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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房子的兩件事
文/大陸大法弟子
【明慧網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七日】家中哥姐七人,我是老么。修煉大法前,我性格要強、情重。在我十歲時,父親就去世了,哥姐各自成家,三姐考學讀書,只有我與老母親相依為命,十四、五歲就輟學做童工掙錢與老媽過日子。特別是對我三姐的情很重,在我心中可以說超過父母、丈夫的地位。

一、三姐突變,我走入大法修煉

我丈夫原是教師,早在一九九六年初就走入大法修煉。二零零零年底,丈夫因講真相遭受非法判刑三年。我們住的房子是丈夫學校的集資房。我們的老家很遠,只有三姐和我們很近,她的經濟條件很好,一直以來都對我很關照。給我選男朋友、操心我結婚到家裏大小事,比母親和其他哥姐都操心。特別是我丈夫被關押在看守所的時候,三姐花錢請律師、送禮托關係、人托人帶著我在看守所多次與丈夫會面。每次我三姐都嚎啕大哭,勸我丈夫放棄修煉,就可以馬上回家。那時,我覺得三姐為我們操碎了心,真是全世界最好的人。

三姐擔心我丈夫受迫害後,學校萬一不讓我和兒子住房,於是借了五萬五千元錢,加上我們自己的七萬多,共十二萬多買了一套140多平米的住房。讓獄中的丈夫打了借條,借條寫著:出獄後一定加緊掙錢還三姐,如果還不起,就用房子做抵押。三姐私下裏跟我說:不要我還五萬,送我們三萬(當初訂房交的5千元訂金也說是送我們的),還兩萬就行了。我當即表示拒絕,我心裏想的是要連本帶息還三姐。我也不是貪心的人,加上房價還一直在漲。

二零零四年,丈夫刑滿回家,三姐又主動借給我們三萬元錢,加上我們自己的兩萬元開了個裝飾品店。由於是新口岸,開初生意一直不好。我們對三姐是報喜不報憂,只想讓三姐少為我們操心。

二零零五年初,讓人驚愕的是,三姐卻認為我們掙了錢心裏又有想法,看著房價一天天漲,竟公開表示對我們有意見,提出房子是她買的,要處理,按投資分成。我當時心裏很氣,賣就賣,於是托中介賣房。直到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房子賣了。

一切都變了,變得那麼突然。我的性格也要強,不想欠她的情,一切按她的意見辦。結果,以前三姐送給我們的錢,如今也算成借的,一塊兒算在購房款裏按比例分成。這樣,十二萬多的投資,三姐佔了大頭。我們投資七萬多,還分得少些。

真正讓我難受的還不是錢分得不公,而是對三姐的這份情解脫不了。覺得這麼好的三姐,以前那麼大方的一個人,怎麼突然變得這樣,好幾年我都想不通。後來學大法幾年了,才在大法中悟明白。

記得那天上午辦完賣房手續,下午我們打開店鋪,生意就特好,賣了幾百元。

我們分到十二萬多塊錢,一時覺得再買房子就難了。幸運的是七月份,一個顧客無意中說起她在賣商鋪很忙,我們一了解,她是小開發商,還有最後兩間商鋪要賣,2800元一平方,優惠的價格一下吸引了我們。要知道,這可是只相當於住房價。只是當時辦不到產權,所以我們也只付了部份房款,還是找親朋好友借了些才湊齊的,這樣正好。當然,目前口岸還不好,鄰近的商鋪基本都未租出去。

二零零七年七月份,在同修的耐心引導下,我也走入大法修煉中。通過進一步學法,我明白了,我與三姐的矛盾,不是偶然的,而是奠定了我的修煉之路。以前,我對三姐是敬畏,三姐的話就是聖旨,誰的話都可以不聽,也要聽三姐的。二零零一年丈夫受迫害時,我和三姐在看守所大哭好多場,勸我丈夫放棄修煉。如果沒有因房子與三姐發生矛盾,我要走入修煉,三姐就是我邁不過的一道坎。

三姐本是善良人,又富裕,又大方,親人姊妹都覺得在這件事上,三姐做的不對,為我抱不平。以前,我老是想不明白:三姐為何這樣對我,我經常想起這事就哭。丈夫開導我無數次,說我們修煉人不失不得,以後一定買得起房。

我現在一點也不怨三姐,相反還可憐她。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我們全家被派出所綁架,連十四歲的兒子都一起綁架。當天我和兒子回家,丈夫再次遭迫害。三姐完全不像上次那樣,而像陌生人一樣漠不關心。然而,就在丈夫遭綁架十三天後,三姐就出車禍,肋骨撞斷兩根。我聽說後,馬上帶著兒子去看她。給她買營養品、衣服。因為此時我已走入大法修煉,不計較過去的是非恩怨。我看她時三姐自己就說遭報應了。

