈爾濱市法輪功學員張海霞,在211室「嚴碼監」絕食後,遭受長期的強制灌食迫害,整個人被折磨瘦了三、四十斤,後被法院枉判六年,目前已劫持到省女子監獄。

二零一五年冬天,二百零三監室有一名女性法輪功學員絕食反迫害,二所一直實施強制灌食迫害。

二所各監室目前或曾經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一)A監區

1、213監室曾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李桂蘭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四日,阿城區玉泉鎮法輪功學員李桂蘭等去亞溝南平發給百姓真相光盤,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當天被亞溝派出所與阿城國保大隊警察送往哈爾濱市(鴨子圈)非法關押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六日九點至十一點,阿城區法院對李桂蘭等三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開庭,李桂蘭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據傳二零一六年一月份,李桂蘭被非法關押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曾經被非法關押在二百一十三監室。

2、215監室曾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張雪岩

法輪功學員張雪岩,女,四十多歲,職業開影樓,曾經被非法關押在此監室。原來的班長徐秋榮,女,四十五歲左右,走私罪判十年,已投監。現在此監室班長王平平。

3.216監室曾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於小青

五月六日,哈爾濱市動力區法輪功學員於小青被綁架。於小青,女,六十多歲,患哮喘病,高血壓二百二十,還患有其它多種疾病,二所怕出事,把降壓藥偷偷拌在於小青平時喝的豆粉裏或菜裏給其吃下。該監室原來的班長是孫麗娜,現在的班長是朱靜。

4、218監室曾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張麗麗

哈爾濱市南崗區和興路的法輪功學員張麗麗曾經非法關押在此監室,後被枉判四年半,已被劫持到省女子監獄。

哈爾濱市南崗區法輪功學員孫開清和張麗麗於二零一四年九月外出講法輪大法好的真相時被綁架,其中孫開清在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取保候審」,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孫開清被非法收監關押,而張麗麗自被綁架後一直被非法關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孫開清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張麗麗被非法判刑三年。二零一六年三月,孫開清被送往黑龍江省呼蘭監獄繼續非法關押,目前孫開清正在絕食反迫害。

該監室原來班長張莉莉,罪名是非法傳銷,已被判刑投監,現在的班長王洪,女,二十九歲,集資詐騙罪。

(二)B監區

1、205監室曾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范淑英

法輪功學員范淑英,曾被非法關押在此監室。范淑英被強迫寫不修煉的「三書」,後被枉判三年。

2、207監室現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王雲華、王翠娥

法輪功學員王雲華、王翠娥現非法關押在此監室。原來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劉麗被枉判五年,目前已劫持到省女子監獄。該監室班長劉珊珊,女,犯包庇罪。

目前仍被非法關押在二所的法輪功學員

除了法輪功學員王雲華、王翠娥現非法關押在B區207監室外,目前被二所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還有:張君、高玉蘭、劉淑華、楚春華、劉豔一。

各班長都是二所警察的耳目,專門監視在押人員(包括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隨時向獄警報告。

牢頭獄霸猖獗 所長、獄警受賄成風

二所對外謊稱沒有班長和值班員,即沒有牢頭獄霸,對所有在押人員實行所謂的「人性化關押」。真實的情況是,牢頭獄霸(班長和執夜崗人員)橫行,能當上班長的都是所長和獄警的照顧對像,必須得有錢,能供得起所長和獄警的日常需求。

班長(即牢頭)經常給獄警和所長送禮,大到塑封的幹腸、紅腸、醬牛肉、肘子,小到手紙、衛生巾、礦泉水、飲料、水果。二所從所長到獄警吃喝拿要各個監室班長的賄賂已司空見慣,習以為常。

二所剝奪在押人員基本生存權

二所每個監室的牆壁上都寫著在押人員享有以下權利:第三條:每日上、下午各進行不少於一小時的監室外活動,實際情況是在押人員根本不讓出監室,只能在監室裏睡覺的鋪板上活動,211「嚴碼監」乾脆就不活動,整天坐著。

第四條:人格受到尊重,不受看守所管理人員和其他在押人員的欺壓、侮辱、毆打、體罰、虐待。實際情形是,經常能聽到別的監室傳來的被打者的喊叫聲和哭聲。

二所目前關押的刑事犯人數為五百至七百人,二十個監室中,除201室無人外,每個監室非法關押一至二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在二所是「弱勢群體」,備受其他在押人員的歧視和欺辱,而獄警和班長對此都視而不見,每個監室在押人員基本上分為五級:

第一級:班長(睡覺、上廁所都有特權,相當於監室裏的頭目,衣來伸手,飯來張口,有專人伺候)
第二級:飯官(管紀律和日常訂貨)
第三級:執夜崗人員(簡稱小排人員)
第四級:普通在押人員(簡稱大排人員)
第五級:法輪功學員(屬於大排人員)

從第一級到第三級都是所長或獄警的照顧對像,睡覺地方寬鬆可以平躺,上廁所不受太大限制,只有第四級、第五級長期遭受非人待遇,連最基本的生存權都被剝奪。

在211「嚴碼監」,第四級、第五級白天上廁所次數被限制在五─六次,其它時間不准許上廁所,經常有人拉褲兜、尿褲兜子;晚上都必須一顛一倒(頭抱腳)側立的姿勢睡覺,不許平躺,互相擠得上不來氣,一宿下來,壓得兩邊胯骨和兩條腿生疼;平時必須彎腰走路,不許直立身體在鋪上走;不允許第四級、第五級互相之間說話,一旦被發現,就會挨打;班長、飯官、執夜崗人員都可以任意打罵和整治、體罰第四級和第五級。很多在押人員每天都要承受精神與肉體的雙重折磨,壓力大,感覺度日如年,很多人都想自殺。

在二所,中午和晚上的菜基本上就是白菜湯或大頭菜湯,211監室原來的班長王平平和飯官王海燕(判三年,已投監)及衛生員鳳姐(判無期徒刑)在二零一五年末和二零一六年初,竟然剋扣大排人員雞蛋。二所一週中有三天給每個在押人員早餐發一個雞蛋,結果發到大排人員手裏,每人就剩半個雞蛋,王平平吃雞蛋吃得太多,吃的肚子疼,連拉帶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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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後一篇文章: 2002年袁征被珠海市第二看守所酷刑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