二、三哥扣留補償費,我反而如願買到住房

我和兒子屬三峽移民,一九九八年通過「投親靠友」的方式,移民到我丈夫的身邊。政府的補償不是一次性到位,而是陸續辦理。

二零零七年我們回老家時,曾委託三哥幫忙辦理。二零零八年,三哥已經辦好了,卻瞞著我們,將每人15平米的房基地出售。二哥二姐聽說,已是二零零九年四月了,於是打電話叫我回家領取三峽移民有關補償費。我給三哥打電話詢問此事,三哥支吾著,試圖遮掩,於是我決定回家當面問清楚。

來到三哥家,我說:三哥你幫了我的忙,我會感謝你,給你經濟補償,請你把公證書和有關手續給我看一下,算一下。他支吾著不爽快回答。按照當時每人15平米房基地算,我和兒子三十平米,加上安家費等大約七、八萬。我看三哥不爽快,就說:我只要兩萬元,其它算你的辛苦費。三哥又找姪兒來說,只給一萬八。我說可以,於是我拿著錢就回家了。其他幾個哥哥姐姐都說我太傻了,要我找鄉政府移民辦去,他不敢瞞你的錢。你現在丈夫又受迫害,他當哥的不幫助、不同情,還這樣對待,太不像話。

我想,三哥家在農村,經濟也不寬裕,我作為修煉人,沒有偶然的事。師父講:「我們修煉人講隨其自然,是你的東西不丟,不是你的東西你也爭不來。」[1]於是,我就回家了。

我們租的門面有一百平米,以前我和丈夫一起經營。二零零八年六月丈夫被綁架後,我一個人真是經營不了,打算請二姐幫我一下。因我丈夫被綁架十三天,我三姐出車禍,二姐就急忙從老家趕過來看三姐,順便就來幫我。

在這期間,二姐有時去看一下三姐。與三姐擺談到我的生意好,我給的工資還不低。三姐就說,工資再高也有限,不如自己開一個。乾脆這樣:一個是與么妹利潤分成,她不幹你就自己挨著她開一個一樣的,我在那附近有一個鋪子,收回來你做。

二姐畢竟是明事理的人,當時既沒跟我說,也未那樣做,只是心裏覺得三姐太狠心了,這是落井下石。

我們大法修煉者沒有敵人。就算三姐這樣對我,我也一直不計較,利用各種節假日或找理由請她到我家做客,可她一直沒來,只是偶爾給她帶些小禮物她收了。這次三姐出車禍後,我儘管生意忙,丈夫又剛被綁架,我還是先後去看了她三、四次。

二零零八年下半年,二姐幫了我幾個月後回家過年了,二零零九年完全是我一個人經營,想轉讓鋪子又捨不得生意。這次從老家處理完三峽移民房基地補償和安家費問題,回家才兩天,就有人主動詢問我的鋪子能否轉讓。這種奇特的事,真是師父的苦心安排(因為沒有鋪面轉讓的廣告,是不會有人貿然主動詢問的)。因是人家請求轉讓,我就佔著主動,最後以十五萬五的好價錢轉了出去。我利用這筆錢加上存款,買了一套一百多平米、錯層帶屋頂花園的房子,馬上又租出去了,每月一千元租金。二零一五年初,丈夫出獄後,我們裝修出來,一家人住著很舒心。丈夫出獄後,修煉狀態恢復很快,馬上就匯入正法洪流中,抓緊做好三件事,彌補受迫害落下的損失。

看起來我兩次蒙受很大的經濟損失,不但沒吃虧,明顯的是賺多了,真是壞事變好事──沒有第一次損失,我買不起鋪面(如今鋪面的年租金五萬,丈夫受迫害回來一時不掙錢,抓緊讀師父的四十多本大法經書,也不愁生活),更走不進修煉;沒有第二次損失,我買不了住房(因為我買住房時,剛好受5.12地震影響,房價較低)。

師父在《轉法輪》中講:「有的時候你看那東西是你的,人家還告訴你,說這東西是你的,其實它不是你的。你可能就認為是你的了,到最後它不是你的,從中看你對這事能不能放下,放不下就是執著心,就得用這辦法給你去這利益之心,就是這個問題。」[1]如今我明白了這是去利益之心的法理,於是我坦然的放下了。

感謝師父的慈悲救度。沒有師父的關照,就沒有我們今天的一切。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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